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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税制体系及其非税收入管理
.唐明义
可实行以中央集权为主体的税收体制,税收收
主要集中于中央,地方‘税收入所占比重很小
一、以1995年为例,当年税收实际收人720905亿韩元,其中国税收入高达564745亿韩元,占到78.8%;地
方税收入仅为153160亿韩元,占21.2%。在此境况
(一)税种划分
以现行税制为例,韩国税制体系共有31种税,具体划分见下表:
下,韩国地方政府不得不在既定的税收和公债之外寻 求其他的政府财源,而非税收人恰恰满足了它的需
要,并在规范化的管理下成为其行使公共职能的主要 财力,这对于韩国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 用,很有借鉴意义_
┌───┬─────────────────────┐ │直接税│所得税、法人税、遗产税与赠与税、再评价税、│ ││不当利得税│ ├───┼─────────────────────┤ │间接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酒税、电话税、印花税、│ ││证券交易税│ ├───┼─────────────────────┤ │普通税│取得税、登记税、赛马税、许可证税、居民税、│ ││财产税、机动车税、农田土地税、屠宰税、综│ ││合土地税、卷烟消费税│ ├───┼─────────────────────┤ │目的税│公共设施税、地域开发税、都市计划税、事业│ ││所税│ ├───┼─────────────────────┤ │其他税│关税、交通税、教育税、农渔村特别税│ └───┴─────────────────────┘ 税制体系
经过最近二十多年的不断改革和调整,韩国税制 已经形成了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体、财产税和目的 税为辅助的税制体系
(二)主要税种
1.所得税。征税对象是居民境内外所得,非居
民仅就境内所得征收。其所得包括综合所得、劳务所 得、让渡所得、山林所得、退职所得、金融所得。采 36
取超额累进税率,共设四档税率:
┌───────────────┬──┐
│征税标准│税率│
├───────────────┼──┤
│全年所得翻不超过1001)万韩元│10% │
├───────────────┼──┤
│全年所得倾在IOM-4000万韩元│20% │
├───────────────┼──┤
│全年所撼滚在4000万一$000万韩元│30% │
├───────────────┼──┤
│全年所得颊超过8000万转元的部分│礴0%│ └───────────────┴──┘
┌─────────┬───────────┐ │超过5000万韩元,│500万韩元+超过5000万韩│ │25000方韩元以下│元的部分x 20%│ ├─────────┼───────────┤ │超过25000万韩元,│4500万韩元+超过25000万│ │55仪协万韩元以下│韩元的部分x 30%│ ├─────────┼───────────┤ │超过5500(》万韩元 │13500万韩元+超过55000 │ ││万韩元的部分X40%│ └─────────┴───────────┘ 表B韩国现行蹭与税税率
2.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简易纳税 人和特殊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指法人,非法人分为简 易纳税人和特殊纳税人。年销售额在4200万韩元至 15000万韩元之间者为简易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金(卖出额x
10%)一进项税金(买人额x 10%)
简易纳税人应纳税额=卖出额又业种别附加率x 10%
特殊纳税人应纳税额一营业额x2%
3.法人税。纳税人为韩国企业。课税范围为韩 国企业境内外所得,外国企业仅就境内所得征收。设 二档超额累进税率:
┌─────────┬───────────┐ │.征税标准│税率│ ├─────────┼───────────┤ │2000万韩元以下卜│征税标准x 10%│ ├─────────┼───────────┤ │超过加加万韩元,│200万韩元十超过2000万 │ │15仪1
全年所得倾不超过通亿韩元
全年所得板超过1亿韩元的部分
税率
16%
28%
算。
司),法人税按企业会计年度,6个月预缴,年终结
对关联公司(指那些拥有20%以上股权的公
税收抵免额为:
关联公司的税额x股息、额一关联公司的税后收益
4.遗产税与赠与税。纳税人分别为继承人、受 赠人。按规定对继承财产或受赠财产征税,设四级超 额累进税率,具体分别见表l、表U
