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办〔〕29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指南”。
教办„2011‟29号
关于做好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学校:
为加强中小学校校外实践活动的管理,确保学生参加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现就做好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确保学校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是加强学生社会实践锻炼,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服务社会、服务家乡的情感,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各学校在组织开展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时,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保障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加强组织和管理,确保学生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二、落实措施,确保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进行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身体状况合理安排校外实践活动,严格控制活动时间和活动强
度,禁止安排学生从事高强度劳动和危险性活动,禁止组织小
学一、二年级和幼儿园学生参加劳动性实践活动。严禁组织学
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校外实践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
超越其年龄、生理、自我保护能力和缺乏安全保障的校外实践
活动,严禁学校、教师未经批准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校外实践活动。活动前,各学校必须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组织安全预演。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于活动前报上级教育主管
部门。组织活动时,要落实治安、交通、食宿、防病等安全防
护措施,配备必要的救护药品、器材,安排带队领导和教职员
工进行全程监管。
三、完善制度,规范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管理
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健全中小学生校外活动管理制
度,有序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活动。要建立学生校外实践活
动报备制度,自即日起,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必须
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要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
责”的原则,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和安全责任;凡违反本通知
有关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从严追究责任学校和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要完善信息报告制度,活动期间出现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
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淮北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5月26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