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字〔〕1号——女企业家评比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优秀女企业家评选标准”。
长联字„2012‟1号
关于评比表彰第二届
“优秀女企业家”、“杰出创业女性”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商联、市工商联直属商会、市工商联直属女会员:
为了展示女企业家的时代风采,弘扬女企业家奋力拼搏、勇于创新的精神,激励广大女企业家为实现“五化一率先”目标再立新功,决定开展第二届“优秀女企业家”、“杰出创业女性”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工商联女企业家会员(2010年获得“优秀女企业家”、“杰出创业女性”称号的会员不再列入本次评选)。
二、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照章纳税;企业信誉好,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3、在该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董事长、总经理、CEO等)5年以上(含5年),业绩突出。企业近三年无亏损,固定资产实现保值增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收等主要指标保持增长势头,职工工资、福利待遇逐年增加;
4、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经营管理效果好,无违法案件记录,连续三年治安、环境保护达标,工作业绩突出,无重大经济、刑事、安全问题发生;
5、具有高尚的社会道德品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重视在企业发展中增加就业能力,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积极回报社会,贡献突出;
6、支持商会工作、积极参与工商联和女企业家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表彰名额分配
拟表彰“优秀女企业家”15名、“杰出创业女性”15名,其中各区县(市)工商联各1名。
四、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区县(市)工商联女会员(包括区县(市)工商联推荐担任市工商联常委、执委、市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理事以上职务的女会员)由区县(市)工商联推荐。市工商联直属商会女会员由商会推荐。市工商联直属女会员自我推荐,由市工商联会员处对自荐申报材料和区县(市)工商联、市工商联直属商会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报市工商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2、材料报送:在2012年2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优秀女企业家”、“杰出创业女性”推荐表及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一张一寸免冠照片报送至市工商联会员处(联系人:罗先筱、赵燕凌;联系电话:85118261;邮箱:541267433@qq.com)。
五、表彰形式
拟于2012年3月2日举行庆“三八”节暨表彰大会,对荣获“优秀女企业家”、“杰出创业女性”称号的女企业家进行表彰。
六、具体要求
1、希望全市工商联女企业家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各区县(市)工商联、市工商联直属商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以增强女企业家商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2、上报的推荐材料及推荐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3、请各区县(市)工商联协助推荐一个女企业家今年准备实施的光彩事业项目,市工商联直属女会员、市工商联直属商会女会员积极申报今年准备实施的光彩事业项目,在表彰会上签约,以扩大女企业家致富不忘回报社会的宣传。
附件:“优秀女企业家”、“杰出创业女性”推荐表
长沙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2年2月7日
主题词:表彰女企业家通知
长沙市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2012年2月7日
(共印90份)
“优秀女企业家”推荐表
“杰出创业女性”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