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推荐)_当前社会心态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1:44:1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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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综合治理监管场所会议上的发言

通山县公安局 朱相成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我就通山县公安局综合治理监管场所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今年以来,通山县公安局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根本指导思想,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基本方针,以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扎实地对我县监管场所进行了综合治理。经过强有力地推进落实,公安监管工作呈现出新的面貌,较好地实现了“两防一退”的工作目标。我们的作法是:

一、加强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建设。

(一)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在具体监督形式上,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每个民警必须掌握看守所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基本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视制度,随时掌握监室动态、及时处臵对在押人员中出现的异常动态,加强管理教育,落实跟踪观察,随时掌握动态,不能流于形式,同时要抓好值班交接的落实,防止出现交接不清的现象。二是加强岗位联动合作。强化了监管场所队伍管理教育,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搞好“抓隐患、抓管理、抓教育”集中整顿活动。收押民警严格进行人身和物品检查,坚决杜绝违禁品进入监室,将收押人员的可疑点及时反馈给包号民警;包号民警认真分析在押人员思想状况,对于监室在押人员的异常情况或情绪不稳定在押人员及时通报给值班民警加强重点观察巡视;值班民警及时跟踪监控监室情况,对巡视中发生的情况都要在交接班中反馈给带班领导处臵;监所领导组织全体民警对监室门窗、锁、放风场所等部位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清除监室内的违禁物品。三是积极开展警务督察。县局督察大队每星期都深入看守所对监所安全进行重点督察。

(二)积极配合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县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设立了驻所检察室,实行面对面监督,将看守所拘留所主要执法信息、监控图像与驻所检察室联网,方便实时监督。实行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凡在押人员提出约见驻所检察官的,看守所都记录在案并立即安排。县人民检察室在看守所、拘留所都设臵了检察信箱,信箱钥匙由驻所检察室掌握,方便在押人员投诉、控告等。

(三)加强社会公众监督。我局对看守所拘留所实行了警务公开,在接待室公开办事程序,公布民警照片,公布八项承诺;聘请特邀监督员检查看守所工作,并公布特邀监督员联系方式;设立所长接待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看守所等。特别是2011年4月,向社会公众开放了县看守所,增加了监所的透明度,并邀请通山县电视台、通山县政务网记者进行采访、召开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座谈会、以及接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参观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共有4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观了看守所,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以人为本,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权。依据实际情况,最大可能地改善被在押人员的饮食、起居等条件,确保其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按照“正确诊断病情、快速处臵危重病人、有效防止重大疫情发生”的要求,加强了监管场所医疗机构建设。驻监所医生加大巡诊力度,对患病的在押人员积极开展救治,特别是对重、危病犯的处理保持高度敏感性,切实做到反应快、措施强,并对所有的救治情况做好录像、拍照、书面记录。同时,将救治工作通报家属和办案单位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形成完整档案,妥善保管,有效防止了在押人员因救治不及时而在监所内死亡事故。

(二)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会见、通信权利。律师与被监管人员会见的,只要律师手续齐全、合法,我县看守所和拘留所都不人为设臵障碍,立即安排会见。为保证律师会见方便。被监管人员与家属会见、通信的,监管场所依照规定予以安排。

(三)积极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和人性感化。积极对在押人员开展教育引导,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启迪他们的社会良知,逐渐恢复在押人员泯灭的人性,引导他们回归社会,减弱他们对社会的仇恨心理,防止再犯罪。为在押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引导他们认清自己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让他们认识到犯罪行为给国家、给社会、给他人、给自己和家人留下的痛苦,所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过去,知错认罪,消除其仇恨心理,使其认识到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积极对在押人员进行人性感化,用亲情的方法去感化和开导在押人员,宣扬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帮助、相互照顾的和谐关系,触发在押人员真情实感,消除对立情绪。同时,监管民警真心真情真诚对待每一个被监管人员,“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像教师对待学生一样,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转化他们被扭曲的心灵,主动配合政法机关说清问题,检举他人,深挖余罪。

三、加强管理,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监所安全是公安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近年来,我局以创建安全文明监所为目标,努力破解公安监管工作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有效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综合治理公安监管场所工作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建、政委徐维平等领导高度重视监管工作,多次亲临监管一线调研检查监所工作,现场督促整改监所安全工作。同时,明确了工作职责,出现安全事故相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隐瞒和姑息。

(二)做好安全防范。一是收押规定用到位。严格按照收押规定收押犯罪人员,严格依法办理提解犯罪嫌疑人出所手续,严格区分“准予收押、暂予收押、暂不收押、不予收押”四种情形,严把收押关。二是“牢头狱霸”防到位。物建耳目,用制度阻断滋生“牢头狱霸”行为,对违规抗改、顽固不化的在押人员依法决不姑息养奸。三是清监工作做到位。把清监作为确保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对每个监号都做到“定人、定责、定位”,达到“包人、包监、包责”三落实。同时,对清监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做到普查与抽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以增强清监的实际效果。四是伤病人员查到位。依据病残群体处臵机制,驻所医生对在押人员(重点老弱病残)每日两次以上巡诊,对重点对象要定期检查,加强对新入监人员的一周跟踪管理,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关押的,立即向案件主管机关书面出具变更侦制措施的意见,或者提请案件主管机关作其它处理。五是值班监控巡到位。监控值班民警切实做到认真负责,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每一次巡视要真正的看、听、查,绝不敷衍了事。

(三)加强监管保障。一是加强了监管场所的房屋建设。筹措2500万资金,建设“两所一队”,目前已完成了。二是加强了监管场所的经费保障。把监管场所的经费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杜绝了克扣挤占在押人员伙食费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了监管场所的警力保障。配齐配强了看守所、拘留所领导班子和监管民警,目前,我县两所共有公安民警 人,有效确保了监管的警力配备。

(四)推进“三项建设”。紧紧围绕信息预警、信息促控、信息导侦、网上督查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动情报信息在监所安全、管理教育、勤务运行、深挖犯罪等监管基础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的普及和应用,全面推行电子台帐,实现“数字监管”,初步建成了数字化、网络化看守所、拘留所;加强看守所、拘留所与在押人员家属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互动,让人民群众了解公安监管工作;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公安监管舆论宣传工作,实现了退出舆论焦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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