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林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关于2016年“飞林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根据西南林业大学与昆明新飞林人造板有限公司签定的《“飞林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西南林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励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飞林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我校全日制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二、奖励对象
(一)“飞林奖学金”奖励对象:
西南林业大学就读时间满一年的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飞林助学金”奖励对象:
西南林业大学就读时间满一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奖励条件
(一)“飞林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3.关爱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奉献精神;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评选学年内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修满学年规定学分;
5.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本学年综合测评在班内名列前20℅,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7.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在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本学年内宿舍个人内务卫生检查必须合格;
8.本学年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9.本年度未获“四大奖”或其他社会奖学金。
(二)“飞林助学金”的奖励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德、智、体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40℅,成绩合格无重修科目的在册贫困生;
2、思想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2013级2014级学生两年综合排名进步最大者,重点考虑(基金会要求)。
3、家庭条件特别困难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优先考虑:(1)孤儿、单亲家庭、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来源很少;(3)父母双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基础差;
(5)来自贫困地区,父母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尤其是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其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者。
4、本年度未获“四大奖”或其他类助学金。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班级组织评选。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推荐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报学院、部初审。
2、学院初审,各学院、部按照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的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填写《“飞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或《“飞林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汇总后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处,初步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生处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后上报“飞林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3、飞林爱心基金会审核确认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奖金发放批复。
4、奖励标准:
按照《飞林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精神,2016年“飞林奖学金”和“飞林助学金”奖金标准为2000元/生。
五、评审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 候选学生应交材料
1.《2016 年度“飞林奖学金”申请表》或《2016年度“飞林助学金”申请表》;(交电子版和2份纸质版,不得改变原表格格式);电脑双面打印、盖章,并粘贴照片原件,一人一表,一式两份。其中:“上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一栏,请注明班级人数,如全班30 人,排名第1,则填写“1/30”。
2.本人申请信不少于 800 字,主要阐述大学期间各方面表现,公益方面的亲身参与情况(不限本年度)及对公益的理解等,还可分享个人成长与未来理想(交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书写美观者建议手写)。
3.其它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均交纸质材料1份。(1).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学年成绩单(盖章有效);2012级、2013级助学金候选者提供两年成绩单,以便对比综合排名是否有进步;
(3).申请人在校期间获得各种奖项或专业技能考试的证书复印件;(4).申请人公益证明材料,如参与活动的照片、志愿者证、志愿服务时数证明、献血证、活动参与证书、活动记录、媒体新闻、推荐信等原件或复印件。
助学金候选学生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相关贫困证明。所有表格、附件材料,请使用A4 规格纸打印、复印或书写。申请信拒绝下载或抄袭,如有雷同抄袭现象,基金会将否决。学院应交材料
填写《XX学院2016年“飞林奖学金”申请名单》和《XX学院2016年“飞林助学金”申请名单》(交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材料格式见附件。
学生所有材料请勿用订书机装订,用夹子、回形针夹住即可。请各教学院、部、处于2016年11月11日17:00前将要求上报的评审材料以书面和Excel形式报学生工作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
五、评审及名额分配: 1.评审:“飞林奖学金”和“飞林助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名额分配:评选名额按各学院、部本科生二至四年级学生人数的比例分配,不得突破。
附件:1.《2016年度“飞林奖学金”申请表》
2.3.4.5.6.《2016年度“飞林助学金”申请表》
《××学院 2016年“飞林奖学金”申请名单》 《××学院 2016年“飞林助学金”申请名单》 “飞林奖学金”申请书》 《“飞林助学金”申请书》 西南林业大学学生处 2016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