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反映更换表子表后用电量增加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作量变更增加表”。
1、客户反映更换表子表后用电量增加,认为电子表计量不准,如何解答?
答:这是由电子表和机械表的结构所决定的,机械表由于转盘转动引起机械损耗和震动,长时间运行会出现机械变形、表的摩擦阻力及计量误差变大的现象,尤其是使用6年以上的普通机械表,在低负荷时甚至不走,从而少计电量。电子表没有转盘,也没有机械磨损,因此它的误差较小。电子表启动电流小、灵敏度高,机械表启动电流大、灵敏度低。电子表在使用年限内误差变化不大,机械表伴随长时间的使用,其误差逐步变大。由于电子表和机械表存在上述差异,客户常常会出现“电子表比机械表走快”的感觉。
2、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时,应提供哪些文件?
答:(1)客户的用电申请报告或用电申请书;(2)新建项目立项前双方签订的供电意向性协议;(3)供电企业批复的供电方案;(4)客户受电装置施工竣工检验报告;(5)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完工报告;(6)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协议;(7)其他双方事先约定的有关文件
3、客户办理变更业务须履行哪些手续?
答:(1)变更用电业务前,须结清所涉及到的全部客户的电费债务;(2)填写有关书面申请材料;(3)按相关程序办理变更业务中涉及到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4)所有变更业务均须客户与供电企业一起到现场核对电能表表码和所加设的封条、封印、并在工作凭证上签字;(5)与供电企业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增补相关协议;(6)如变更业务引起容量的变化或其他变更,均需增加办理其他用电变更手续或按新装用电手续办理;(7)如因客户擅自变更而导致产生违法违约行为,供电企业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答: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原则上由产权所有者承担其拥有的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但以下情况产权所有者不承担法律责任;(1)受害者因违反安全或其他规章制度,擅自进入供电设施非安全区域内而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2)在委托维护的供电设施上,因代理方维护不当所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
5、《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所称的电力运行事故是指什么?
答:(1)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2)发生零线断线;(3)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供电企业的高电压线路导线掉落到220/380伏线路上或供电企业的高电压线路对220/380伏线路放电。
6、客户家一年多无人居住,不欠电费,但目前已断电,为什么?
答: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客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已销户终止其用电。根据所反映停电的时间来看,该户已经被销户,如果想再用电,可以到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办理新装用电手续。
7、电费票据上的“基本电费”如何计算?
答:基本电费是按客户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与基本电价计收。计算公式;按用电容量收取的基本电费=变压器容量*基本电价单价;按最大需量收取的基本电费=核定的最大需量值*基本电价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