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员入职离职规定_入职与离职管理办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1:25:3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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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销员入职离职规定

由于前期分公司个别经办人员更换较大,直销人员稳定性不够,给分公司人事管理造成很多麻烦,为建立更好的直销员体系,现制定直销员入职离职规定如下:

一、新员工入职制度

1.新员工必须本人持业务部出具的该员工入职报告及相关手续(一寸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锦州分公司市场部面试、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严禁其它人员代办,(大连经营部自行办理)。

2、分公司在每月1日和15号,受理新员工办理入职,其余时间无效,费用自理

3、面试合格即日起开始实行,实行期为一个月,实习期结束分公司对其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4.实习期最少要干满一个月。实习期最高工资为1000元,其中基本工资600元,浮动工资400元,表现优秀者可以发放浮动工资,不合格的不予以发放。实习期干满两个月,工作能力仍然不能分配的将予以辞聘处理。

5、实习期间不满一个月,分公司不予以发放实习工资。

二、离职制度

直销员申请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业务主管提出,一个月后本人到分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仅限每月1日和15日,由本人亲自办理,严禁代办),其余时间不受理。期间如私自离岗,工作懈怠,过期办理者,分公司不予以发放上月工资。所属业务员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审批:审核: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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