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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乡基层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全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农村的发展是地方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其战斗力如何、执政能力如何,直接影响到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落实和党的执政根基。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入实施“双培双带”工程、“三链”建设、基层党建“城乡联动整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农村党员星级管理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农村党员队伍的结构和素质得到根本改善和提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得到大力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农村改革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承担着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职责,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具体实践者和有力推动者。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
3、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自身问题的现实需要。目前,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总体上是坚强有力的,农村党员队伍是有战斗力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基层干部带领群众致富、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较低;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和一些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解决,就会削弱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影响农村改革发展进程。因此,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加强乡镇党委建设。
1、大力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改进乡镇主要领导干部选配办法,积极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在全面实行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公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直选”工作。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完善乡镇干部任期和交流制度,认真落实《定西市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届中调整监管试行办法》(定市组发[2007]33号),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相对稳定。改进乡镇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严格执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责制度。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专职副书记要用主要精力抓基层组织建设。乡镇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
2、充分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关心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乡镇干部,特别优秀的及时提拔使用。区上新录用干部原则上要到乡镇工作2年以上。区直部门和单位选调干部,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要面向基层从乡镇干部中公开选拔。改善乡镇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按时足额落实乡镇干部各种津补贴。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安排落实乡镇干部节假日和公休制度。
3、加强对驻乡镇各单位的领导。对区直驻乡镇单位的干部考核任用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考核表彰,必须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乡镇党委要指导和支持区直驻乡镇单位开展工作,共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合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大力加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落实。乡镇党委要按照“选优、提能、激励、监管、整顿”的要求,制定加强本乡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要按照“一定三有”(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要求,改进村干部考评方式,推行年度目标考核、任期目标考核和党员评议、群众评议的“双考双评”制度,加大对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的调整力度。乡镇党委在每年年初要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对本年度工作作出承诺;年终组织述职考评和满意度测评,党员和群众满意率不过半的,及时予以调整。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村班子软弱涣散、群众意见较大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党委书记的责任。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档案资料和后备人才库。
2、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渠道。完善“两推一选”、公开选聘等选拔方式,健全培养选拔机制,拓宽村党组织书记的来源。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注重从优秀现任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党员中培养选拔,也可从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或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中选派。对工作长期后进、矛盾比较突出、没有合适人选的村,要及时从区乡(镇)机关选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实行村“两委”成员交*任职,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3、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由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具体实施规划,5年内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稳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健全和完善公开选拔、岗前培训、保障政策、激励措施、跟踪培养、管理考核、提拔使用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确保优秀大学生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项目要求大学生到村级组织工作的,在村工作期限至少要在两年以上。鼓励区乡(镇)机关干部、高校毕业生到村级组织挂职任职。加强村干部学历教育,支持和鼓励参加自学考试、电大、函授、党校和高等院校的学习。
4、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村干部工作业绩等因素,实行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等结构工资制。基本报酬以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绩效报酬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干部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结果确定。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村干部工资结构,明确报酬标准、发放形式和监督管理,确保村干部报酬发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到农村担任村干部,享受村干部工资报酬,在任职期间一律保留原单位政治经济待遇。按照《全省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积极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有条件的乡镇可探索建立村干部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每两年由乡镇统一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实行村干部离任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安定区村干部离任补贴实施办法》(区委办发[2009]33号文件)。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任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干部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区委将每年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评选表彰。
(三)全面提高村级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服务能力。
