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22号
关于规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及
“罚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各单位、部门:
为使总公司的制度管理在工作运行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价值作用,让管理负责人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在制度规范建设中强化“链条式”管理密度,真正体现出管理间的统领作用、制约作用、责任作用,让我们的制度更完善、更规范、更实用,现就2008年度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及罚金的使用办法规定如下:
一、处理程序
1、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自己职责、责任正常的工作中,不论在什么环节发现的违规、违纪、异常情况,应现场取证,以书面形式,告知分管副总或分管负责人,由分管副总或分管负责人24小时内拿出整改意见或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纪检部门备案。
2、如再出现类似的违规、违纪、异常情况,纪检部门将对分管副总及分管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罚金使用规定
1、总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位副总、行政总监、技术部部长、企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基金使用委员会。
2、不论是什么单位、部门采用什么形式处罚的资金,均统一由财务科建立专门账库,不得挪为他用。
3、此项资金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定为奖勤、促优、慈善、祝福、基金。①作为家庭困难的员工扶贫资金使用。
②作为贺喜祝福的礼仪资金使用。
③作为奖励各单位、部门优秀员工使用。
三、要 求:
1、各单位、部门在对下属部门处罚的过程中,一定要以总公司的处罚规定依据处理,决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2、必须按财务规定执行,个人写出申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行政总监、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领取。
2008年2月26日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备注:要求认真学习、传达、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