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房管所办理厂房产证的资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办理房产证的资料”。
初始登记(单位建房)
办理房产交易、产权登记手续须知
一、提供资料:均盖公章
1、临安市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表;(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领取)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验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
印件(校验原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件(校验原件);
3、土地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表;
5、施工许可证;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7、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8、标准地名使用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9、房产实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0、住宅需提交物业管理专项基金和用房缴交确认单原件;
11、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它资料。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原件);
2、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
三、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2、如需在临安报公告,费用按实结算。(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四、承诺期限
自受理单开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如需公告,则公告时间除外)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五、服务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至临安市锦城街道环北路浙皖农贸城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37号窗口申请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临安市房地产管理处办证中心收件收据》(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原件到14号窗口缴费领证。如审批示通过,另行通知。
3、本处保留对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如因时间或政策之变化导致本须知事项的改变,请以我处工作人员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0571-23616083、2361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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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述电话:0571-6372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