表1韩国现行遗产税税率
征税标准}税率
5001〕万韩元以下
征税标准x 10%
5.特别消费税。对特定奢侈品、昂贵耐用消费 品、需要限制消费的商品或其他奢侈行为征收的一种 税,为弥补增值税单一税率不足而开征。课税范围有 珠宝、裘皮、贵重金属及高档娱乐场所。实行弹性税 率,依据国家政策需要进行调整,基本税率为定额税 率,弹性税率在基本税率的上下30%范围内调整。
6.酒税。对酒生产者及从保税区带酒的人征收 的一种税。计税依据为酒的数量或价格。采取比例税 率,因酒精含量不同而采用不同税率。低度酒税率为 50%,威士忌税率为100%,啤酒为130%.7.电话税。纳税人为电话公司、移动电话用户。税率为电话费用的10%。对公司电话、教育机关、政府机关、外国驻韩机构免征电话税。该税目的在于 改善电话通讯事业。
8.证券交易税。对证券交易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包括两方面,即证券交易行为的销售方和购买 方。交易行为一旦发生,买卖双方都要负担税款。计 税依据是成交额。按0.5%的比例税率征收。
9.关税。对进出曰货物征收的保护关税。纳税 人包括进口物品的货主、保税工厂厂主、保税运送物 品的申报人、消费品的消费者等。计税依据为进口物 品的价格或数量。关税分七大类:反倾销关税、报复 关税、紧急关税、调整关税、物价平衡关税、便益关 税、季节关税和分摊关税等.政府还规定了国际关税 协定关税,在基本税率50%范围内减让关税。
10.印花税。对确立、转让、变更、终止财产设 立凭证和帐簿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税率有两种,一种 是定额征收,另一种是分级定额征收。政府发行的国 库券等可免纳印花税。
11.登记税。对因财产事务而向官方登记的行为 征收的一种税。所谓财产事务,包括财产权利的获 得、发明、转让、变更、失效及其他有关事项。财产 包括不动产、飞机、船舶、公司权项以及采矿权、捕 鱼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登记税按照课税财产价值 征收。税率实行分类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12.公共设施税。对受益于火警服务设施,垃圾 清理系统,污水处理或其他类似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征 收的一种税。采用差别比例税率,税率因设施种类不 同而异。
13.屠宰税。对屠宰牲畜行为征收的税。纳税人 为屠宰牲畜的人,计税依据为牲畜屠宰后市场价格。
14.赛马税。由各地赛马协会缴纳的一种税。此 税的作用是对赛马赌博业的一种限制。各地赛马协会 按出售赛马券收入的10%缴纳此税)
匀卜税收入
目前,韩国各级政府存在着大量收费和基金收 人,它们构成各级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在中央财政 中,1995年的政府非税收人占税收收人的6.0896 , 占财政总收人(税收加非税收人)的5.7396,占
(UNP的0.71 96。在地方财政中,1994年的非税收人 占地方财政总收人的比重更是高达52.796,俨然已 成地方政府行使公共职能的主要财力。而如此现象的 出现,主要原因在于:
(一)合理性与必然性
1.随着政府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事业的发展,所需的财力数量也在不断增长。因此,在政府不宜扩 大征税和发债时,使用收费形式来筹集一部分政府收 人用于社会公益性服务事业便应运而生。
2.社会公益性服务事业,在财政学上称之为
“准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可以 通过向个人直接收取服务费用,用收费收人弥补提供 这些服务的成本。对社会全体居民来说,根据谁受益 谁付费的原则,比通过征税、纳税人与受益人不完全 对等更公平,也易于被社会成员接受。
3.对政府来讲,收费形式以及收支的管理方式,有利于提高政府收支的效益。采取收费形式,并实行 专款专用,事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实行双重管理,有利于事业部门加强对收入的筹集和支出的核算,提 高这部分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益,减少资源配置中的浪 费。
4.在财政发展和演变过程中,客观上形成中央 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公共职能上的分工。从韩国模式来 看,中央政府主要承担国防、中央政府行政管理、教 育以及一部分社会福利事业的支出,而地方政府主要 承担本地区社会基础设施、道路、医疗卫生、公共交 通等社会公益性服务事业的支出。由于税收收人大部 分集中于中央,地方财政不可能主要依靠税收和发行 公债筹集的收人来满足这些社会服务的支出需要,加 上社会公益性服务事业的准公共产品特性,因此形成 地方政府的财源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收费形式的局 面。
