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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与对策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高技能人才是工业化的支撑,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体现,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使“中国制造”立足于国际市场的前提和基础,它的培养和造就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艰巨的实践课题,对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代社会,谁拥有人才,谁控制了人才的制高点,谁就拥有了竞争的主动权。“人才是干事创业的前提和基础。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激烈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舟山跨海大桥的通车,标志着舟山海岛时代的终结和半岛经济的开始,千岛崛起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抓住并用好这一历史性机遇,发挥后发优势,在舟山迈向后工业化时代的进程中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产业迅速转型升级,关键在于建立一支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技能人才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舟山近几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践和经验表明,技能人才是经济社会的重要力量,而目前技能人才总量的不足,尤其是高级技能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舟山发展的主要瓶颈,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亚待破解的重大课题。
一、舟山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及其现状
“十一五”期间,舟山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两创一促”战略,以人为本,建立完善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人才资源队伍数量不断壮大,结构渐趋合理,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竞争力迅速增强,为舟山市发展以海洋经济为特色和优势地方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从舟山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践来看,主要做好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2005年舟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技能人才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出台了高级能人才评选、补贴和待遇政策,并针对舟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海洋经济、临港产业发展高技能人才,以及渔农民种养加人才,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实施意见;市人才办和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还推出了“职业技能培训年”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年”等活动,在全市技术工人中开展“大培训、大比武、大练兵”活动,开展“舟山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舟山市技术能手”等一系列竞赛活动,并在拔尖人才、111人才工程评选中突出高技能人才,通过树立榜样和典型等方式,在全市形成了学习技能、提升本领的社会氛围。
二是推动全市范围内形成技能教育培训网络。一方面,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完善。以国际海运学院为中心,职业培训遍及市、县、乡(镇),基本上形成了成人教育和职教协调发展的技能教育大割据。另一方面,职业教育专业更加贴近实用。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利用率提升,尤其是船舶修造、航运驾驶、机电制造、旅游服务等专业,招生比率大大提升,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制度在全市得以推广,注重实训、实验教学已蔚然成风,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夯实了基础。再一方面,企业主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许多企业开始推行名师带徒和高技能人才岗位薪酬制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积极为各类职业技能比武提供场地和耗材,不断提高高级技能人才的生活和政治待遇。
三是初步形成了人才公正合理的评价鉴定体系。一方面,放宽评价范围,优化鉴定过程。把鉴定领域放宽到80多种职业和工种,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特殊人才,对掌握高级技能、复合型技能且有突出贡献的人员,适当放宽申报条件,突破比例、学历、资历和年龄等身份界限。另一方面,发展网络鉴定,构筑城乡联动的鉴定机制。在全市各地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站或所),摆脱了以往依靠行政部门牵头,劳动部门参与的传统培训鉴定模式。再一方面,直接开展企业认定工作,完善供需衔接机制。根据浙江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和认定的有关规定,实行“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的评价和认定方法,打破了以往社会化的评价鉴定模式,为满足企业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奠定了基础。
四是提升了舟山市高级技能人才的竞争能力。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高级技能人才竞争力课题组调研,舟山市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多项指标在全省十一个地市中排名靠前,高级技能人才竞争力指标居全省第五。其中,结构性指标排名第二位,效能指标和环境指标均排名第四位,数质指标排名第五位。报告认为,舟山市高技能人才队伍虽然总体规模不大,但分布密度大,在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中所占比例居全省之首。
截止2009年底,舟山市拥有各类技能人才共68000人,其中高级技师140、技师1960人、高级技工5721人,2005年末增长了212.1%。在分布上,90.4%集中在各类事业单位,从行业来看,主要分布在交通运输业、工业、建筑业和旅游业,工业部门尤其集中在船舶制造业、水产加工业、机械制造业;从区域上看,主要分布在普陀和定海两区,岱山和嵊泗两县相对较少;从性别上,男性居多;从年龄上多在35—45之间;从文化程度上,学历相对于专业人才队伍较低,大多数人都是高中以下。
二、目前舟山市高技能人才资源及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舟山市GDP连续5年位居全省之首,但作为技术创新的探索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的高技能人才供应严重不足,尤其是与以发展海洋经济为主线的产业布局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同时高技能人才分布不合理,呈现“两多两少”,即大型企业多,民营和中小企业少,传统机械加工类多,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少;高技能人才素能结构差,与产业发展不相适应,与曾出不穷的新工种、新工艺不匹配,新职业项目标准开发相对滞后,部分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标准、模式与生产操作实际存在较大差异,缺乏培养高技能人才动手能力所需要的先进设施设备,“双师型”师资力量严重不足;高技能人才行业内流动过于频繁,无序流动加剧,中西部高技能人才以其到东部地区的中转站,本地的高技能人才也流向长三角发达地区。
一是高技能人才公共资源建设投入不足。据舟山市财政和职能部门统计,2005—2009年市级财政共投入1500万元,年均300万元,主要用于技能人才培训、激励、鉴定和竞赛等方面,占全市社会事业的支出比例极低,加之体制管理等原因,技工学校经费紧张,举步维艰,同时,企业也没有按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的教育培训费用,政府也缺乏有效的监督,职工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的提升缺乏保障。此外,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滞后,教学耗材、教学设施严重不足,且较为分散,未能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与临港产业的发展要求有较大的差距。公共服务网络也跟不上发展的要求,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培训和现实需求严重脱节。
