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依巴克区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营养与食品安全卫生学”。
沙依巴克区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
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我区区属中小学广大教职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稳定。为进一步强化专项检查
长效机制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乌鲁木齐市中小学食堂卫生管理实施意见》,在区属中小学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切实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去开展此项工作,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教育局负责对全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监管,每年两次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的专项整治检查,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建立学校食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虹
副区长
侯
咏
副区长
成员: 何爱荣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薛克波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王忠刚
区食品药品监督局书记
玛依努尔•吾买尔
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
肖合拉提•阿不力克木
区卫生局局长
樊
明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昌毅
区疾控中心主任
为确保学校食品专项督察长效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沙依巴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19室),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我区中小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导协调学校食品专项督查工作开展。区属各中小学校均要成立相应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并按要求制订出每年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于每年1月初报沙依巴克区学校食品卫生督查办公室(区卫生局)。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排查阶段(每学期开学初)
1.有食堂或二次供水设施的各中小学校按照饮食饮水卫生要求,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先行整改,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中小学校食品卫生专项督查办公室(区卫生局),同时在区教育局备案。
2.区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及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学校食品卫生专项督查工作原则,对全区各类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培训、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重点食品和关键的食品加工环节及周边无证照餐饮店、副食店进行排查,对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食堂、门店,及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阶段(每学期初至开学第三周)
1.各中小学校在自查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以
下卫生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1)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建立食品卫生工作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
(2)完善自身管理,确保卫生质量。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卫生管理制度、质量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管理人员要对厨房、餐饮用具消毒间、食品原料和调料的采购贮存、冷藏设施、切配烹调食品的设备及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等各个环节进行经常性自查,监督和确保各项规范和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确保食堂的所有操作区域及食品制作过程的卫生。
(3)严把食品进货关。一是选择和采购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原辅料;二是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畜禽兽肉食品需索取检疫合格证。各种证明妥善保存,以备检查。三是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四是防止运输过程的污染;五是防止农药、畜药对 食品的污染;五是以销定购,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以保证食品新鲜和卫生。
(4)严把食品贮存的管理关。一是肉、蛋、乳类等含蛋白质高的食品极易滋生细菌,贮存温度应低于5℃;二是贮存食品应注意防虫、防霉、防蝇、防止再次污染,不能与非食品原、辅料摆在一起;三是贮存仓库应干燥通风,食品摆放在货架上,应做到隔墙10厘米、离地15厘米;四是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正确地烹调加工食品。一是烹调前充分地解冻食品;二是彻底加热食品,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三是防止再次污染,制作的食品应在短期内食用,严格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未经处理食品的交叉污染。售饭备餐间应严格做好加热保温措施,温度应在60℃以上,且均匀受热,隔夜隔餐食品要回锅,必须煮熟煮透。
(6)食品加工环境做到卫生安全。一是操作流程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进行,避免交叉污染;二是保持厨房清洁卫生;三是所有餐饮具及各种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在专用保洁柜中;四是食品加工的刀具、砧板等必须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使用。
(7)做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一是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严禁无证及体检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上岗;二是学校食堂要保证食品加工人员健康上岗,对职工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健康记录,实行疾病报告制度;三是督促职工经常性地学习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
(8)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9)使用二次供水及自备水设施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卫生要求,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供水设施要定期清洗消毒,并将清洗消毒情况登记在册,同时要定期将水质送检并保存水质检测报告单,管水人员要进行健康体检和相关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要进一步加强自备水和管网卫生管理,提高出水氯含量,确保水质符合国家饮水卫生标准。提供学生用纯净水的学校要做好相关索证(如纯净水生产销售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其水质检测报告及有关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记录等)工作。
2、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周边门店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排查出来的学校周边无证照经营单位,区政府将组织区安监局、工商、卫生、教育、公安、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配合进行取缔。
(三)督促检查阶段(每学期初第四周)
学校食品卫生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分两组对全区中小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为:学校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情况、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及周边食品卫生整治情况等。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整体卫生状况,功能间是否齐全,主副食品和原料的购进索票索证、进货验收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检查记录、帐册资料是否完整,贮存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食品加工、冷冻、储存过程的管理和过期食品及废弃物品处理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间,并跟踪督改,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以各种借口拒不整改的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督促检查工作分二个工作组:
第一组
组
长:李
虹
副区长
副组长:薛克波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肖合拉提•阿不力克木
区卫生局局长
玛依努尔•吾买尔
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
王昌毅
区疾控中心主任
成员:闵
伟
区教育局干部
区卫生局干部一名
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干部一名
第二组
组
长:侯
咏
副区长
副组长:何爱荣
区教育党委书记、副局长
王忠刚
区食品药品监督书记
樊
明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王彦龙
区教育局干部
区卫生局干部一名
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干部一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是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重要措施。区食品监督、教育、卫生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监管工作,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认真对待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同时要明确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强化横向联系,区公安分局、安监局、工商局、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教育局要组织区属各中小学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学校食品安全中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卫生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查结果定期进行通报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开展。
附件:
1、《沙依巴克区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的量化考核表》;(点击下载)
2、《定点监管学校、幼儿园安排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