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外国(地区)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国内企业审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服务指南(16-8)
一、许可审批部门名称:省商务厅
二、许可审批项目名称:外国(地区)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国内企业审批
三、法律依据:
(一)《商务部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内资企业有关问题的复函》(商资函[2004]第19号)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部关于委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的外国(地区)企业审批登记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88]98号)
四、办理类别:承诺办理
五、申请条件:合同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材料齐备。
六、申请材料:
所提交的复印件,送审时需与原件核对的,申请人应提供原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一)国内企业(业主)提出的申请报告(原件);
(二)国内企业关于委托经营管理的股东决议(原件);
(三)国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国内企业验资报告及近期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外国(地区)企业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证明文件应经投资者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主体资格证明应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原
件)。
(六)外国(地区)企业公司章程及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原件及复印件);
(七)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原件);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七、办理程序:
(一)向省政务中心大厅商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商务厅审批办受理;
(二)省商务厅审核材料(10个工作日)
(三)省商务厅视情况现场勘察(材料合格后2个工作日);
(四)商务厅出具批准文件(3个工作日);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一个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部关于委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的外国(地区)企业审批登记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承诺时限(不含企业因补正材料及其它原因而延误的时间):省内审批办结:15个工作日;
九、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无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务中心商务厅审批办65203010
投诉电话:省监察厅派驻监察室65203333
省商务厅:65343267
网址:省政务中心:
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