二是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不健全。不能及时体现技术进步和更新换代的要求,内容陈旧,在一定程度上与实践需要脱节,评价方式不全面,考核手段单一,缺乏对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的全面评定,致使企业认可度降低,评价效用有限,与使用、培训、薪酬等脱节,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现实需要。同时,激励机制不配套,晋升体系不健全,尚未建立起凭职称等级使用、按业绩贡献兑现收入奖惩的制度,加之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道路狭窄,过程漫长,大大影响了职业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另外,职业技能人才配套保障体系不完善,技能培训、职业指导、生涯设计、职业介绍等机制还存在缺位,加之舟山生活成本较高,外来高技能人才难以扎根。
三是高技能人才管理工作体系不完善。由于部门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等原因,培训、鉴定和颁证部门分离,加大了劳动者就业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且造成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混乱,使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大大折扣,致使重复培训、重复鉴定现象屡见不鲜,既加重了就业者的负担,也浪费了公共资源。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就业部门各管一块,各自在自留地办学,互动协作少,下属培训机构受利益驱使,监管不力,惟利是图,大职业教育割据难以形成,宏观调控的乏力以及职能部门不协调,导致部
门之间“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单位之间谁也不管谁,谁也不顾谁,仅以能挣钱为标准,一点不顾社会效益,既浪费了职业教育资源,又造成高技能人才培养困难。
四是高技能人才培养造就体制不健全。长期以来,舟山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渠道单一,缺乏系统化、规模化、制度化的科学培养体系。一方面,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作用发挥的不充分。教学培训软硬件建设滞后,跟不上发展的需要;课程设置、教材内容陈旧落后,偏重于理论,忽视新兴的重点产业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实训设施更新慢,场地严重不足;有实际操作技能和经验的师资力量弱,培训层次、水平低;办学没有直接与行业相联系,脱离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目标定位和培养规格不能与企业对接,具有极大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另一方面,企业只注重经济和生产效益而忽视人力资源开发投资,轻技能工人的培训和能力的提升,对职工重使用轻培养,技能工人教育培训和技术交流的投入明显偏低,经费投入不足或投入重点错位,削弱了一线技能人才的培养。
五是高技能人才满足不了新时期发展需求。跨海大桥开通后,舟山市海洋经济势头发展迅猛,产业结构急需优化升级,高技能人才短缺和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更加突出,将严重制约舟山先进临港工业、现代港口物流业、现代海洋休闲旅游业和现代渔业的发展。一方面高技能人才总量的不足。舟山市2015年GDP将达到1100亿元,届时技能人才总量需要13.5万,高技能人才至少需要2万多,缺口相当大。另一方面船舶修造业需求急剧增加。2015年舟山将实现船舶工业总产值1400亿元,用工人数超过20万,保守估计每年要递增5000人,特别是船体装配、船舶管系、船舶电气、船舶涂装、船舶配件等岗位用工需求数目大、素质水平要求高。再一方面港口海运业需求数量增大。舟山现有500总吨及以上船舶740艘,其中,114艘为3000总吨及以上。根据交通部的要求,甲板部至少需要3074名高级船员,轮机部至少需要丙类以上高级船员1540名,考虑船员没有公休,按1.6倍配置,需补充有学历、年纪轻的高级船员缺口更大。最后一方面旅游业需求快速攀升。仅以酒店为例,今年舟山新增20多家四星级酒店,按每个酒店40个高技能人才算,就需800人,加之经济型酒店、餐饮、旅行社、新开发景区,高技能人才缺口更大。
三、解决舟山高技能人才需求的建议
根据当前舟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高技能人才供需和作用发挥的现状,高技能人才无论数量还是质量,距发展要求差别都有相当大。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以发展为宗旨,以就业市场为导向,坚持加快培养、重在使用、优化结构、完善机制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使更多的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满足舟山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一是构建培养造就的体系。首先要强化职业教育的作用。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依托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为职业院校与企业搭建桥梁,使之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加大职业院校改革力度和专业调整,注重实训、实验教学,大力推荐工学结合、校企结合,彻底改变传统的教育模式,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为依据,搭建开放式培训平台,提供更贴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贴近企业、贴近社会的职教模式。其次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按企业引进项目编报与之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需求数量,并按规定提取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把企业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发展整体规划;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对提供实习实训岗位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补偿和税率减免(如减免教育附加税等)等优惠政策;建立企业发展的人才激励导向,促进企业实施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在关键工种、关键岗位和关键工序上推行“首席技工”、“首席技师”制度。再次要加强示范基地建设。盘活现有资源,在部分具备条件的企业和学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根据舟山市产业发展的需求,建立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争取早日建成数字制造、创意产业、船舶修造、旅游会展、航海技术、港口物流、信息技术、机械电子等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加大对师资队伍的培养力度,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对在市级技能比武中获得前3名、省级技能
比武前5名的技能人才,可突破学历、年龄、身份的限制,优先充实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教师队伍。最后还要政府购买紧缺型培训成果。通过政府补助、企业和个人分担等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鼓励企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
二是改进鉴定评价的机制。首先要拓宽成长渠道。把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作为推动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在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中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及各级技能比武活动中脱颖而出者,可直接申报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比武成绩合格且名列前10%的选手,符合有关要求,可晋升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改进大中型企业技师评价和直接认定工作,对生产实践中确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已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技师、高级技师水平者,直接授予技师或高级技师。其次要加强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职业技能社会化鉴定工作,改进职业资格考评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行业协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企业”等地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推行结合工作现场、生产过程进行考评的方式,利用多媒体、仿真模拟等多种形式实施技能考核,注重过程考核的院校鉴定模式,对培训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实行资质管理。再次要建立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制度和市高技能人才协会。行业组织、用人单位以“舟山市技能大师”为主的团队组成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技师研修、高师带徒等方式,对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或新技术、新工艺培训的,可以带头人姓名命名大师工作室;建立技能大师创新项目资助制度,每年择优资助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创造发明项目,对特别优秀的实施重奖,进一步促进优秀项目成果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建立技师协会,建立高技能人才交流信息平台和服务体系,整合高技能人才资源,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交流合作、服务咨询和保障维权构筑平台。
