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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XX县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情况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08年,XX县各级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不断完善各项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积极采取“三狠抓、三确保”等措施,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下面就我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涉农资金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县情
XX县建制1370多年,国土面积2026平方公里,辖6镇10乡,人口43万,其中农业人口36万,占总人口数的86%。交通便利,区位优越,川黔铁路中心支线直达矿区,省道久铜公路贯穿境内,随着贵开高等级公路的开通和楠木渡大桥建成,已融入“贵阳1小时经济圈”和“重庆3小时经济辐射圈”。具有磷矿、水能、富硒、旅游和人文“4+1”的资源优势。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把“三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抓好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为突破口,巩固和强化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XX”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狠抓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涉农资金监管 “三制”有效执行
为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县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03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制定了•中共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开委办字„2009‟22号),进一步落实了资金监管的“三制”(即:涉农项目资金公示制、备案制、责任追究制)。一是强化公开,严格公示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横幅标语、墙报专栏、电视媒体等多种形式,在涉农专项资金安排后15日内,对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规范操作,严格备案制度。县纪委监察局督促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涉农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涉农项目送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的要求,及时把当年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包括县本级匹配)、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15日内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涉农资金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管理的原则分别建立了项目资料档案。三是高度重视,确保督查到位。多次召开专题会,就加强涉农资金及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专项检查组,县纪委、县监察局及时会同财政、审计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涉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有力地保证了涉农项目的顺利实施,最大限度杜绝了在涉农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和私分涉农资金的行为。四是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追究。财政、扶贫、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切实履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加强层级监督,逐级跟踪落实,全面掌握涉农专项资金的流向和工作动态。严肃查处了人民群众意见比较大,普遍反映的教育乱收费问题,2008年县政府纠风办会同物价局、教育局查处乱收费案件2件,清退违纪金额205560元,并按照规定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狠抓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008年,我县共拨付各种涉农资金2384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8516万元,县级资金5331万元(含融资安排),全部投入全县农村公路修建设、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三小”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治理、沼气池建设和用于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种植养殖项目、扶贫救济、救灾、农村低保及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以及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和科技事业发展等。
为确保涉农资金运行安全,管理规范、作用明显,我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发改、教育、民政、水利、劳动、交通、农业、林业、卫生扶贫、移民、农业、烟草等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对涉农项目和资金监管。在涉农项目申报和管理上,立项时委托专家或中介机构对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评估论证;项目实施时严格执行公示制、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等规定,县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组及时察看进度和监督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项目验收时严格按方案、图纸和设计等进行验收,对合格涉农项目,除按规定执行县级报账制外,一律按规定比例扣足质量保证金,对不合格项目,责令返工,限期整改。在涉农资金的管理上,严格按要求进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严格按上级批复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工程实施方案和工程进度及程序调拨资金。在资金的分配上,对上级专款,严格按上级部门下达的资金计划、批复执行;对县级安排的支农资金,在部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进行核拨,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融资资金由政府常务会议审核确定后分配到涉农部门,部门按年初计划实施项目。县审计局对涉农专项资金23127.5398万元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审计,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资金拨付不及时到位、财务核算不完整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及时整改,切实保障了涉农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和跟踪管理。
2008年,我县涉农项目进展十分顺利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共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硬化农村公路183公里,建成串寨串户公路200公里,完成了船田、孟岩水库等的除险加固工程,龙岗、楠木渡等乡(镇)的烟水配套工程和永温、双流、南龙等乡(镇)的“三小”工程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渠道改造25公里,渠道维修119.58公里,基本完成了65605人的36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完成8100口沼气池及配套项目建设,投入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700余万元,实施科技项目40余个,完成移民搬迁231人,新增就业岗位1593个,城乡统筹就业6332人,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84户,建成村卫生室13个,发放各种涉农补贴4875.86万元,完成教学楼改扩建9座,对6645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实施补助440.3万元,完成受灾林业补助补造2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荒山造林3300亩,完成烤烟收购24.4万担,收购价创历史最高水平,成功启动了高寨生态扶贫养羊项目和南江现代农业示范等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克服了凝冻灾害、国际金融危机等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种种困难。
(三)狠抓监督检查,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实施效果
根据市扶字„2008‟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我县在2008年8月由县纠风办组织扶贫、财政、审计及项目实施单位对本县的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切实提高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和实施效果。并将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融入到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检查等相关专项检查工作中,加强督查力度。我县2007年度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和正在实施的200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1、项目具体完成情况
(1)200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完成情况
2007年批复实施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105个,其中养殖项目4个,种植项目27个,基础设施项目56个,培训项目16个。具体完成情况是:完成养殖项目4个,占计划的100%;完成种植项目27个,占计划的100%;完成基础设施项目56个,占计划的100%;完成培训项目16个,占计划的100%。
(2)200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008年批复实施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74个,其中养殖项目6个,种植项目22个,基础设施项目31个,培训项目12个,其它项目3个。具体完成情况是:完成养殖项目3个,占计划的50%;完成种植项目19个,占计划的86%;完成基础设施项目 28 个,占计划的90%;完成培训项目12个,占计划的100%,完成其它项目3个,占计划的100%。
2、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200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到位1432.6万元,占计划的100%,已使用资金1432.6万元,占计划的100%。
200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到位864.5 万元,占计划的100 %,已使用资金604.8万元,占计划的 70 %。
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
•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的要求,实行“三专”管理(即:有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户核算)和县级报账制,严格按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
三、完善措施,加强长效监管
涉农资金项目繁杂,涉及面广,在监管工作中,我县不断完善监管措施,使涉农资金使用更加合理规范,使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
(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全县农业、农村发展中、长期规划,逐步减少对常规农业的投入,转向我县确定的主导农业产业。
(二)分年度建立支农项目库,统筹管理涉农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及管理,确保申报一处,立项一处,实施一处,见效一处。
(三)巩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成果,全面杜绝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天女散花”,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扎实推进我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巩固农业支柱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继续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备案制、项目审计和全面审计,不定期督促项目进度、质量,确保惠农政策、涉农资金足额到位。
(五)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公示制、备案制与责任追究制的配套措施,真正建立起涉农专项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