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律师刘政伟谈建筑工程尾款如何处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建筑工程专业律师”。
工程尾款纠纷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最常见,因为获得工程款是施工方的最终目的,而工程款的结算比较繁琐,过程比较漫长,同时建设方又喜 欢拖欠工程款。可以说,大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都涉及工程款。下面我们就跟随这刘政伟刘主任来具体的来了解一下建筑工程尾款如何处理吧!
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吗?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 解释》第二条并没有明确规定发包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是依据诚信、对等、公平原则,结合最高院的立法理由,应该允许发包人享有上述 权利,这既符合最高院减少鉴定的要求,也可以防止承包人通过合同无效获取更大利益。
第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工程价款如何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 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如果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但必须承担修复费用,反之承包人不得要求支付工 程款。第三,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结论能否作为结算依据?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评定审核是国家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建 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但是,建设合同中明确约定以财政投资审核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当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四,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是否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工程款结算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是行使审计监督职责的具 体表现,属于行政决定,只针对接受其审计监督的特定主体,不能直接影响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履行。但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 确约定以审计机关的审 计结论进行工程款结算,其应当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
第五,非强制性招投标项目一定要按照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吗?如果非强制性招投标项目经过招投标程序订立了合同,并进行了备案,应当 以备案的中标合同结算;如果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应当以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
第六,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未予答复,能否认为其同意上述结算资料?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 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所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能将承包人的沉默视为同意。
第七,承包人单方提供的竣工结算文件能否作为结算依据?如果合同有约定,可以作为结算依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但承包人认可,也可以作为结 算依据。如果发包人不认可承包人单方提供的竣工结算文件,其应当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相反证据或申请鉴定,否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九,监理机构出具的《工程审核决算书》的效力如何认定?监理机构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取决于其是否拥有相应授权。如果根据相关合同或案 件事实可以认定监理机构拥有工程款结算审核的授权,则其出具的《工程审核决算书》经承包人同意后对发包人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签证单只有乙方和监理人员的签字,没有甲方或甲方现场代表签字,效力如何认定?工程签证的本质是一个合同。工程签证的效力关键是看是 否有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签证单只有乙方和监理人员签字、没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的情况下,若监理人员有甲方的授权,则工程签证有效;若没有授权,则无效。第九,项目经理对工程款和工程量等所做的签证和确认有效吗?项目经理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力要严格依据民事委托代理制度确认。如果施工单位已 经将工程款和工程量等的签证和确认权明确授予其他主体,则项目经理的签证和确认无效。如果施工单位对工程款和工程量等的签证和确认没有明确授权,考虑到我国建筑企业管理和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项目经理的签证和确认应当有效。
第十,如何确认工程量?工程量的确认直接影响工程款的结算。如果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 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权威律师刘政伟对建筑工程尾款如何处理的讲解到此就告一段落了。相信通过刘律师的介绍一定让大家受益匪浅吧,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