(二)主要内容
韩国中央财政收费项目主要包括:财产收人、罚 没和征收滞纳金收人、政府主力、的企业事业经营收 38
人、利息收人等9项内容。其中77.24%的收费来自 罚没和征收滞纳金。
地方政府的收费种类繁多,按照广义的政府非税 收人可归纳为两大部分:其一是标准的稳定的非税收 人,主要包括经常性收人和事业性收入两大项;其二 是不稳定的非税收入,主要由临时性收入和事业外收
人构成。主要项目有:财产处罚收人、融资资金的回 收、地方债、捐赠收人等。
非税收入管理
韩国政府对非税收人的管理是比较规范和严格 的,其主要做法是:
1.实行统一财政制度,即对所有的政府收支,不论采取何种收入形式和支出管理方式,均全部纳人 政府财政预算。在统一财政内,对不同的收支采取有 区别的管理办法,分别设置了一般会计预算、特别会 计预算和政府基金。一般会计是反映政府行政管理支 出的基本会计帐户,它的主要支出是行政、国防、教 育和社会福利支出,其收人主要来自税收。事业特别 会计主要反映社会公益性服务事业的收费和支出,特 别会计收支基本上专款专用。
2.推行双重管理模式。作为政府特别会计预算 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事业的收费和支出,由主管事业 的政府部门进行收支一条线管理。与此同时,这些 事业收费和支出纳人政府财政的特别会计预算,受 到财政的监督和制约。财政对其管理主要是审查和批 准预算决策,以及对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进行审计 和监督。
3.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机构出台任何收费项目,都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变动收费标准要经过 复杂的严格的法律和行政审议批准程序。对未获批准 擅自实施的,将依法取缔,严重者,一并追究主管局 领导的法律责任。
.........口.................几点启示
1.主体:简单的直接税一间接税一发达的直接 税,这是韩国税制结构二战以来的演变历程。在这历 程中,他们从本国实际出发,敢于走自己的路。这一 条经验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 革为我们搭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税制体系的 基本框架—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辅之。随着未来 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成熟,我们尚须进一步完善流转 税制,规范增值税这一主体税种,调整消费税的征税 范围,加快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改革步伐,并适时开征 证券交易税;发挥直接税的“自动稳定器”和“相机 抉择稳定器”作用,统一企业所得税,完善个人所得 税制,将所得税培植为未来税制结构的一个主体税 种,同时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险税;完善财产税体 系,尽快修订完善房产税等税种,制定遗产税;另 外,还可以考虑扩大一些行为课税,尤其是对消耗性 的、污染性的、不卫生的行为和产品增加课税,如扩 大资源税、开征环境污染税与生态平衡税等。如此,以期促进我国税制体系的日趋成熟,达到推动经济与 事业发展的目的。
2.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体系,应是“统”、“分”结合,“集权”与“分权”相适度 的模式。从发展趋势看,中央财政应集中税收的7096,集中税政、收费、基金的审批和控制权。地方 财政的财源逐渐以地方税和非税收入为主。在目前非 税收人实际上已是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地方政府重 要财源的情况下,有必要使非税收人合法化、程序 化、规范化、公开化。为此,可借鉴韩国财政预算体 系的模式,在建立统一财政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和健 全针对非税收人又有别于税收收人的一套管理体制和 办法。令
(作者单位:中南时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