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顿校园内汽车停放秩序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校园自行车停放秩序”。
关于整顿校园内汽车停放秩序的通知
各位车主:
近年来,我校教职工的小汽车拥有量增速较快,校园内未按管理规定乱停乱放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外单位人员和教职工将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有的晚上占用他人车位,有的不按规定长期停放,造成院内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校园安全。现结合校园内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正常上班时间(7:30-18:00)校内公共停车场对教职工全部开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但必须于每日下午下班时让出车位,以便给已交车辆场地占用费的过夜车辆按“位”停放。
二、由于学校可供停车位置有限,校园内只能保证学校本部教职工和外来办事人员的车辆停放,外单位的车辆一律不准在院内停放。
三、按年度收取车辆场地占用费,已在保卫处办理车位登记手续并按时交费的车辆,原来位置优先;凡未交纳车辆场地占用费或交费到期而未继续交费的车主,请于11月18日-12月20日到保卫处交费,以便统一上缴学校;超过规定时间不交费的车位按自动放弃使用,该车位将另行安排。
四、已按规定交纳车辆场地占用费的车辆,晚上(每日19:00-次日7:30时)按指定位置停放,车主白天上班时间不能因车位被占而发生堵车的过激行为。
五、晚上(每日19:00-次日7:30时)需要在院内停放车辆的教职工及家属,车主必须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停放位置登记手续,并交纳过夜车辆场地占用费。
六、任何车辆、任何人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而造成后果的,车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西中医学院保卫处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