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条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江西省中小学教师”。
附件1:
江西省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一、认真遵守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无有偿家教、私自办班、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具有中学中级或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内)。
三、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学科教学水平较高,同行公认;所上示范课、观摩课,制作或参与制作的课件、教具(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基本技能竞赛)等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四、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曾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参编过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教辅、教育教学论著(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万字)。
五、积极帮助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成长,发挥骨干示范作用,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或学生至少有2人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或竞赛等方面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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