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检察金融信息化平台 提高反贪工作效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检察信息化工作思路”。
现实刑事执法工作中,取证难、程序复杂、查账难等问题困扰着反贪干警。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检察机关与金融系统缺乏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尚未形成共同打击的合力。通过几年的办案实践,笔者认为,构建检察金融信息化平台对促进反贪工作大有裨益。
在查处反贪案件时,办案人员需要收集的固定证据中,初查对象在银行的开户资料、账目明细、往来票据等占的比例很大。如2006年查办金某特大挪用公款、贪污案件时,因涉及的银行取证任务量大,办案人员分成4个小组,历时近一个半月才取证完毕。上述案例说明,在反贪工作中,如何做好到金融部门取证工作,对案件的依法迅速查处、顺利突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目前,办案人员到金融部门取证却有一定的困难。法律规定,办案人员依法持工作证件、介绍信、协助查询存款和汇款通知书、查询犯罪嫌疑人存款和汇款通知书进行查询;银行工作人员接到查询文书后针对查询文书的要求协助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填写查询文书回执。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金融机构对检察机关的查询却有不同的要求,有的只要查询文书齐全即可查询,有的不仅要求查询文书齐全,还要经过其主管部门领导签批准查询的意见方可查询。不同银行对检察机关查询工作要求的标准不统一、不规范,导致了办案人员在开展查询工作时的忙乱和被动,使办案人员工作量增加。
为解决检察办案工作的程序要求与目前银行系统的管理模式之间的冲突,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笔者建议,检察机关应与银行等金融部门联合起来,以各个银行现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平台,由检察机关设立一个专门的金融系统,由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管理。需要查询初查对象的财产时,办案人员可以通过这个专门的金融系统进行快速查询,提高工作效率。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由反贪侦查指挥中心负责,在省级或者地市级检察院设立全能情报信息库,并与目前各专业银行与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业务管理系统共享。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对涉及哪个银行的有关书证进行查询收集时,办案人员可以制作查询文书,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反贪侦查指挥中心签批。此后,情报信息库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查询文书的要求进入信息库查询。
这套系统建立的可行性和好处是:
一、金融部门现有的计算机软件业务系统已基本完善,硬件建设已能满足合并建立检察机关金融部门情报信息库的要求,具备了举报条件。
二、检察机关享有的侦查权是宪法赋予的,对金融部门信息的享用是依法进行的,该项工作的开展于法有据。
三、目前检察机关已与国家质监部门建立了依托无线网络的情报信息共享平台,有先例可循。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银行等金融部门接待查询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量,更有利于案件保密。
五、从根本上提高了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效率,还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办案人员免
受出差、劳累之苦,增强办案人员在查办贪贿案件工作中的信心和决心。(作者系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