三是着力完善成才激励的机制。首先要提高其政治地位和相关待遇。给予高技能人才更多参政议政的机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选是要占一定比例;高级技师退休后养老金可比照退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根据企业需要和本人意愿及身体情况,退休年龄经批准后可向后延长5年;落实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各项待遇,使之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次要加大奖励力度。每两年评选“舟山市技术能手”,每三年评选表彰“舟山市技能大师”,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浙江省技术能手、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和奖励。舟山市技能大师在三年有效期内每月享受政府津贴,按年度发放;给予舟山市技术能手、浙江省技术能手和全国性行业技术能手称号一次性奖励;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浙江省技术能手、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必须在“舟山市技术能手”中产生人选,“舟山市技术大师”在“舟山市技术能手”和企业“首席技工”、“首席技师”中产生;市职业技能比武中各工种获得前二名和二类比武获得第一名选手,可直接认定为“舟山市技术能手”;对符合模范基本条件的技术能手,优先推荐参加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金锤奖”等的评选。再次要大力营造成长成才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专题研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宣传国家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的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增强培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组织举行典型专场报告会、举办职业院校开放日、典型进校园(社区)等活动,激发技能人才的自豪感和群众认同感;通过制作公益宣传广告和印发宣传册,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
四是切实做好培养经费的保障。首先要构建多渠道资金投人保障体系。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资金投入,统筹规划资金用于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统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等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渔农村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设备设施投入和表彰激励,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基金用于高技能人才开发中的培训补贴、组织开展技能大比武、落实政府津贴和奖励、培训教材建设、职业培训研究、评价体系开发、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维护、师资培训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建立并逐步增加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培养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捐赠,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参与校企合作提供融资服务。其次要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统筹。
企业是技能人才使用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应自觉增强职工教育培训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企业要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政府统筹其中的0.5%,用于发展本地的职业教育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未开展职工培训、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企业,政府全额提取统筹使用,对开展培训效果较好的企业可免予统筹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再次要激励各个层面参与。市政府每两年组织评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企业”对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并取得成效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选送人员参加省级以上大赛,获得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国家级一类大赛前10名的企业进行表彰;加大引进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的力度,对符合舟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参照相应类别给予一次性补助;拟订“舟山市工作居住证”制度,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享受舟山市人才、智力引进的相关待遇。
五是培植服务成长的公共环境。首先要加强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养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府措施的统筹管理,成立由组织、宣传、新渔农办、发展改革、教育、经贸、人事劳动社会保障、财政、安监、城建、交通、物价、海洋与渔业、旅游、海事、质监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落实相应编制,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其次要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协调配合、主动服务意识,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工作方式和强调规范而弱化工作效率的现象,努力消除制约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推动科学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更大的作为。要建设政府、社会、高职院校自身评价的“三位一体”高职教育评价体系,强化地方政府对高职教育的宏观管理,对完成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突出的主体单位及相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再次要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乡镇成校、基层劳动保障站、社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企业、行业(协会)建立信息采集网络,综合就业、社保、中介等各类信息平台,通过信息网络、社会化软件平台的高效运作,及时收集用工、培训等社会需求,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发布技能人才需求预测、产业紧缺工种目录、职业资格评价标准、公共实训基地使用情况、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计划、政府购买培训成果项目标准等内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调研,组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开展经常性的调研交流,组建国内外专家咨询委员会,重点研究舟山人才结构优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相配套的战略产业和重大项目等的投资建设提供人才方面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