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电器质量改进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外购电器元件质量”。
外协外购电器质量改进措施
一、目的为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评价和选择供方。为确保选择合格供方,规定了外协、外购件认定管理程序,内容及要求。
二、职责分工
2.1开发部门负责提供新产品外协、外购件的图纸、技术要求及元器件的技术标准与认定要求。
2.2采购部负责供方供货能力考察及外协外购件的采购。2.3库房管理部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送检、入库、保管、发放。2.4 售后服务部负责元器件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工艺部负责外协外购件及供方的认定工作。
三、质量改进内容与要求
3.1 供方的选点与认定
3.1.1 外协件供方的选点与认定 3.1.1.1 定点供方的选择原则是:“择优、择廉、择近”,应选择技术力量强、人员素质高、工艺技术管理先进、产品性能和质量确有保证、物美价廉、交通运输方便、原材料供应有保障、有一定生产能力、经营作风正派、信誉良好、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供方。3.1.1.2 认定人员会同采购人员本着以上原则对供方进行考察,填写《供方现场评审表》。在考察合格后,根据产品计划,填写《外协件加工通知单》,一式两份,和盖公章的设计图纸交供方加工样件,作好登记工作。
3.1.1.4 样件加工完成后认定人员向设计人员提供不少于四模的样件和《外协件试用情况反馈表》,设计人员应在考虑更改和采购周期的基础上及时试装,并在试装后三天内将试用情况填写《外协件试用情况反馈表》向认定人员反馈。3.1.1.5 当确认试用中样件不能满足要求时,认定人员应重新填写发放《外协件加工通知单》,通知供方进行改进或重新设计制作。如需更换设计图纸,必须将旧图收回,交部门资料管理员作废。
3.1.1.6 设计人员经试装样机,样机达到设计要求,设计人员应在三日内向认定人员出具试装合格报告。
3.1.2外购件供方的选点与认定
3.1.2.1 定点供方的选择原则是:“择优、择廉、择近”,应选择技术力量强、人员素质高、工艺技术管理先进、产品性能和质量确有保证、物美价廉、交通运输方便、原材料供应有保障、有一定生产能力、经营作风正派、信誉良好、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供方。3.1.2.2接到开发人员的认定要求与基本资料后,认定人员应于一周内完成审查确认工作。符合条件者由质量认定人员填写《认定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后开展供方的认定工作。3.1.2.3 质量认定人员对拟认定的供方组织采购人员进行考察,负责填写《外购元器整件供方考察报告》,在考察合格的基础上,产品管理室根据整机技术标准和元器件技术条件对供方产品进行认定实验(公司暂无条件进行的试验,可用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应试验报告或质量担保书予以认可)。
3.3外协外购件的供方认定
3.3.1经以上程序后,质量认定人员对供方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考察,填写《质量认定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批准后认定人员与供方签定技术质量协议,为供方建立档案,正式纳入外协件定点供方管理范畴。供应人员与供方签定经济合同(注明技术质量协议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并正式采购供方产品。
3.4日常质量管理
3.4.1质量认定人员负责将元器件来料出现不合格批的信息及时反馈供方,要求供方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予以确认。来料连续出现两次同一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批或连续三次来料不合格,认定人员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和供应人员,暂停进货。供方应提供书面质量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认定人员根据整改效果及公司需要,确认是否可重新进货。
3.4.2质量认定人员负责生产过程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元器件失效的分析。如由元器件本身质量不良引起的,应发放停用通知,并将已投放生产厂的该批元器件立即收回予以换料,检验人员为该批料加贴不合格标记。因设计选型不当、生产工艺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元器件失效,认定人员应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改进意见。
3.4.3元器件试验
3.4.3.1元器件试验由试验室从生产厂物资管理部门库存中抽样。国产元器件借料,由认定人员通知供方补料;进口元器件办理领料手续。试验结束后无论元器件是否合格,均不得用于正常生产。国产元器件由供方处理。
3.4.3.2质量认定人员负责提供元器件的试验项目、试验条件及初始检测数据。试验期间,根据需要提供中间检测数据、最终检测数据及判定结论。处理试验过程中的异常问题。3.4.3.3元器件应严格按实验室年度计划进行维持试验,必要时,认定人员可安排上机失效率或早期失效率异常的元器件进行环境试验。
