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史诗的审美意识_审美意识的特点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1:41:2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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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苗族史诗的审美意识

内容提要: 我国苗族史诗内容丰富,规模宏大,形式多样,比喻生动。虽说不同地域苗族居民的生活形态、心理素质不同,但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苗族与其他各民族文化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融合,因此苗族史诗呈现出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民族审美意识。本文试从图腾美、力量美、审美个性等方面粗略地探讨一下我国苗族史诗的审美意识。

关键词: 苗族;史诗;审美意识

美与审美是人类文化的高级形态。审美意识,是人们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美的领会,它来源于人们对生活实践的体验积淀及认识升华,并通过艺术创造和一定形式加以体现。人作为审美的主体,审美意识总是与一定的生产方式、生活环境及功利目的紧密相连的。这就使得处于特定生活形态和心理素质的苗族的审美意识及艺术创造,具有自己的个性特征,而又在与其他民族的融合中呈现出异中有同和同中有异的性状。

“史诗,是在艺术发展的不发达阶段上,由各民族先民在歌谣、神话、传说、谚语等的基础上集体创作和传承的一种题材重大、主体严肃、规模宏大,格调庄重的叙事体长诗,是文学发展史上的重要体裁之一。” ①史诗,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意义的文体,在世界许多民族的文化史上,闪烁着灿烂的光辉。苗族是我国南方人口较多,分布地域较广的民族,因此有着自己独特的史诗。苗族史诗是苗族文化的结晶,是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苗族史诗是形象化的历史,是苗族的先民们通过史诗这种艺术形式来表达他们的审美意识。然而,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苗族与其他各民族文化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融合。苗族史诗是原始苗族集体思维的结晶,是苗族一代又一代口头流传,不断进行艺术加工,不断完善的原始社会文学作品。在长期的、集体的口头流传创作之中,这种影响、渗透和融合就更加紧密,因而也就具有更多的共同审美意识。我国苗族史诗内容丰富,但“根据所反映的内容,史诗可分为两大类:创世史诗和英雄史诗。”②那么,这些史诗反映出苗族什么样的审美意识呢?只有进行分析才能更好地认识事物的特征。本文将从审美的角度切入,对苗族史诗的审美意识略作探讨。

一、苗族的图腾美源于苗族人民的审美理想

图腾是族类千百年来发展的精神支柱,他们把一切物体都视为有人性,特别是与自己关系紧密的东西。他们将它视作自己的祖先,认为他们与自己的命运相关联。由于有了图腾,崇拜便应运而生。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表现了对图腾物的虔诚崇拜,并将他们的这种心态用一种可以传授给子孙后代的方式表达出来,使他们的希望有所寄托,悲哀有所慰藉,再进一步使人们具有历史感,还使人们加强相互之间的来往与融合,于是便形成了一种围绕着图腾而产生的文化事象。这种人与动植物相结合、亦神亦人的艺术形象是一种图腾艺术,寄托了人们的某种理想和愿望,表现了当时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和特有的审美意识。

在苗族史诗中反映苗族最原始的图腾是枫树,苗族把枫树称为“妈妈树”,反映了苗族先民以枫树为图腾的历史。他们确认枫树与自己的祖先有着血脉相连的关系。“假如是现在,爹妈你生我,生就生下了,有啥值得说?回头看当初,枫树生榜留,有了老妈妈,才有你和我。”③苗族先民认为人是由榜留(蝴蝶妈妈)生的,而蝴蝶妈妈又是枫树生的。于是,他们找到了自己的由来,即民族的根。就这样,他们称枫树为妈妈树。判别女性的最好方式就是其生殖能力,苗族的枫树图腾具有“性”的作用。枫树以它特有的生殖能力,确立了它在崇拜枫树的苗族社会里的“妈妈树”的地位。在苗族先民看来,枫树是孕育他们的始祖,是尊者,是受崇拜的对象。苗族对枫树的崇拜即是对祖先灵魂的崇拜和对生命的崇拜,它的本质含义在于它的生命、生殖和长寿(永生)的内蕴,因此枫树对于苗族人民来讲,也就具有了审美的意义。

