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第三中学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_学校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0:40:5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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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第三中学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办法

一、关于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各年段评选一个校级先进班集体。

(二)参评条件:

1、有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班委健全有力,班主任威信高,核心作用明显。

2、班风良好,管理严格,是非分明,形成了积极向上的集体舆论;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爱护公物、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集体活动丰富多彩、效果显著。一年来无重大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五项评比”达年段中上水平。

3、学风严谨。全班同学学习刻苦努力,课堂秩序良好,讲究学习方法,互帮互助,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和学科竞赛,班级成绩名列年级前茅或进步显著。

4、班级文化建设和财产保护良好。无故意损坏公物和浪费水电现象。

5、课外活动,第二课堂开展良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成效显著。

6、班级在学校常规考核(如德育督查、眼保健操、课间操、课外锻炼等)中处于年级内后进或有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的班级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三)评选办法:

1、公布评选名额条件及办法。

2、各年段按1:2推荐候选班级,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并由年段召开教师大会投票通过。

3、党政工团领导参评,确定表彰对象并公示。

二、关于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工作:

(一)评选名额:各班评选年度“三好”学生2名。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关心社会、热心公益、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礼貌。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在学习和生活中乐观处世,具有艰苦奋斗和勇于奉献的精神;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非清楚,敢于抵制不良倾向和歪风邪气。操行评等为“优”。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注意发展自己的特长,成绩优秀。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达标“良好”,一学期病假不超过五天以上;心理健康。

4、受到学校处分而又未撤销的或本学年内有较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学校批评的,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三)评选办法:

1、各班公布张贴评选名额、条件、办法,发动同学推荐自荐。

2、各班主任组织班级按指标1:1.5推荐报送初选名单。并附先进事迹材料。

3、政教处、团委会组织相关年段领导组考评初选名单。

三、关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各年段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班干、团干)各1名。

(二)参评条件:

1、与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大体相同,在学习成绩要求上适当放宽。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大胆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团、队和班主任交给的各项任务。

3、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干部之间、干部和同学间的关系,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

1、在各班公布张贴评选名额、条件、办法。

2、组织班干部、学生自荐、推荐。

3、各年段按指标1:1.5推荐初步候选人。

4、政教处、团委考评确定表彰对象。

5、表彰对象填写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公示表彰名单。

四、关于“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每年段评选年度“先进团支部”学生上1个。

(二)参评条件:

1、拥有一个健全、团结、战斗力强的班子。

(1)团支部成员健全(一般3—5人),并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2)支委干部团结,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作风扎实,能经常了解和积极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要求,做团员青年的知心朋友,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3)支委干部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主动性强,能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能积极主动地配合班委的工作。(4)团支委干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带领支部全体团员青年搞好学习,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2、能严格执行以下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团支部定期改选;团员按时参加团的组织活动;团员证管理注册及时;向团委定期请示、报告工作;团干部接受团员监督;广泛开展谈心活动。

3、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团员队伍。

(1)注重理论和时政学习,青年志愿者小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2)全体团员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团结协作,出色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团员组织观念强,能认真执行团的纪律,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本学期无人因违纪而受处分,全体团员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效果好,无考试作弊现象。

4、团的活动和团的组织生活正常。团支部能经常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校园文化活动,能经常组织团员学习党团基本知识,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两周一次团小组会,每周一次团支委会,每学期至少两次团课。

5、团的日常工作正常。能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能按时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关系转接,团员纳新工作,团员能自觉按时向团支部交纳团费,团支部定期公布团费收缴情况,并按时向团委如数交纳。

(三)评选办法:

1、在各班公布张贴评选名额、条件、办法。

2、组织各班支部自荐、推荐。

3、各年段按指标1:1.5推荐初步候选支部。

4、政教处、团委考评确定表彰对象。

5、表彰对象填写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公示表彰名单。

五、关于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各班评选年度“优秀团员”1个。

(二)参评条件:

1、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自己动手,多干实事,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帮助青年团员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实际困难。

2、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讲究实效,有协作奉献精神,做青年团员的知心朋友。

(三)评选办法:

1、在各班公布张贴评选名额、条件、办法。

2、组织班干部、学生自荐、推荐。

3、各年段按指标1:1.5推荐初步候选人。

4、政教处、团委考评确定表彰对象。

5、表彰对象填写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公示表彰名单。

六、关于各类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各班可评选年度“积极分子”共6名。

(二)参评条件:

1、学习积极分子:期末各科文化成绩总平均为“优”,单科不低于85分。

2、工作积极分子:担任班级职务,积极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工作认真负责,大胆创新,作风正派,热爱劳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文体积极分子:爱好文娱、体育、绘画,成绩显著,有得奖项目,对开展班级文体活动能发挥积极作用。

(三)评选办法:

1、在各班公布张贴评选名额、条件、办法。

2、组织班干部、学生自荐、推荐。

3、各年段按指标1:1.5推荐初步候选人。

4、政教处、团委考评确定表彰对象。

5、表彰对象填写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公示表彰名单。

五、有关说明:

(一)对本年度评选先进班级集和先进学生个人,将于秋季期初通报表彰,期间若逢上级下达各类先进指标,将按排名顺序选符合条件者报送参评。

(二)各年段也可根据学生学习表现情况选送各类积极分子,并附积极分子事迹,由学校审批表彰。

石狮三中政教处、团委会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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