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之法律考虑[定稿]_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1:18:4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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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之法律考虑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确保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职责。为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好这一职责,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了其较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现行些法律法规中,对同一案例处罚的裁量比例悬殊,自由裁量空间大,往往导致其滥用。因此,探讨如何合法、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已显得十分必要。

一、工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1、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社会生活的职能和范围不断扩大,需要相应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与日新月异的现实相适应。

2、效率是行政的生命。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自由裁量的权力,能使其审时度势地及时处理问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

3、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法律法规不能概括完美,罗列穷尽,做出非常细致的规定,只能做出较原则的规定,促使行政主体灵活机动地因人因事做出更有成效的管理。

二、工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中的问题

在工商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灵涪性。但是,也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以合法为名行不合法之实;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少数人在“合法”执法的外壳保护下,运用自由裁量权恣意妄行,为小集体、个人捞取好处,等等。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不仅引起群众怀疑、不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配合工商执法,行政违法行为增多,导致经济秩序的不稳定;而且助长特权思想,滋生腐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正确行使自由载量权的基本原因

任何一项权力都带有腐蚀性和侵犯性,总是趋于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灵活性使之更易于被滥用,而且往往是隐蔽的,不易为人们所识破。故此,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须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第一,符合立法目的。任何法律法规在授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时,都有其内在目的。工商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正确理解授权机关的立法意图和精神实质。不然则会导致滥用自由裁量权。

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考虑到一切应当考虑的因素,进而做出综合判断。忽略相关因素,也会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第三,基于正当考虑。如果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未经慎重的理性思考与衡量,而是凭着主观直觉或臆断做出自由裁量决定,如当事人违法事实轻微,却被处以最高额的处罚,显属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第四,符合情理,对当事人平等对待,运用自由裁量权行为之间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四、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之对策

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除弄清立法意图、端正执法观念、强化司法监督外,重点应放在立法上,从源头解决自由裁量权过于“自由”的问题,使之具体化、规范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1、编制案例。借鉴由国家工商总局或江苏省工商局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案例选编》,以案释法,指导基层。虽说我国实行的是成文法,《选编》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各级工商部门的执法办案具有指导作用,可以避免同样的案件而结果相反或畸轻畸重的现象。

2、制定规范性文件,明晰和界定概括性和模糊性的法律词语。《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实施后,工商总局可制发《关于查处无照经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无照经营在什么情况下,达到什么条件,予以何种(种类、幅度)处罚,分门别类,予以明晰,确立具体的标准。

“徒法不足以自行”。配套的法律文件,构成一个由不同层级组成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层级低的规范性文件,可随着形势的发展废、改、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现实,从而也可以克服法律因稳定性较强所具有的局限性。如果不便于做出硬性规定,至少应有参照标准,作为指导性的意见。如最常见的“情节轻微”、“情节恶劣”,由于没有一个参照标准,在实际执法办案中,“自由裁量”已演变为“任意裁量”,造成混乱。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行政处罚应考虑的基本因素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工商部门可根据各因素之主次,综合评定一个可供操作的处罚标准。这样,不仅便于执法人员操作,也便于实现行政处罚的统一。查处无照经营应考虑的法定因素为“无照经营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其中“情节”可分为“轻微、一般、比较恶劣、恶劣”四档。再对这四档予以量化,如“轻微”为时间短(1 5天以内)、规模小(资产500元以内)、违法获利少(1 00元以内)、未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无投诉、第一次违法或不知道违法、有立功表现、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其余,以此类推。

工商行政执法既需要法律条文明确(刚性),也需要执法中的可操作性(弹性),两者容易产生矛盾。如果“弹性”到不便于“操作”,那么法律实施的效益就要大打折扣。这也是“自由裁量权”的负面效应所在,成为有些执法人员以权谋私的重要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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