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整的企业办理流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企业办理流程相关手续”。
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流程
一、审批事项:公司名称审批
办理窗口:工商局窗口
公司名称网上预先申报:企业自行登录“青岛红盾信息网”()注册用户名后网上申报。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自行申报成功后,青岛市工商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外网预审,预审通过后企业自行打印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根据要求填写完整,到工商局窗口,经核准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审批事项:青岛开发区外经贸局做批复(针对中外合资企业)由于做批复情况多样,详细内容请咨询0532-86958602,青岛市商务局电话:0532-85916410。
三、审批事项:开设验资账户(临时账户)
办理窗口:各有关银行
申请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人身份证原件;
3.股东身份证原件;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及股东不到场);
收费标准:根据银行不同收费不同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四、审批事项: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审批部门:会计师事务所
申办材料:
1.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会决议;
4.银行现金缴款单(进账单);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
6.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和租赁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187号)
验资时间:出具验资报告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备注:如果是法人出资,则需要另外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章;资金负债表。
五、审批事项: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窗口:工商局窗口(具体办理流程根据申办企业的类型请参阅http://bsq.qdaic.gov.cn 青岛市工商管理局——网上工商——网上登记注册)
六、审批事项:刻制公章
办理窗口:公安局窗口
申办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收费标准:中英文1枚260元,中文1枚180元,法人章170元,1个单元1个信息仿伪卡80元。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七、审批事项: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窗口:质监局窗口
许可条件:
1、组织机构批准成立的文件或证书;
2、组织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办理程序:受理、填表、审核、录入、发证、发卡
申报材料:
1.单位公章;
2.企业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
代码服务费:108元,公共信息卡:40元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重点项目1个工作日。
八、审批事项:税务登记证
办理窗口:税务大厅窗口
申办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商务局报批的合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5.外经贸委的批复材料、文件;
6.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经办人(企业财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备注:
1.办理业务时需携带公章。
2.纳税人跨县(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3、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可以核定公司的税种税率,有关税种、税率的详细事宜,税务机构于每月12号和17号在地税大厅6楼进行培训。
4、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发工资-3500-保险公积金)*税率-速算扣除数
九、审批事项:银行开户
办理窗口:银行窗口
验资开户申办材料:
1.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
2.工商局名称核准手续。
正式开户申办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质监局出具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收费标准:开户100元;密码器480元,套餐可选择。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企业用工、解除备案流程
1、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用户
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原已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的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原用户登录名及密码,不需再重新开通新用户;对于新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的用人单位,到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登录用户名。
2、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用人单位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后,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点击右下方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在首页 [办事大厅]中选择“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栏目,录入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按照下列三种情形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⑴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变更、续订之日起15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续签或变更”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3、用人单位在网上登记备案后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就业登记、解聘备案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劳动用工登记确认。就业登记确认时所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职工档案内的就业登记资料是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职工退休享受基本保险的依据;解聘备案确认时所加盖“解聘备案专用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是确定职工失业保险缴纳、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及待遇期限的依据。
企业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1、企业社会保险开户登记
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到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申办材料:
a、《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及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用人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d、用人单位填报的《青岛市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变化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e、《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2、开通企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企业下载《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和承诺书》后,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到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后,一般第二天就可以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3、开通网上申报之后,在网上办理保险增减变化业务,每月15号社保机构会批量核定单位的应缴费信息,以便扣费,故保险增减变化要在每月1-14号办理。
4、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
(1)未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的企业,需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或在网站下载《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企业开户银行盖章并授权后,将其中一份送回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存。
(2)每月通过银行扣款后,企业须在三个月内到缴费账户开户行,凭银行账号或单位编号打印《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由银行盖章后作为财务记帐凭据。
(3)企业可以在我市15家国有商业银行任意一家开户或使用已开帐户办理
“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15家商业银行名单如下: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深发银行;恒丰银行;民生银行;农信银行(华丰农村合作银行)。
5、2011年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和时间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月31日(其中,在市南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企业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可延长至2011年2月底)。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时间为2010年12月25日至2011年1月20日。
6、2011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确定
a、社保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427元)(个体工商户雇工缴费基数选择为60%或者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7137元)。
注意:针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的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基数应该按照职工的应发工资(即包含个人社保+个人所得税+个人公积金)做为社保基数,如果职工的应发工资低于1427元,则按1427缴纳,如果高于1427元,则按应发工资缴纳。
备注:青岛市201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79元/月。
b、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个人按缴费工资的1%(农民工不缴纳个人部分);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5%。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企业办理公积金流程
1、企业公积金账户开户
申办材料: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b.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c.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财务印鉴(即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e、经办人本人前往办理。
2、公积金网上电子平台业务开户流程
a、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者到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领取并填写一式一份《网上电子平台业务会员开户申请表》、一式二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
b、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电子平台业务会员开户申请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送交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管理处;
c、网上平台业务开户;
d、登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选择首页进入网上业务电子平台进行开户确认。
3、公积金月缴存额及比例
a、公积金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比例
上限按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和20%缴存比例计算为:2379*5*20%=2379元,即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高为2379元,则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2379+2379=4758元,公积金缴费基数最高为2379*5=11895元;
下限按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860元)和5%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即2011年度为:860*5%=43元,即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低为43元,则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为:43+43=86元,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为860元。
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b、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即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个人最低为:5%+5%=10%,原则上不超过12%,即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个人原则上不超过:12%+12%=24%。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即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个人最高为:20%+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