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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农牧区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现状与对策
鄂前旗妇联 张雪玫
一、总体概况
鄂托克前旗于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从原鄂托克旗分设,位于鄂尔多斯市西南端,地处蒙陕宁三省区交界处。全旗土地总面积1.218万平方公里,现辖4个镇,68个嘎查村,总人口7.5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1%,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少数民族地区。
2009年嘎查村级换届选举结束后,全旗68个嘎查村中,女性进“两委”数为78个(有10个村有2名女性进了“两委”),68位兼任妇代会主任一职。其中妇代会主任进支委的有28名,占41.2%,产生女支部书记2名;进村委的妇代会主任40名,占58.8%,产生女村主任2名;两委成员中妇女党员47人,占60.3%;少数民族(蒙古族)妇女45名,占57.7%;35岁以下12人,占15.4%,36-45岁之间46人,占59%,46-55岁之间19人,占24.4%;大专学历以上3人,占4%,高中(中专)33人,占42.3%,初中学历26人,占33.3%;有3名女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委,女支部书记、女村主任比例达到5.9%,比上届提高了2.9%。
二、存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农牧区实现了村级直选和村民自治,农牧区妇女参政情况也呈现出渐进性成长的态势,她们的参政意识不断增强,参与农牧区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参政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广大妇女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鄂前旗农牧区牧区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程度偏低,妇女参与村务管理在实践中仍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随着农牧区牧区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村党支部、村委会选举竞争的不断激烈,农牧区牧区妇女进村两委难、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作用发挥难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当前农牧区妇女参与村民自治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村两委成员中女性比例偏低。在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决策的核心村两委中,女性比例较低。2009年,全旗68个嘎查村,村两委成员总数有353人,其中女性96人,占27.1%;农牧区妇女占农牧区总人口的一半以上,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女性在村两委中的比例不高,充分反映了村民自治中女性在实际权力结构中的边缘化现象。
(二)女性在村级权力结构中地位偏低。在村两委成员中,妇女不仅数量比例低,而且职位也低,男女两性担任村委会各种职务的差距非常的大,出现了“两多两少”的现象,即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我旗68个嘎查村,女性担任村支部书记的只有2人,占村支书总数的2.94%;女性担任村主任2人,占村主任总数的2.94%,妇女在村两委中的职位基本上是委员,而且在分工上大多数为负责妇女和计生工作,职能单一,在村务工作中被边缘化。妇女在村级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只是一种政治性的象征,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权力,女性在决策中的影响力偏弱,作用发挥也很难。
(三)村级后备女干部人数不足。从村级后备干部总数看,2009年全旗嘎查村级后备干部总量257人,其中女性82人,占31.9%。年轻有文化的妇女外出务工的多,在家的少,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女性人数相对不足,女性成长空间相对狭窄,女性干部人选少,难以好中选优。有的嘎查村还将出现断层现象。
(四)农牧区女党员比例偏低。2009年我旗共有嘎查村党支部68个,党员 2285 人,其中女党员472人,占党员总数的20.6%,农牧区女党员少,造成了女党员进入领导班子的更少。在农牧区还存在着发展女党员工作进展缓慢,农牧区女党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年龄偏大,以及参政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建议与对策
(一)积极宣传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者妇女观,普及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进步理念。充分利用报纸、网络、黑板报、宣传窗等载体,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大力宣传女性在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和重大贡献,宣传女性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先进典型,重点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牧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使农牧区女性了解有关妇女法律、法规和自身权利,增强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走出长期以来对女性参政带有照顾的错误倾向。
(二)高度重视农牧区女干部的教育培训
加强对新当选的女性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能力培训,通过邀请专家讲课、经验交流、工作研讨等形式,及时开展履职能力培训,既要组织学习村民自治有关法律法规,丰富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又要进行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监督、书面表达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她们尽快进入角色,掌握有关方法和技能,适应农牧区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实际参政水平奠定扎实基础。对一些优秀妇女干部要多给她们压担子,通过给她们安排一些难度相对较大的工作来提高她们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围绕村民自治这个核心内容,有计划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参政启蒙培训,逐步提高女性群体的参政自觉性。同时,要加强女性在科技致富能力、岗位任职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她们参政的自信心。
(三)大力加强农牧区女性人才的培育
一是拓宽选人渠道,建立健全各类女性人才库。以构筑女性人才基地为目标,分别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广泛物色、推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的优秀妇女,有重点、分层次地建立女能手、女入党积极分子、妇代会干部、女党员、女后备干部、女村官等六类女性人才库。
二是实行重点培养,加快女性人才的成长。明确高中学历以上女性、青年妇女、女致富能手、女后备干部、妇女干部为重点培养对象,加强对她们的管理和跟踪培养。要重视村级女后备干部的培养,村两委成员还可与妇女后备干部结成联系对子,定期走访,交流谈心,了解她们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村党支部对女能手、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优秀妇女人才要积极引导、鼓励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三是注重教育引导,激发农牧区妇女自觉参政的热情。从思想上引导,组织女村官事迹报告会,召开女党代表、妇女干部座谈会,组织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会,鼓励农牧区妇女积极追求政治进步,引导农牧区妇女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自觉要求参政议政。从舆论上引导,即通过评选“优秀女村官”、“优秀女党员”、“优秀妇女干部”、“双学双比”女能手、“巾帼建功创业女明星”等活动,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农牧区女性树立“巾帼不让须眉”的自强意识。从行动上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在发展党员时向女能人、女入党积极分子、妇代会干部倾斜,培养村级后备干部时向女党员、妇代会干部倾斜,在评优评先时向女党员、妇女干部倾斜,使农牧区女性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爱。
四是加大推优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村级女干部推荐力度,探索建立推荐机制,积极主动向党组织等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为女性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