苗族图腾崇拜之二是牛图腾崇拜。苗族很多地方都过“牛王节”,“牛王节”的来历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在很久以前,洞庭湖是一个天湖,天湖里排浪冲天,人是别想渡过去的。湖这边的苗人听说湖那边有谷子,得到它就不再挨饥受饿了。于是他们就冒险渡天湖去找谷种,然而没有一次能渡过去,不是被淹死就是被饿死。这事让洞庭湖边的一条神牛知道了,神牛很同情人们的境遇,想帮助人们得到谷种。在一天深夜,神牛跑到谷地里,滚了满身的谷粒,但被守谷的神发现了,追了过来,神牛只好跳进天湖游到了岸这边,结果身上的谷子全让水冲掉了,只有鼻子尖上还粘有几粒。就是这几粒谷种,让苗人吃上了饭。而神牛因偷谷种而被玉帝贬到凡间,专门耕地打耙。神牛就帮苗人耕地、打耙、把谷种种下地。由于谷种太少,谷子种得不多,所以神牛只吃草而把饭留给了人吃。为了不忘记神牛的恩德,苗人每年的四月初八都过“牛王节”。

苗族人民以牛作为图腾,除了认为它与本民族有血缘关系之外,还因为牛敏捷有力,甚至比人强大。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制造工具、使用工具的能力还很低。在弱肉强食的野蛮社会中,苗族人民希望自己像牛一样强大有力,人们想象着自己所虔诚崇拜的英雄像猛兽一样,甚至比猛兽还要强大,就可以战胜一切来自自然与人类本身的各种危险。这实际上是为了生存而自我保护的一种意识和愿望。

在我们今天看来,自然觉得幼稚甚至荒诞,但它们不仅是形象生动的,而且充满了对美的向往与创造美的热情,它曲折地显示了人类童年特有的审美意识和朴素的唯物论倾向,史诗的价值不在于认知而在于审美。正如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处在狩猎时期的原始部落的人们用虎皮、爪和牙或野牛的皮和角来装饰自己,意在暗示着自己的敏捷和力量,即打倒敏捷的东西者,是敏捷的,打倒强的东西者,是强的。这也就是说他们曾是勇气、敏捷和力量的标记,正因为如此,才能唤起原始部落人们的美感,而归入装饰的范畴里。”④这种美感成为苗族人们模仿动物,用动物装饰自己的动机,并且认为这种动物与本民族有血缘关系而加以崇拜。

二、苗族的审美品位来自苗族人民对力的崇拜与赞美

英雄之所以受到崇拜,那是因为他们是理想的化身。虽说英雄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有所不同。但是,人们对英雄的崇拜却源于共同的审美理想,这其中就有对力量的审美。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他的权力。”⑤正如苗族原始人类匍匐于大自然的脚下,是因为它有无限的威力,不可制服的力量。而苗族人们一代又一代地歌唱英雄的故事,是因为苗族人民经过自己不屈不挠、艰苦卓绝的奋斗,由弱到强,制服了动物,改造了自然,成为社会的主人。这些都与力量分不开。

一个人有强健的体魄、非凡的力量,会给人一种安全感、可靠感,会给人一种健康之美、阳刚之美。原始社会人们想借助外部的力量来保卫自身安全的可能性极少,人只能靠自己的力量来迎接各种挑战。因此,只有强有力者才能适应恶劣的生存环境,而软弱无力的人很快就会被自然与社会抛弃。所以,力量就是生存,是权利。有力量就可以拥有一切。力量是一种美,强健有力的人,就是形象最美的人,英雄当然个个都是力量之神了。

