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卫国诉被告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强制措施一案(材料)_交通警察行政强制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1:58:2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原告刘卫国诉被告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强制措施一案(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交通警察行政强制”。

原告刘卫国诉被告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强制措

施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0)湘法行初字第26号

行政裁定书

原告刘卫国,男。

被告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蒋绪强,队长。

原告刘卫国诉被告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行政强制一案,于2010年7月1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因主体等多种原因,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卫国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刘智毓

审判员易再凌

人民陪审员刘映辉

二0一0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李静

下载原告刘卫国诉被告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强制措施一案(材料)word格式文档
下载原告刘卫国诉被告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强制措施一案(材料).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