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引进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条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_引进创新创业团队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1:33:3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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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引进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条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引进创新创业团队”。

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引进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条

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

为加快吸引凝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研发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孵化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企业,青岛市租赁建设了总面积约7万平方米的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现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入驻创业中心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核心成员应具有海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内外大中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或经营管理工作三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内外工作一年)以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青创新创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入驻创业中心:

1、在国内外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科研成果;

2、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技术成果先进,具有市场开发潜力并在未来三年可实现成果转化;

3、能促进我市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先导产业发展;

4、拥有可形成我市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的重大项目。(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新创业个人,可申请入驻创业中心: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技术成果已进入中试阶段,具有良好的市场开发潜力;

2、在国内外金融、会展、风险投资、物流等大中型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经营管理职务,带资金、带项目来青创办企业;

3、国内外大中型企业来青设立分支机构或领办企业;

4、国内外大院大所、研发机构来青设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技术成果在青转化;

5、“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及相应层次人选来青创新创业;

6、其他具有创新创业工作经历,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二、优惠政策

批准入驻创业中心的优秀团队和高层次人才,给予以下配套政策支持:(一)第一年免费提供不低于11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第二年按70%免缴房屋租金,第三年按50%免缴房屋租金。

(二)对业绩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英才计划”,享受创业启动资金、安家补贴、周转住房等相应待遇。

(三)本市以外的“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及其他相应层次的领军人才,入驻创业中心创办企业或研究中心,享受我市同类人才相应待遇。

根据优秀团队和高层次人才需求,创业中心将提供“一对一”的创业咨询、公共政策、工商税务、商务洽谈、产品展示、投资融资、人力资源代理、法律咨询、会计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三、引进程序

入驻创业中心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个人,即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aodoc.com

联系人: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崔恒强 联系电话:(0532)68611097

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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