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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民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由中原高速郑民分公司承建,工程质量创优目标:总体工程优良,结构工程精品,工程质量达到“100-96%”质量标准,即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96%以上。搞好工程质量控制,是有关各方共同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项目公司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以质量控制为纽带,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三者关系,加强对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的管理,保证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一、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
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公司按以下内容对本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一)、选择资质等级、经验、信誉合格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涉及质量条款并明确质量责任。
(二)、做好对重大技术方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
(三)、做好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如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施工准备、材料机具供应及施工中的质量控制。
(四)、做好质量信息反馈,通过组织与协调手段,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质量监理机构,承包人建立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质量负责制,配备试验员、质检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负责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管理和试验检测工作。项目公司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形成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齐抓共管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项目公司对监理科学管理
郑民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以及监理单位能够有效地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项目公司应将委托的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力。就质量控制而言,应委托监理以下内容:
(一)、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二)、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
(三)、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要督促施工单位实施预控措施。
(四)、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五)、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的预验收,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为确保监理单位有能力履行监理合同,项目公司对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优选监理单位,严格选用监理人员。在此基础上,项目公司通过对以上委托内容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控制,使监理工程师较好地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达到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控制的目的。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
(一)、项目公司自成立以来,质量安全处根据项目特点和省交通运输厅质量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制定并下发了《郑民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办法》、《郑民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管理办法》、《郑民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管理办法》、《郑民高速公路材料准入制度管理办法》、《郑民高速公路质量奖罚考评细则》、《郑民高速公路首件认可制和样板工程评审制实施办法》、《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质量控制明白卡》等管理性文件。
(二)、严格试验室建设,特制出《郑民高速公路试验室布置要求》确保试验室建设达标。每个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设一个工地临时试验室;所有试验仪器设备在省质监站验
收前全部经过计量监管部门进行计量检定和标定;每个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数量均不少于5人,其中1人持部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余4人持省质监站检测员证书;所有单位试验室均有乙级或以上资质母体试验室授权;各单位试验室分别于2009年11月(郑州段)和2010年3月(开封段)通过省质监站验收。
(三)、严格选用试验人员,对进场人员先进行资格审查,对工作能力差的试验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就给以否决;组织进场人员业务考试活动,对虽然持证但业务不达标的人员坚决辞退,确保人员整体素质;同时,加强操作技能的交流工作,由质量安全处设定操作考试内容对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试验人员进行动手操作考核,并邀请试验专家点评,起到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在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工作中引入第三方检测单位中充分发挥其职能,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在质量控制程序上形成多层过滤,更加有效的减少了质量隐患。
(五)、实行首件产品质量认可制,项目公司组建工程质量认证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每个分项工程的第一件成品按照“100-96”的标准进行评定,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按照不低于第一件产品质量的标准进行大规模生产。
(六)、在质量控制中,做到“七不准”:不进行技术交底不准进行施工,不合格原材不准进场使用,施工人员和施
工机械不足不准开工,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未经监理批准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认可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分项工程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行中间交工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准计量;凡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不护短,不掩盖,坚决予以返工,彻底消灭质量隐患。
(七)、项目公司质安处认真抓好施工过程中的宏观质量控制,有重点的会同多方人员进行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对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进行现场监督。同时,要求监理人员进行全过程旁站。加大工地日常巡查力度,质安处人员对全线各标段进行专项检查的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在现场从细处着手,从每件(批次)进场原材,从每道施工工序,确保工程实体质量。让问题不遗留,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及时下发督查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驻地监理办落实整改情况并上报,有效地运行了质保体系。
(八)、公司质量安全处会同第三方检测单位和总监办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对全线各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办进行每月的质量评比活动,重点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工程实体质量和各驻地监理办的监理工作情况,并对综合评比结果进行相应的奖罚。极大地提高了全体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加强了整体项目质量管理,同时,也及时暴露目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本项目整体工程质量保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九)、全力贯彻省质监站要求,及时组织“三阶段”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严格程序未经三个关键阶段专项质量检查,或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阶段工程施工,切实加强了郑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
五、奖罚分明
(一)、项目公司建立奖励基金,用于对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奖励。
(二)、在工程实施工程中,项目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依据承包人履约考评办法中的有关工程质量考评内容和细目,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JTGF80/2—2004)的规定,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经过监理认可的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检,根据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承包人进行奖罚。
(三)、对工程质量达到“100-96%”标准的,将对承包人予以奖励;对内在质量不合格的,将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四)、对承包人违反施工规范和质量管理程序而出现质量问题的,一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现,将对承包人每次按10000元人民币违约金进行处罚。
(五)、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经业主两次书面警告后仍无改观的,业主将收回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
程,另行委托施工,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同时将对承包人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并进行相应的处罚。业主对性质恶劣者将上报省交通厅,建议将其列入河南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
(六)、业主将根据《监理工作履约评价与奖罚办法》的要求对监理单位进行奖罚。
中原高速郑民分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