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结构工资考核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资考核办法”。
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4:3:3”
结构工资考核办法(试行)
各单位、各科室、队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经矿研究决定,制定“4:3:3”结构工资考核办法(试行)。
一、结构工资总额的核定基础
(一)采掘单位结构工资总额核定基础:全额计件工资总额(含岗位工资、贡献工资、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等)。
(二)井下辅助单位、地面单位、科室结构工资总额核定基础: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岗效工资(原效益工资)井下艰苦岗位津贴。
二、结构工资比例
(一)采掘单位结构工资与安全、效益、质量标准化、无尘化管理四项指标挂钩,结构工资比例为4:3:2:1。即:采掘单位结构工资中安全工资占40%;效益工资占30%;质量标准化工资占20%;无尘化工资占10%。
(二)井下辅助单位结构工资与安全、效益、质量标准化三项指标挂钩,结构工资比例为4:3:3。即:井下辅助单位结构工资中安全工资占40%;效益工资占30%;质量标准化工资占30%(无尘化结构工资纳入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中考核)。
(三)地面单位结构工资与全矿安全、效益、质量标准化三项指标挂钩,结构工资比例为4:3:3。即:地面单位、科室结构工资中安全工资占40%、效益工资占30%;质量标准化工资占30%。
三、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一)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1、管理人员安全履职方面:
(1)月度内,出现干部安全不尽职的、安全不履职的、严重安全不履职的、“特别严重安全不履职行为”(简称“安全履职红线”)的,被查处干部每1人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0.2%-3%。
(2)月度内,班前会不认真排查安全不放心人员或记录不全的,每出现1人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0.2%。
(3)被矿查处进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每出现1人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3%。
(4)在副总以上矿领导、公司、集团检查中,查出作业现场出现干部安全不尽职、安全不履职、严重安全不履职、“特别严重安全不履职”等行为,安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没有查出或查出没有制止的,负有连带管理责任,同等考核。
以上条款,直接责任人承担考核总额的50%,单位党政主管各承担考核总额的10%。
2、员工不安全行为方面:(1)公司、集团、矿月度内组织的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检查(包括职工井下“手指口述”考核),安全必知必会知识考试得分低于90分,每1人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0.1%-0.2%。直接责任人承担考核总额的50%,单位主管承担考核总额的20%。
(2)月度内,被矿及上级部门查处一般“三违”、严重“三违”的、“极其重大风险员工不安全行为”(简称“安全红线”)的,每1人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0.1%-3%。直接责任人承担考核总额的30%,跟班干部、当班班长各承担考核总额的10%。
3、安全规程措施方面:
(1)月度内,单位未严格履行安全规程技术措施编制、审批、传达、学习、落实程序的,每查出1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0.1-2%。
(2)月度内,单项工程施工未严格履行安全管控程序的,查出第1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0.1%,二次以上每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0.5%。
以上条款负管理责任的技术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分别承担考核总额的20%、15%、15%。
4、安全设施使用方面:
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不使用或使用达不到规程措施规定的(以规程措施规定为准),每查出1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1-2%。负管理责任的跟班干部、当班班长,分别承担考核总额的30%、20%;当班瓦安员未制止、未督促整改的,扣减现场瓦安员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
5、隐患排查整改方面:
(1)未执行接班后1小时隐患排查制度的、隐患未排查出来、隐患排查后未及时跟踪整改就组织生产的,每查出1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1%。跟班干部、当班班长分别承担考核总额的30%、20%,扣减现场瓦安员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
(2)上级领导、职能部门查出的隐患,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隐患未整改完或未将隐患彻底消除的,每查出1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1%。分管领导各承担考核总额的30%。
(3)月度内,作业现场存在易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隐患、重大隐患的,每查出1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00元-20000元(主要隐患、重大隐患以集团公司文件为准)。
6、安全效果方面:
(1)对发生工亡事故的矿井扣减全部安全结构工资;发生工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当月执行公司最低工资标准。责任人的考核按矿相关文件执行。
(2)基层单位在上级部门及矿组织的安全评估中,低于91分的,每降0.5分,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1%;低于90分的,每低0.5分,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在公司安全评估检查中,专业得分低于90分,每降0.5分,扣减参与安全评估检查的机关部室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1%。(注:因伤亡事故影响使矿井或专业未达标的除外)
(3)工伤事故考核
月度内,发生一名轻微伤的,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20%;;月度内,发生一名轻伤的,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10%-40%;月度内,发生一名重伤的,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80%。瞒报工伤的,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全资的10%-30%;月度内,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特大机运事故)每发生1次,扣减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60%。直接责任人的考核按矿相关文件执行。