在《苗族古歌》与《苗族史诗》中,出现了众多开天辟地的巨人英雄—神人。天刚生下来,象个白色的大撮箕,地刚生下来又“相迭在一起”,一个叫剖帕的巨人,“举斧猛一砍,将天地分开”。剖帕劈开天地后,一个叫往吾的巨人,用一口天锅,将天和地煮圆,但是天和地很小,巨人把公和样公、把婆和廖婆,“把天抽三抽,把地捏三捏”,天地就变大了。从此天和地分开,但是天和地相距太近,人们只能低头坐着,一抬头就要碰着脑壳,这怎么生活?这样一个叫府方的巨人,力大过人,把天顶起来。古歌是这样叙述府方:“哪个是好汉?来把天一顶/来把地一踩/天才升上去/地才降下来。府方老人家/脚杆有九节/手臂有八双/能吃九箩鱼/能吃九糟把/嘴巴咬死马/腰杆硬象钢,来把天一顶,来把地一踩,天才升上去/地才降下来/风才来回吹/鸟才自由飞。”⑥天地形成后,养优来造山:“高的压它矮/弯的拉它直。”修扭造河,耕公等开田地;火耐发明取火煮食,他的功绩并不亚于汉族传说中的隧人氏和希腊神话中的盗火者普罗米修斯。最后由姜央造鸡、造狗、造牛,成为人类始祖。在这众多的巨人中间,没有主宰一切的“上帝”式的人物,巨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互助,他们各司其职,互相协作,共同完成了开天辟地的历史使命。

巨人群展示出来的巨人形象是粗犷的、豪放的,是建立在劳动创造的沃土上的,是一种壮美,一种夸张了的劳动创造的美。巨人群的劳动,体现出人类的才能、智慧、品德、意志、情感等美的性质,是对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意志和力量的赞美。这种“奉献精神”在过去受到颂扬,在今天仍然受到颂扬,就是到了将来,它仍然作为一种崇高的美德存在于世间。在苗族先民看来,世上的一切都来自劳动的创造。各位英雄都加人其中,各显神通,各尽其责,组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劳动大军。史诗中的劳动场面五光十色,艳丽夺目,体现了苗族先民们协同劳动之壮美。在《苗族古歌》与《苗族史诗》中看不到那种以十分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歌颂战争的描写,关系到民族命运的不是战争,而是在荒山野岭、荆棘丛中求生存,是劳动和奋斗。这种美是一种崇高之美,属社会美的范围。

作为美学范畴的崇高,指的是一种主体、客体的审美关系。这种关系的实质就是不和谐——矛盾性。它包括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不和谐、实践(目的性)与存在(现实性)之间的不和谐,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不和谐,内容与形式之间不和谐,形式因素之间的组合不和谐等等。但这种不和谐——矛盾性并不是静止的、凝固的,而是运动的、发展的,是由不和谐走向和谐,由矛盾性走向统一性。作为一种强烈的审美感受“崇高”,正是产生于矛盾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

当混沌初开,既无日月星辰,也无江河湖海的时候,创世主与这“混沌”之间的关系显然是一个巨大的矛盾,是主体与客体的不和谐,是目的性与现实性之间的不和谐,是人与自然的不和谐。然而,若仅仅是不和谐,是无法产生崇高美的,只有当这一对对构成不和谐的矛盾因素在运动、发展的时候,只有当它们由不和谐逐渐走向和谐的时候,也就是说只有当创世主们行动起来,向混沌宣战,为创造一个适合人类生殖繁衍的世界而作出巨大努力的时候,崇高便产生了。

美学的崇高本可以属自然美的范围,也可以属社会美的范围;而苗族创世史诗中这种自我奉献以换取整个种族、整个人类幸福、安乐、繁荣、发展的崇高具有明显的人文内容,充沛的人文精神,理应属于社会美的范围,它是人类社会崇高美的滥筋。

