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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争先活动先进事迹 ————安全环保典型
源头把关 全程监管 确保销售油品质量合格
浙江石油分公司
浙江石油始终高度重视油品质量工作,本着为企业、为社会负责的态度,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全过程实施精细规范管理,完善应急防范机制,确保销售的油品100%质量合格。2006年以来,成品油销量始终保持在1000万吨以上,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在做大经营规模的同时,有力地维护了中国石化良好的市场信誉。尤其是2010年,浙江石油根据创先争优活动和集团公司质量工作会议的要求,把质量管理作为强基固本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的各种有效措施,质量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促进和保证了企业有好又快发展。
一、精细规范外采,满足市场保证质量
近年来,成品油市场剧烈波动,经营操作难度大,外采始终是浙江石油调节资源和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市场供不应求时,以外采保供应;供求矛盾缓和时,通过多销多采,拓市创效。外采工作客观上面临着量大、批次多,码头小、进货难,资源流向不平衡、保供时压力大等困难。为确保外采质量,维护中石化信誉,始终坚持“质量为先”的理念组织资源,严把外采油品进货关。通过适时采购质优价廉的油品,做到既满足市场供应需求,支撑经营规模做大,又争取更好的外采效益。2010年,全省系统汽柴油外采总量245.1万吨,同比增长51.6万吨,汽柴油外采比重达到20%。销售外采油品质量全部合格,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发挥一体化经营优势,实施集中采购。为整合资源渠道、推动供应商有效管理,自2008年起,浙江石油上收了地市公司外采权,实行全省统一采购统一结算,不仅有利于物流优化,还为筛选进货渠道、管好供应商创造了条件。为此,建立了一支工作精干、纪律严明的外采工作人员队伍,加强责任心教育和廉政教育,牢固树立外采无小事的思想,为近两年外采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以制度促规范。制定了《浙江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外采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外采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了集中外采、质量为先、货到付款等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合同管理、数质量管理和结算等关键环节。比如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供货商油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在外采油品到港前必须得到出厂质检报告并转交给当地质检部门;每笔外采业务都及时归档,做到“全程记录、永久追溯”,随时应对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外采供应商管理。浙江石油专门制定了《成品油外采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信用评价和资格等级作了量化规定。由外采部门会同数质量、财务、物流和法律等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信评定,分A、B、C、D四级,要求系统外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必须达到一定级别级以上才能向其进货。同时,还建立供应商管理台帐,每月汇总供应商情况,与供应商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外采资源的每一次检验结果都及时反馈给供应商,督促供应商提供质优量足的资源。
二、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把好入库关
“质优量足”是中国石化立足于市场的金字招牌,浙江石油始终把油品质量管理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严把入库关,维护品牌信誉。
一是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规定。为确保油品质量,浙江石油根据内控要求,严格区分资源组织和质量把关的责任归属,明确规定:外采资源由业务经营部门根据市场情况统一组织;油品入库必须经过数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质量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资源采购流程严格受数质量、内控、审计、监察、法律等部门的共同监督。
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职能定位。浙江石油一直保持着“精细管理、质量为先、信誉为重”的优良传统,在每年省公司工作会议和每季度的地市公司经理会上,都要总结前一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下一阶段质量管理要点进行强调,做到“警钟长鸣”。为完善质量管理机制,质量工作一直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省公司数质量管理处下设质量检验中心(副处级),负责全省系统油品质量管理、A级质量检测、全省质检设备的配备、专业人员培训以及对B、C级质检室进行业务指导,定编8人。地市公司成立B级质检室,隶属于地市公司安全数质量科,质检室主任兼任数质量科副科长,主要负责配置油的入库检测和属地油品日常检测,业务上由省质检中心管理,定编5~6人。定位油库成立C级化验室,主要负责油库库存、出库油品的检测。
