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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万豪英文中学附小教师校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教师校服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教师仪表,提高教师幸福感和对外形象,提升学校精神面貌和办学层次振奋教师精神,充分发挥教师校服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全体教师、行政、办公室人员(含仓管、电工、生活部长)
三、发放标准:
男:冬装西服一套,白色衬衫(长袖)一件,夏装西裤、衬衫各一件,领导一条。
女:冬装西服一套,小西装一件,夏装连衣裙一条,丝巾一条。
四、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万豪教师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校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学校统一发放的工作证。
五、校服的发放和使用:
1、教师校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两年,两年后方可更换新款。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个人原因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则由个人承担工作服的制作或采购费用。
2、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教师,可在入职3-7天日内到财务室登
记、领取校服及工作证。
3、教师校服费用收取规定:
教师离职时,须将工作证交还财务室,同时对所领用的校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校服成本的7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校服成本的50%费用;
(3)一年以上两年以下收取校服成本的20%费用;
(4)两年以上服装费用全部由学校承担。
六、处罚措施:
1、教师未按要求穿着校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
2、教师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本制度解释权归校长室,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韶关市万豪英文中学附小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