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吸取“8.2”昆山事故教训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昆山工厂爆炸事故”。
关于认真吸取“8.2”昆山事故教训 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
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江苏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初步查明爆炸系粉尘遇明火引起。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向全体职工通报“8.2”事故的原因、总结教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排查本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设备、设施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纠正作业中的违规违章行为。对于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并通过自查自报系统进行上报;对一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实行挂账并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和措施;对整改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产停业整改,全力消除事故隐患。
二、完善基础工作,建立监管重点台账。
各行业、属地要认真梳理本系统、本地区的监管重点企业,特别是要建立存在粉尘且易燃易爆企业台账,明确企业数量、易燃易爆介质、分布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存在粉尘且易燃易爆企业要按照整治标准(附后)进行治理,并督促企业贯彻落实。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各行业、属地要在企业自查自报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气候特点,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检查,对不报、虚报、瞒报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通过执法系统进行上报。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依法关闭取缔。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抽查等
附件:
存在粉尘、易燃易爆场所企业整治标准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2.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确保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