1、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臵。积极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要按照 “1+4”(“1”是将条件成熟的村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部或党委,“4”是在村党组织下设村级事务、产业协会、老年、企业党支部)模式,积极推行区乡直管(将规模较大的产业党组织直属区或乡镇党委管理)、分类管理(按照产业发展需求、党员个性化需求分类设臵党组织)等产业型党组织,探索实践“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等党组织设臵模式,特别是在不变更原有行政村设臵、土地、财产所有权及债权债务的前提下,将产业相近、地域相邻的行政村联合起来建立联村党组织,加快强弱村之间的发展对接,形成以强带弱共同富裕的新格局;要依托马铃薯、全膜玉米、规模养殖等优势产业,科学组建种植、养殖、营销、加工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及党组织,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要采取临时建、单独建、依托建等方式,继续在外出务工党员集中地建立长期或临时党组织,加强对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2、改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进一步找准农村党建工作与农村改革发展的结合点,把党组织活动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强村富民等紧密结合起来,丰富党组织活动内容;扩大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实现党群互动;充分利用互联网、远程教育网等现代媒体,搭建新的党建工作平台,拓展党组织活动空间。通过领办、创办、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龙头企业、社会服务组织等,把农民组织起来,把分散经营联结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对接起来,努力实现经济合作或服务组织覆盖全部行政村。重视发挥党小组的作用,把党组织的活动从行政村延伸到自然村,让所有党员都能参加党的活动。要坚持党内生活制度,村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各党小组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开展1次活动。重视群团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团的工作机制,大力支持乡村共青团、妇代会、民兵、企业工会等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促进共同发展。
3、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照上级财政支持、地方财政配套、区管党费适当补助、乡镇村自筹资金等办法,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新建和配套建设,2010年底实现全区所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目标。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以乡镇为单位整合有关资源,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将民政、文化、体育、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的村级建设项目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继续树立工程建设的理念,健全完善农村党建项目制,形成用项目管理的办法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充分发挥好省、市、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项经费作用的同时,完善财政列支、党费配套、部门帮扶、项目支持、单位自筹、社会捐助“六位一体”的基层党建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综合考虑行政村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确保村级组织正常有效运转。
4、加强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转化。要以乡镇为单位对后进村进行认真排摸,确定标准,通过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党委领导包抓,采取领导班子调整、后备干部挂职、技术干部指导、机关单位帮扶、重点项目支持等措施,下功夫抓好整顿转化。实行后进村整顿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和挂牌销号制度,力争3年内所有后进村得到转化提高。
5、努力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乡镇党委要引导村干部克服“等、*、要”思想,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立足本地资源、发展特色产业、依法经营集体土地资产、兴办经济实体、开展有偿服务等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四)切实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
1、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每个村党组织每年至少发展2名以上党员,注重从回乡青年、高知识群体特别是妇女、少数民族和35岁以下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消除党员“空白社”。拓展选育渠道,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区委组织部备案制度,不断壮大优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整体素质。在农民工务工地点相对固定、人员集中、条件具备的地方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安定区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等工作平台,在教育管理、信息咨询、证照办理、权益维护等方面为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探索推行“党员义工”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村入社,积极为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送政策、理思路、讲科技、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促增收,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流动党员流入地属地管理、流出地延伸管理、流入地流出地双向共管的职责,建立区乡(镇)统一的流动党员信息库,实现信息的动态维护和资源共享。
3、充分发挥农村党员作用。通过政策指导、资金扶持、项目引进、信息咨询、科技推广等措施,为有创业能力的农村党员提供帮助,鼓励和引导他们带领农民共同致富。以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星级管理、党员承诺制、结对帮扶等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农民工党员作用,鼓励和扶持返乡农民工党员在本乡本村带头创业。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要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及时处理。
4、健全党内关爱机制。采取财政列支、党费补助、社会资助、党员能人捐助等途径,在区委组织部设立党员救助基金,帮助解决困难党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条件的乡镇要采取多渠道融资措施,建立党员创业基金,扶持党员创业发展。健全党员干部、党代表结对联系老党员、困难党员制度和留守儿童制度,认真做好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行党组织对党员重要节日、重大灾难、生病住院、婚丧嫁娶“四必访”制度,进一步促进党内和谐机制建立。
(五)强化对农村党员和干部的教育培训。
1、明确培训工作责任及目标。要按照《定西市2007—2011年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由区委组织部制定具体的农村基层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落实培训经费。进一步扩大对乡镇党委书记的培训规模,并将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规划,切实加大培训力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区或区以上举办的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其他村干部每两年接受一次轮训;农村党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乡镇党委组织的党课。乡镇党委书记要在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和党课上作辅导报告。建立村干部培训情况登记制度,培训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备案。
2、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区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探索整合培训资源的有效途径,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突出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代农业、市场经济、实用技术以及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组织党员和干部到先进乡镇、村实地学习考察。认真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农村党员致富能力培养工程”、村干部“走出去”培训和进高校培养计划等。