三是规范质检程序,严格把好入库关。浙江石油各级质检室严格按总部规定做好配置和外采油品的入库检验,各项质检项目均依据国家质量标准进行对照检查。公司明确规定:配置油必须经B级质检室检测合格才能入库,外采油品必须经省公司A级质检中心检测合格后才能入库。浙江石油外采油品主要集中在沿海温州、台州地区,接卸量大、批次多,到杭州的路程相对较远,每批次外采油送省公司检验,送样时间至少四五个小时,地市公司少则每天多则二三天都要到省公司送样。这的确给基层业务经营带来了不便,但浙江石油为确保油品质量,这个权坚决不放。在资源紧张时,采取先单罐单储,然后立即送省质检中心检验的办法。为保证市场供应,省公司质检中心和地市公司质检室加班加点,不论工作日还是大小长假都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常常当夜检验。为确保油品质量,各质检室始终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对于指标不合格且无法调和的油品,即使资源紧张,也坚决给予退货处理。质检内部控制指标或某些油品即使指标合格但某指标异常也要退货。指标卡边的油品,质检室既不轻易放行,也不是一退了之,而是通过不同比例调和的小样检验,向经营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调和合格后才能出库。2010年,全省系统退货8批次,1.5万吨;调和18批次,5.1万吨,调和销售的油品在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抽检中全部合格,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四是加强质检室和质检队伍建设。浙江石油坚持走质检室的规范化、专业化道路,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凡质检仪器购置,资金优先安排;省公司质检中心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丰富的质检经验,定期对全省质检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全省系统质量检验水平。2004年,省公司A级质检中心在省市销售企业中首家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油品质量检测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目前全省系统共有118名质检人员,全部取得初级以上上岗资质,有16人取得销售企业中级质检员资格。公司在2006、2007年两届销售企业质检岗位技能竞赛中均获团体第一名。
三、落实全程监控,确保销售油品100%合格
按照销售公司的统一要求,浙江石油在严把进油关的同时,建立了全流程的质量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油品库存检验,严把出库关。浙江石油各级质检室定期对油库库存油品质量进行检验,特别对于调和油品或质量不稳定的油品,至少1个月检验一次,并在油罐上、中、下不同位置取样,全部合格后才能出库。在出库环节,油罐每天首发和换罐后首发的前几车油品,都取罐车底部油样进行检查,对有施工、清罐等情况的,还要增加检查车数。对出库检验与入库检验数据不相符的油品,坚决停止出库,查明原因。
二是加强运输监管,确保在途油品质量。在运输环节,严格执行“专车专用,柴汽分运”,避免油品污染。同时严格落实油罐汽车铅封管理、罐车司机身份登记等制度,通过GPS定位系统,对油罐车行车路线跟踪检查,接受监督举报,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加油站和承运商,避免运输过程中人为引起的油品质量污染。对承运商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安全、数质量责任追究制;引入承运商之间的竞争机制,以运输量为杠杆,敦促管理薄弱的承运商加强内部管理。
三是规范加油站油品接卸和加油作业,加强罐存检验,确保销售油品质量。严格把好油品入站关,落实站长接卸、专人接卸的制度。不仅监督车辆卸尽底油,避免运输污染;而且对每批入罐油品核对进油单,取罐车底部油样进行检查,发现异常不得接卸,并报质量管理部门查明原因。省公司每年对全省加油站罐存油品至少抽检一次。雨雪天坚持测量油罐水高,及时排水,确保质量。根据质量管理工作需要,还组织各种形式的专项油品质量抽检。比如,2010年初组织了对全省库站的国Ⅲ车用汽油专项抽检,确保了质量升级过程中销售油品100%合格。在油站销售环节,重点落实员工“加油八步法”,每次加油必须询问加油品种,通过规范的操作和严厉的事故处罚措施,尽可能避免“加错油”现象的发生。
四、完善应急机制,维护石化优质信誉
近年来,社会新闻媒体、顾客对石油石化行业关注度越来越高。为此,浙江石油积极探索应急策略,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赢得主动。一是健全了油品质量应急预案。浙江石油于2006年制定了《油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省公司和各地市公司都成立油品质量应急工作小组,规定站长、区域经理、零管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为每座加油站配备了采样瓶,由专人保管,在客户投诉和执法抽检时用于取样自检。二是正确引导舆论。从维护企业形象的角度出发,浙江石油认真做好油品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尽量指导用户正确用油,避免因使用不当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