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操办酒席规定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婚丧嫁娶宴席新规定”。
XXX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规定实施
细
则
为了有效遏制我办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和滥办酒席收钱敛财的风气,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根据《XXXXX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各类酒席的通知》 [XXXX纪〔2015〕48号]和XXX纪委有关通知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纪律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XXX所有公职人员。
第二条 本规定严格禁止操办的酒席是指:除婚丧嫁娶以外的如乔迁新居酒、生日(寿诞)酒、满月酒、升学酒、参军酒等。
第三条 为尊重地方民俗,可在适当范围内操办婚丧嫁娶酒席,但要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文明、节俭的风尚,不得借办酒之机收钱敛财。
第四条 本人及子女的婚事要提倡简办、新办。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社会关系人员办理婚事,不得宴请同事、下属、被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
第五条 不准沿街占道操办酒席;严禁由单位出面为个人组织操办酒席;严禁用公款送礼。
第六条 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和时限,婚嫁酒席不得超过
任。
第十二条 各股室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本规定实施细则。要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党支部要加强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事前不听招呼坚决违反本规定操办酒席收钱敛财的,XXX立即作出处理意见并在事前或事中报第一纪工委,因监督不力,事后才发现并造成影响的,除对违规操办人员进行处理外,对分管领导按第十二条处理。
第十四条 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XXXX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