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1。
(二)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1、在公司组织的质量标准化检查中低于90分的,每降1分,单位当月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下浮5%,累计考核。
2、质标办每月组织的矿井质量标准化检查不得少于2次。月度内,质量标准化检查得分低于91分的,每降1分,当月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下浮5%,累计考核。
3、在矿长、副总以上矿领导及上级领导的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中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每查出1条,对相关责任人扣减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100-200元/条,对单位主管各扣减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50元/条,累计考核。
4、月度内,必须各自创建2条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未完成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创建任务或精品工程不能保持动态达标的,扣减单位主管月度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的10%。
5、地面单位承包文明生产责任区、辅助单位标准化硐室、固定场所,达不到精品工程创建要求的,每处扣减责任单位当月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200元,对单位主管罚款100元。
6、各类专业在公司、集团检查验收中,没有通过认定得分的创新项目,对专业内所在单位扣减当月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3000元,对专业负责人、责任单位主(分)管各罚款200-300元,专业主任工程师罚款300元/人,助理工程师罚款200元。单位未完成创新项目申报任务或申报项目未通过矿验收的,扣减单位当月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的10%(其中单位主管、技术主管各承担考核总额的5%)。创新项目经公司、集团推广后,单位当月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上浮10%(其中:单位主管、技术主管各奖励上浮工资总额的10%)。
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考核实施细则见附表2。
(三)效益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1、采掘单位效益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1)效益结构工资实行台阶浮动:产量(进尺)以调度、劳动工资科和采掘单位共同收产(尺)为准,实际计资产量(进尺)超当月计划5%以内时,效益结构工资上浮5%;实际计资产量(进尺)超当月计划5.1%-10%时,效益结构工资上浮10%;实际计资产量(进尺)超当月计划10.1%以上,单位效益结构工资上浮5%。
(2)效益结构工资与单位材料费、电费、煤质等指标挂钩考核:单位材料费、电费等指标每节超1%,单位效益结构工资上下浮动1%;全矿煤质分井考核,每超降100大卡,采掘单位效益结构工资上下浮动2%。
2、井下辅助单位效益工资考核办法
(1)调度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及矿井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队辅助单位进行生产任务考核。月度内有一项生产任务未完成,扣减单位效益结构工资的5%,累计考核。
(2)效益结构工资与产量、进尺、成本、利润、材料费完成幅度挂钩考核:全矿(井)产量、进尺每超欠1%,效益结构工资上下浮动1%;全矿成本每降超1%,效益结构工资上下浮动3%;全矿利润每超降10%,效益结构工资上下浮动1%,单位材料费每节超1%,效益结构工资上下浮动1%。
3、地面单位、科室效益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全矿产量(进尺)平均完成幅度浮动每超欠1%,效益结构工资上下浮动1%;全矿成本每降超1%,效益结构工资上下浮动3%,全矿利润每超降10%,效益结构工资上下浮动1%。
(四)采掘单位无尘化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1、在矿职能部门组织的无尘化静态检查中,无尘化检查得分低于90分的,每降1分,扣减单位当月无尘化结构工资的10%。
2、在当月无尘化检查中,累计2次无尘化检查得分低于90分的,直接扣减单位当月无尘化结构工资全额。
3、在矿职能科室、副总以上矿领导、公司、集团的各类检查中,各单位分管区域内(包括地面科室文明生产责任区、井下辅助单位固定场所),每发现一处浮尘,扣减责任单位无尘化结构工资(地面科室、井下辅助单位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100元。
考核实施细则见附表3。
四、相关规定及要求
1、安全结构工资、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无尘化结构工资以所占比例为限,实行月度累计考核,扣完为止。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奖励仍按矿有关文件执行。
2、月度内,无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无严重“三违”、无严重不履职、无重大隐患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减免本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总额的50%(集团部分),个人考核部分不变。
3、在公司季度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取得公司前三名的单位(得分最高的单位),减免单位当月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的考核,个人考核部分不变。
4、对同一事故(事件)涉及多处考核的,不重复考核,按最高考核标准执行。
5、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材料由安监站负责汇总,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无尘化结构工资考核材料由调度负责汇总,效益结构工资考核材料由企管部负责汇总。各类考核材料经分管矿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次月10日前在矿信息办公平台、区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监督。结构工资考核责任单位必须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罚款500-2000元,责任单位主管罚款200-1000元。
6、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经本单位取代会讨论通过后,报矿劳动工资科、党委、企管部、调度、安监、工会备案,由单位民管会监督实施。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内部结构工资考核、分配,工资分配结果要实行区务公开,增加分配的透明度。
7、矿成立结构工资分配仲裁领导小组,矿长担任组长,生产副矿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党委、工会、企管部、劳资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矿结构工资分配、考核、纠纷等问题实行最终仲裁。
五、本办法从2013年4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