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办理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所需资料_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0:33:1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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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办理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所需资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

办 理 生 育 津 贴 须 知

一、所需材料

参保人员或配偶分娩: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3)非北京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5)《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出生证明(7)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的,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8)身份证

参保人员引、流产: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非北京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

(5)身份证

注:

1、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军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的证明材料

2、《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申领人开户姓名、申领人开户账号、申领人开户银行名称、行号四项暂时不填写

二、办理时间:每月1—20日(从生育月份算起的第三个月开始办理,如1月生育或引流产,最早3月份可办理生育津贴)

三、如夫妻双方均有生育保险的,晚育津贴可选择按男方或女方的缴费基数计算:

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晚育津贴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四、参保职工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

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五、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

1、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

增加30天。

2、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

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3、女职工生育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加计算。

六、难产的确定: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七、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八、生育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1、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 3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应当计入本人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用人单位为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应当按月全额发给个人,其中生育

津贴高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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