3、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面落实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村校共管共用、设备管理、播放收看、教学时间交*安排、终端接收站点开放日、学习培训情况记录反馈、管理员持证上岗、依托站点联席会议、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示范点、督查和考核评估、安全管理等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学用、管成效的有效机制。乡镇党委要会同教体局党委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抓好站点管理、教学辅导、技术服务、教学资源开发和专职干部五支骨干队伍建设。区委组织部要紧扣农村党员干部实际需求,每年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开发制作“乡土教材”课件,努力提高培训实效。健全经费保障制度,将教学资源开发、骨干队伍建设、运行维护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坚持以用为本,创新学习培训模式,积极开展学用活动,切实发挥远程教育网络作用。
(六)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
1、完善村级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全面推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区委组织部要指导各乡镇和村探索建立务实有效的党员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推行党员议事会、村情民意恳谈会等方式,对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公益事业建设、农村低保、宅基地审核上报、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村级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向群众筹资筹劳的事项,必须坚持“一事一议”。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民民主议事、民主理财制度,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使用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群众监督。并认真落实乡村财务定期审计和领导干部任中、离任审计,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2、推进农村党务村务公开。要进一步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办法,在公开内容上要突出真实性,对发展党员、党员党费交纳、村级财务收支、村集体土地征用划拨开发、村集体经济收益、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扶贫救灾物资发放、计划生育指标安排落实等重大事项和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全面公开,防止公开内容避重就轻,流于形式。在公开形式上要突出多样性,采取公开栏、广播、会议、明白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在公开时间上要突出时效性,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对阶段性重大问题和多数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点题公开的内容要随时公开。群众对公开事项有疑问的,要认真核查,及时答复。
3、建立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对一些经济发展缓慢、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村党组织,区乡(镇)两级党代表要定期下访当地党员和群众,加强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区乡(镇)两级党的会议要邀请基层党员代表列席会议。区委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党代表联系服务活动,乡镇党委至少组织开展2次党代表联系服务活动。积极探索基层党员群众向党代表反映情况、表达意愿、提出建议等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
(七)创新农村党的建设活动载体。
1、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乡镇、村党组织要以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紧密联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着力解决乡(镇)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区委将对“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创建内容进一步量化细化,并每3年命名表彰一次。区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要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开展带头跟党走、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五带头”活动,选择培育一批整体水平高、特色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村党建示范点,适时进行评选表彰。
3、积极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认真实施“百村党建整推”项目,努力建设一批农村党建综合示范乡镇。特别是要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城乡联动整推”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把活动的领域由机关单位与农村共建延伸到企业、“两新”组织、社区与农村的共建上,把活动的内容由物质、资金、培训等方面的相互帮助拓展到城乡党组织资源共享、项目共建、党员共管、人才共用上,把活动开展的方式由行政推动为主拓展到行政推动、市场拉动和利益驱动共同推动上,把活动的效果从建立健全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拓展和延伸到统筹城乡党建一体化格局上。
4、继续深化“双培双带”工程和“三链”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员致富带富能力培养计划、培养致富带头人入党计划、创业型村干部培养计划、建设发展型乡村班子计划、村级组织项目资源整合计划等“五个子计划”,加大“双培”对象的培养力度,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能力。进一步拓展内涵,丰富内容,完善机制,创新方法,积极落实“双培双带信用合作组”、“十强百富示范工程”(每年新建10个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区级基层党建示范点,重点扶持100户农村生活困难党员脱贫致富)等工作载体和“三个进入”(即扶持资金进入基金保障网、家庭主业进入当地成熟产业群、农科培训进入有效科普服务圈)的培带措施,全面提高“培”的层次和质量,增强“带”的规模和效益。进一步深化“三链”建设,科学设臵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党组织,扩大跨乡镇、跨村协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引导协会等中介组织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发展。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多方筹措资金,对已建立的“三链”建设示范点要加大办公场所建设、技术推广、土地征用、证照办理、信息收集等方面的指导扶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完善管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党员隶属关系,拓宽服务范围,不断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充分发挥协会党组织和党员致富带头人的作用,积极培育和创建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能够代表农村党建工作新水平和具有鲜明特色的示范点,实现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区委常委会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委会每年要听取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述职。健全区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抓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确保农村党建各项任务的落实;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有人抓、有经费、有阵地、有制度、有考核”。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2个后进村,每年开展不少于10天的蹲点调研,指导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深化“三级联创”和“双培双带”,不断提升农村党建水平。
2、落实乡镇党委书记直接责任人职责。各乡镇党委书记是本乡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乡镇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要继续实行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乡镇党委每年要听取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个村,经常深入村社调查研究,每年至少撰写1篇指导性较强的基层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文章或理论文章;积极创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载体和机制,确保完成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3、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督查考评机制。区委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对各乡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其结果作为评价乡镇党委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差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书记和分管副书记当年不能评优,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必要时邀请参加督促检查工作。加大新闻媒体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宣传和监督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