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督查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
关于开展2011年蚌埠市秋季学校卫生食品安全和传
染病防控督查通知
卫防〔2011〕57号
关于开展2011年蚌埠市秋季学校卫生
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督查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市各类学校开学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和省卫生厅、教育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秘〔2011〕12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省卫生厅转发《(卫办监督发〔2011〕31号)》(卫监督秘〔2011〕16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通知》(皖教秘〔2011〕293号)文件要求,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将对我市学校卫生、食堂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组人员组成:
市卫生局2-3人、市教育局1-2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人、新闻单位(记者)等。
二、督查时间:
8月29日-9月9日开展对全市各县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抽查,具体督查单位、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督查内容:
1、各县区、各校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和工作运行情况;
2、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学校是否制定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各县区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机构对学校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情况;
4、学校各项卫生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5、学校饮食、饮水、宿舍卫生管理情况;对于学校食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许可情况、食品及其
原料索证情况、食品加工环节卫生情况、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三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以及在开学前是否全面清仓查库,彻底清除腐烂变质、过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等。
6、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及相关档案资料建立及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情况;
7、学校校医院、卫生所(室)建设、资质及学校卫生设备、设施情况和校医(保健教师)配备情
况。
四、督查形式: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随机抽查每个县(区)至少2所中学(其中必须有一所
办有食堂的农村寄宿制中心校)、1-2所小学或幼儿园,有大中专院校的县区增加抽查1家大中专院校。被检查县(区)应向市检查组提交本县(区)书面自查报告。
五、要求:
各县(区)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9月1日前对所辖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
自查自纠,并将各县区自查自纠情况提交市检查组。
市卫生局联系人:沈 洁,联系电话:3132620,邮箱:bbshjws@yahoo.com.cn 市教育局联系人:李 栋,联系电话:2056856,邮箱:Lidong0552@163.com。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万平安,联系电话:3015726,邮箱:bbsfda@sina.com。
附件1:学校卫生、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督导表 附件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蚌埠市卫生局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学校卫生、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督导表
学校名称:地址:食堂类型:□大学□高职高专□中学□小学□幼儿园 负责人:联系电话:
自查人员:检查日期:
附件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食堂名称:食堂地址:食堂类型:□大学□高职高专□中学□小学□幼儿园 负责人:联系电话:
自查人员:检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