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之有度 细水长流——辽宁省节约集约用地调查(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建设用地集约节约”。
取之有度细水长流
——辽宁省节约集约用地调查(下)
“十一五”以来,辽宁省立足节地挖潜,通过“三类用地”大调查、闲臵土地清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深挖潜等一系列措施,力求“用之有节”,既保住了耕地“红线”,又以较小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2008年以来,全省GDP连年两位数增长,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双增;2011年国家“十一五”耕地保护目标大考中,成绩位居全国首位;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被评为先进单位,编制我国首部省级国土规划,获全国国土资源科学进步一等奖,2010年全省单位GDP耗地量比2006年降低37%……
完善制度,确保有章可循
辽宁省紧紧抓住容易导致土地粗放利用的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建设用地标准、项目用地评估制度、项目用地实地核查、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和节约集约用地考评五项制度,对新投放的建设项目用地从申报、审批、利用到竣工验收及效益产出全过程实行严格管控,防止出现新的土地粗放利用和低效浪费情况。
制定和完善建设用地标准,是节约集约用地的首要工作。近年来,辽宁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辽宁省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等文件,加快构建项目用地标准控制体系,对项目设计、建设用地报批和审核实行源头控制。同时,根据经济运行、土地需求变化等情况,适时提高土地供应门槛,1制定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用地控制标准,使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有了统一规范的量化尺度。
为杜绝建设项目弄虚作假、瞒天要地等现象,辽宁省要求项目用地在申报前必须严格按用地标准进行用地需求专家评估,对超出标准的坚决核减,未经评估的用地报卷,省国土资源厅不予受理。
任何工作如果只是满足于纸上谈兵,满足于办公室里看图纸、阅材料,实际效果必然大打折扣。对此,辽宁省厅在工作中实行项目用地实地核查制度和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制度,强化对各类在建项目用地的实时监管,明确省以上重大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率须达100%,一般项目现场核查率不低于30%,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在认真做好数据和资料收集、汇总、预判工作的基础上,辽宁厅狠抓内业核查和外业实地踏勘、测绘工作。今年4月以来,辽宁厅对阜新、铁岭和盘锦三市2010年度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有关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先后查阅征地卷宗207个,涉地面积3059公顷;供地卷宗1165个,供地面积4266公顷;实测609公顷项目用地;实地踏勘和测量供地项目323个。在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方面,辽宁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对项目用地超过标准、投资强度和建设容积率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并追究违约责任。这一制度,遏制了一些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蚕食”、“扩界”的行为,确保了建设用地的高
效利用,最大程度地杜绝了土地浪费情况。
辽宁省每年都会对市级行政区域内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变化趋势进行综合评价。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实行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的分级考核,并作为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制度,从2009年起,先后对18个国家级开发区、38个省级开发区开展了两轮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开发区升级和用地管理政策出台的基础和依据。
深入挖潜,激活蛰伏资源
2011年春节刚过,辽宁厅厅长季风岚便带队深入全省各地,就如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如何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确保经济快速发展进行调研。通过集思广益,辽宁厅终于拿出一剂破“两难”的良方:深入挖潜,寻找资源,向“旧账”要地,让“死地”活起来,将“闲地”用起来。
辽宁厅党组决定,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未利用土地百人清查大行动”,全面清查2007~2010年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征、转用的土地中存在的至今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情况。经过对5000个批次10000件宗地供地卷的核对录入、内业核查、外业现场核实、外业测量和现场照片采集,摸清了全省未利用地的基本情况。
辽宁省政府抽调省直14个部门的负责人担任组长,带领联合工作组深入各地进行督察指导,各市、县、乡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有
关部门通力配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清查利用批而未用和闲臵土地的大型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着力加快土地供应步伐,最大限度地减少批后用地的滞供比例。截至2011年底,全省总体供地率达93%,名列全国前茅。
在清查批而未用和闲臵土地的同时,辽宁省积极开展低效利用地、废弃地、未利用地等三类用地及低丘缓坡地调查工作,全面摸清资源家底,逐地块进行潜力评估,对具有利用价值的资源详细编制开发利用规划,为今后加强耕地保护和拓宽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渠道奠定了基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辽宁省加大对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力度,仅2011年利用工矿废弃地及废弃的铁路、公路、水库等存量土地就达66平方公里。同时,根据辖区内沿海城市资源特点,大力开发利用废弃盐田,2011年全省查清可开发利用废弃盐田7平方公里,在废弃盐田的利用方面,大连、营口率先起步,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和宝贵的经验。
在深入挖潜的热潮中,辽宁省各地因地制宜,通过土地整治、资源整合等办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铁岭市有行政村1176个,村庄占地6.7万公顷,占地面积较大,空闲废弃的乡镇企业、村部、学校较多。该市强力推进拆村并屯建设农民新村,取得了耕地得到保护、用地得到保障、农民得到实惠的“三赢”效果。“十一五”以来,全市在建设规划区内实施拆村并屯9个,筹措资金12.8亿元,动迁安臵5763户,拆迁面积561.8公顷,腾出集体建设用地483.5公顷,节地率达86.1%;利用空闲废弃乡镇企业、村部、学校等358宗,盘活集体建设用地2732.6公顷。
一名50多岁的农民告诉记者:“以前我们这里几十户人家就是一个屯子,每个屯子稀稀拉拉地占着很多地,有的人家小院子套大院子,屯子里的许多地都闲着。并屯以后,省下了很多地,而且我们周围的环境也好多了,都用上了自来水,并屯是一个省地的好办法……”创新模式,实现集约高效
为切实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辽宁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轮子转得更快。
模式一: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辽宁省对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下及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的工业项目,不单独供地,要求统一入驻标准厂房,实行集群集中管理;鼓励标准厂房建设,优先安排用地,并根据实际节约用地量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近年来,全省已建成多层标准厂房2300多万平方米,既有效满足了建设用地需求,也大大节省了土地资源。
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一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标准化厂房推广使用对我们来说是件大好事,降低了成本,也免去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省去了整理厂地、建设厂房的时间,提高了投产速度,同时节省了大量的土地,这种做法值得推广。”模式二:充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辽宁省政府提出,对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城市基
础设施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的,新建、改建大型商场和住宅小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给予政策支持。目前,沈阳等地已出台多项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的鼓励政策。
模式三:引导建设项目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辽宁省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倾斜,除个别项目用地选址有特殊要求外,工业项目必须集中摆放到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通过项目集中,实现了工业企业按不同门类和关联度聚集,不断推进工业发展规模化、土地利用集约化、资源利用效能化、产业配套系列化,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模式四: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典型引导。去年以来,辽宁省政府集中总结推广了沈阳市沈北新区“五个集中”的土地利用模式,即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中小企业向标准化厂房集中、公司办公向总部集中、农业生产向农业小区集、居住向城镇集中;大连经济开发区实行优扶劣汰,对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对老工业区低效用地实行“腾笼换鸟”,促进升级改造的经验;铁岭市盘活存量,建立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及退出机制、节地督察员制度;沈阳市铁西区优化用地结构,统筹城乡用地,盘活城市存量用地,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为全省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转变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借鉴。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作者:王梅关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