3.4.3.4元器件试验不合格时,认定人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室、生产厂物资管理部门停用,要求供方整改。采购人员负责退货工作。3.5供方质量等级评定
3.5.1 评定办法
由质量认定人员组织采购人员(必要时技术管理部门参加),每年一次根据供方的供货质量及供货能力对供方进行A、B等级评定,填写《元器件供方质量评定表》,主管领导批准后存档。
3.6 评定依据
3.6.1 供方达到以下条件者可评定为A级:
年度入厂检验合格率高于95%,上机失效率及出厂早期返修率优于我公司要求,无批次性质量事故,供货及时。
3.6.2供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评定为B级:
a)
年度入厂检验合格率在(90—95)%之间; b)
上机失效率出现两批以上、四批以下超标;
c)出厂早期返修率出现一批超标;
d)
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整改及时未给我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e)
供货不及时未造成严重损失。
3.6.3供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定点供方资格:
a)年度入厂检验合格率低于90%; b)
上机失效率出现四批以上超标;
c)出厂早期返修率出现两次以上超标;
d)
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给我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取消供货资格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半年内不得重新认定。
3.6.4遇供方产品质量出现较大波动,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立即进行降级评定:
a)入厂检验连续两批不合格或该年度内累计五批不合格; b)
上机失效率超标,在一个月内仍不能提出有效措施解决;
c)出厂早期返修率出现超标;
d)
供货不及时。
3.6.5被降级的供方,在关键工艺、质保手段上有较大改进,连续三个月入厂检验合格率达到100%,上机失效率及早期返修率优于我公司要求,可立即进行升级评定。
3.6.6
新认定的供方,参照其在认定过程中入厂检验、上机失效及该供方在同行业水平等情况综合评定。
3.6.7 对评定为B级的供方,采购数量不得超过总采购量的20%。
3.6.8 质量认定人员组织编写年度供方定点明细,报主管领导批准生效。定点明细应发放采购室、生产厂物资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开发部门。
四、检验规则
4.1外协件的检验人员应由质保部指定具备外协件检验相关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担当。4.2从事外协件检验的工作人员,应熟悉与掌握外协件的结构特点及技术要求等相关知识。4.3外协件检验人员对公司近几年常用的外协件的品种类型、特点有较具体的了解,同时对供方的加工工艺方法及设备加工能力及生产经营状况有一般性的了解。
4.4外协件入厂检验程序
4.4.1外协件入厂后、由企划部外协人员填写“材料报检单”(一式两份)向质保部进货检验人员检验,报检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4.4.2报检时,企划部外协人员应将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有关质量凭证提交检验人员审核。4.4.3凡不属于“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方或未按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Q/BGG0705-2003《供方评价控制程序》中的规定原则选择的供方提供的产品,检验人员不予受理。由企划部负责退货。若有特殊情况,企划部应提出书面申请,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进行进厂检验。
4.4.4凡没有生产厂家检验合格证及有关质量凭证的产品、标识不符的产品,或质量证明书或其他质量凭证审核不合格的产品检验人员补予受理,由企划部负责退货。若有特殊情况,企划部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进厂检验。
4.4.5原始凭证审核合格后或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检验人员应立即按照“外协件进厂检验规则”及检验指导书并依据本公司产品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及合同规定进行检验,企划部应予以配合。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记录。4.4.6进厂为协件的数量(质量),由企划部由企划部库管人员负责验收。4.4.7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在报检单上签署检验结果。
4.4.8对检验合格后的外协件,由质保部进货检验人员签发“进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凭此证企划部方可办理外协件的入库、结算、付款手续,否则不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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