苗族创世史诗中的巨人形象,是原始社会人类生活的艺术反映。巨人们通过自己创造性(其实是人类)的劳动,在改造客观世界——开天辟地的过程中实现了他们设想的目的:分清阴阳;使自然界打上了他们的活动印记——撑天顶地,成了“神(人)化自然”,这个“自然”,便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结合的产物,是人的本质力量(劳动创造力)的对象化产品,是人化自然的一个属性。对劳动者本身来说,这是他们审美意识注射体,他在观赏它时倾注深深的爱情,这便是审美意识的流露,即神(人)对这个主体的客体化。巨人形象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庄严、刚劲、雄浑之美。

在我们今天看来,自然觉得幼稚甚至荒诞,但它们不仅是形象生动的,而且充满了对美的向往与创造美的热情,它曲折地显示了人类童年特有的审美意识和朴素的唯物论倾向,史诗的价值不在于认知而在于审美。

不论是武功高强的战争英雄,还是神力无比,能与大自然较量的苗族创世英雄,他们凭着自己的力量,不畏强暴,奋力拼搏,终于取得了胜利。这就是从人体身上表现出来的美,是值得我们崇拜的力量美。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人类生活每前进一步都是异常艰难困苦的,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虽说在自然界伟大的力量面前,人类往往显得是那么的渺小,是那么的无能为力,束手无策。但是,苗族人们能凭想象力自由驰骋塑造出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形象。这是苗族人们对人类力量最终能够战胜自然力量的坚定信念观,也是对人类力量能借用自然力量,从而变得更强大有力的憧憬和向往。

三、苗族在生活实践中具有独特的审美个性 苗族是用劳动来创造自己民族的历史。苗族以土地耕种,农业生产为主。生产水平相对低下,生产规模比较狭小,社会生活形态原始而简朴是其特征。苗族人民要继续生活,苗族要求发展,就要付出沉重的劳动代价,苗族先民们产生了“革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原始心理。苗族先民希望通过自己艰辛的劳动,向自然界索取生活资料,以解决自身生存发展和民族振兴的重大问题,当然,他们同时希望大自然对于他们的劳动慈爱地给予回报,由此,孕育了苗族劳动至上的民族意识和善良、勤劳、温和的民族特征。苗族英雄追求的是以劳动为荣。苗族史诗不是像其他某些民族以塑造某个单个的英雄形象为其中心,而是以英雄群体为其关注的对象。这些英雄,没有主次之分,没有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各个英雄一律平等,共同劳动,共同创造。劳动,是苗族英雄的主导行动,对劳动的追求和热爱,是苗族英雄们的共性。尽管这些英雄的个性不够突出,但具有鲜明共性的英雄群像的塑造,同样具有一种宏伟的英雄气魄,因此苗族史诗呈现出其独特的审美个性。

苗族英雄的独特性还在于注重用道德来作为衡量英雄的尺度。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与人、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很大,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诚实和虚伪,公正与偏私等等,都属于它的范畴。文学作品反映人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其中也包含对道德情操、伦理关系的认识。文学作品在反映生活的同时,也自觉不自觉的对生活作出评判。苗族史诗在塑造英雄时,毫不例外地揉进了许多当时人们的主观意愿和客观标准,对美好事物的颂扬和追求,对丑恶行为的鞭挞和评击。苗族英雄们总是在善与恶的对立和斗争中尽显其英雄本色。史诗中姜央和雷公的描写就是一例。姜央是苗族人民理想中的英雄,他不仅被赋予“外界事物的庄严宏伟,也包括了灵魂的高尚伟大。”他正直,是善与美的代表。他的高尚美德和优秀品质在和雷公的斗争中散发光采。雷公具有强大的威力,非常残暴,贪得无厌。他屡次挑衅,屡次失败,还企图用洪水淹死姜央,毁灭人类。姜央有胆有略,嫉恶如仇,终于制服了雷公。姜央和雷公,已经超出了形象本身的含义,他们是人类品格的代表。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苗族先民们以其对社会关系的朴素的理解,赋予姜央正直、勇敢的品质,而雷公则是凶暴贪婪、丑与恶的代表。姜央的胜利,雷公的失败,也体现了一种道德的评判,道德的裁决。由此可见,善恶的尺度是苗族史诗衡量英雄的标准,苗族英雄不仅技艺高强,而且都蕴含有一种道德的力量。

