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建造()04号文 关于调整奎屯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河南省定额人工费单价”。
关于调整奎屯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奎建造〔2014〕04 号
市属及有关单位单位: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13]56号)精神,奎屯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在摸底调查、测算分析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奎屯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方法。经审查,现批准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奎屯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在奎城建〔2011〕36号文件基础上,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建筑工程76.5元/工日、建筑装修工程84.15元/工日、安装工程78.25元/工日、抗震加固工程(土建)76.5元/工日、抗震加固工程(安装)78.25元/工日。
二、调增部分单独列项,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它费用。
三、本次调整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本通知奎屯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由负责解释。
奎屯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