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初三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的有关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初三学生毕业评语”。
关于规范初中毕业证书发放的有关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初三学生毕业证书的发放,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毕业证书是学校对学生在初中就学阶段思想、学业、行为等方面综合评价合格后给予的文凭,具有法律效力,具有相当的严肃性。我校对初中毕业证书的发放,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与要求,不滥发,不擅自降低要求。
二、初中毕业证书须由学生在初中读满三年,思想品德合格、学业考试过关、行为表现合格,由班级初评、年段考评、学校综评通过后发放。
三、由下列情况之一者的学生,学校届时不发毕业证书或延期发放毕业证书:
1、思想品德最后鉴定不合格,不发给毕业证书(思想品德鉴 定由班级初评,全体任科教师考评签字后送学校综评)。
2、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有一门学科以上不合格(每门学科不到满 分成绩的60%即为不合格)。但给予补考机会(共三次,时间分别安排在当年7月上旬、8月下旬、次年7月上旬,试卷难度与中考相仿,题量适当减少)。若三次补考仍不合格,原则上不再给予机会。
3、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有年段以上处分的,若在毕业前夕撤消 处分并符合其它毕业条件的延期三个月至半年发放;处分没有撤消的不发毕业证书。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在学业考试方面适当放宽要求:
1、尊敬教师、态度端正,学习上主观尚努力,不旷课、逃课,能尽自己所能努力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但确因基础、智力等问题造成考试成绩不佳,经学生个人申请,任课教师、班主任审核,学校同意,可免于部分或全部学科的补考,或在补考时放宽要求。
2、对学校或班级有重大贡献,经班主任申请,年段审核,学
校同意,可考虑部分或全部免补考(从严控制)。
五、有以下行为表现为严重违反校纪律校规:
1、有旷课、逃课、离家出走、打架、偷盗、故意损坏公物、吸烟、数次带手机(或小灵通)来校等事件发生的;
2、学习长期不努力、作业不认真完成,屡教不改;
3、不尊敬教师、顶撞教师或虽接受教师批评但依然我行我素;
4、学习无心思,热衷于搞异性交往,不听教师劝导;
5、其它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
鲁迅外国语学校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