苗族英雄的道德力量还表现为他们所追求的不是财富,而是道德的完善和道义的实现。史诗有这样的情节:日月造好后,要钉到天上去。英雄里工担负了这个任务。因为日月发烫,里工一松手,日月掉进泥沼里。里工失败了,英雄雄天来接替,雄天又失败了。英雄冷王明知任务之艰巨,深知生命安危之难卜,但他善于克己,讲究伦义,勇于献身。他“头上顶太阳,肩上扛月亮,腰杆拴银河,星星袖里藏,晦晦喊一声,象箭天上飞。”⑦最后完成了大任,让日月星辰光照人间。史诗写出了三位英雄气吞山河的雄壮气魄,然而这三位英雄更具有魅力的,是一种前赴后继,坚韧不拔的精神,是一种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情操。他们追求的不是财富和荣誉,他们是以“济苍生”为己任的一种更高层次的追求。这种追求,比起他们的力量武艺来,更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无论是精神上的追求,还是行动上的展示,都一致揭示出苗族英雄之最高的准则是义、道义、道德。应该说苗族英雄是尚义的英雄,苗族英雄是古代苗族最高道德规范的典型。

苗族史诗在展现劳动英雄风采的同时,孕育了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民族精神。首先,从英雄对劳动的重视中,形成了推崇勤劳的美德。传达英雄创业的艰苦,劳动的艰辛之时,就应该勤俭持家,就有了自给自足、知足常乐的民族心理。从英雄群体智慧和力量的展示中,有了一种团结、和谐、融洽的感觉,并逐渐上升成为一种民族的凝聚力。在英雄们欢声丰收的喜悦之中。天、地、人合一的观念,以农为本,以食为天的观念,成为苗族精神的重要内涵。其次,史诗表现出来的道德倾向,史诗以道德作为衡量英雄人物的尺度,都是人类古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苗族用理想中的英雄形象,用英雄的人格和行为,对“礼义”作了完善的注释。苗族英雄的形象,既教化了民众,也规范了民众。至此,“讲道德、讲仁义”也就成为苗族民族意识、民族精神的核心。它成为造就苗族古代文化灿烂辉煌的一个内在因素,它更以一种历史的规定性,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子孙后代,为中华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

“劳动创造了美”⑧,苗族史诗对劳动,对生活所作的如实描绘中,既有原始先民们憨厚的面孔,又有他们朴实的心灵,纯朴的品性;既有苗族先民的荒蛮色彩,又有田野的清新气息。在史诗优美、流畅、犹如涓涓细流的叙述中,给人一种诗情画意,赏心悦目的美感的享受,在那样一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蓬勃向上的氛围中,读者得到了一种令人欣慰,完善完美的审美心理的满足,让人体会到苗族人民以质朴美、纯真美、和谐美为内涵的审美理想的追求。

注释: ① 周作秋《民族民间文学原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84页。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钟敬文《民间文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285页。

杨通江《苗族歌谣文化》,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39页。施昌东《“美”的探索》,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第3版,第53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5页。田兵王编《苗族古歌》,贵州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7页。今旦、马学良译注《苗族史诗》,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⑧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

参考文献: [1] 施昌东《“美”的探索》,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第3版。[2] 钟敬文《民间文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3] 李惠芳《中国民间文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4] 杨通江《苗族歌谣文化》,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5] 过竹《苗族神话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6] 江建文《文艺美的拓展与超越》,广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7] 朱慧珍《民族文化审美论》,广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8] 田兵王编《苗族古歌》,贵州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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