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关于环境工程学院开展2013—2014年度学院“十佳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展现我院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带动全院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树立学习榜样,特开展“2013—2014学年首届‘十佳之星’”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1月
二、评选对象
学院在校全体学生
三、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2.励志之星3.技能之星4.干部之星
5.志愿之星6.孝亲之星7.创业之星8.爱心之星
9.文明之星10.诚信之星
四、总体要求及评选标准(附件1)
五、组织机构
学院“十佳之星”评选小组
六、活动程序
评选活动分宣传、评选和总结表彰共三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9月12日-9月23日)
1.下发书面评选通知,公布评选办法。
2.通过学院微博、人人、张贴海报、主题班会等方式进行广
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3.学院学生科接受学生咨询,解释评选活动相关事项。
(二)评选阶段(10月上旬—10月中旬)
1.个人申请
有意参加评选且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向学院提出参评申请,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辅导员处,每人限报一项。申请材料包括:
(1)“十佳之星”申请表(附件2)
(2)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3)4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和个人生活照各一张,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2.学院初评
学院各辅导员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初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 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完整性,评选出候选人。
3.学院复评
(1)学院协助各候选人拍摄个人宣传VCR;
(2)辅导员对候选人进行专门辅导,帮助候选人进一步完善事迹材料;
(3)学院评选小组举行评审大会,通过审查候选 人 事 迹 材 料、个 人 演 说、观看个人VCR等形式“十佳之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院“十佳之星”人选。
(三)总结表彰阶段(11月份)
(1)召开表彰大会。
(2)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学院“十佳之星”的先进事迹。
(3)编印学院“十佳之星”事迹材料汇编。
(4)举行学院“十佳之星”的先进事迹报告会。
七、工作要求
1.学院评审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2.认真选拔,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优秀学生典型参加评选。
3.各辅导员要围绕评选活动认真组织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附件1:”十佳之星“总体要求及评选标准
附件2:环境工程学院2013—2014年度学院“十佳之星”申请表
环境工程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