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级各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017年度
目 录
第一部分 矿领导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 董事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1 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 矿总工程师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 安全副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 生产副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 机电副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 安全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5 生产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5 通风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6 机电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6 水文地质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7 第二部分 职能机构及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8
(一)职能机构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8 安检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8 生产技术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9 机电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0 通风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1 调度室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2 综合办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2 财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3
(二)职能机构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3 安检部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3 库房管理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4 技术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4 安全巡查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5 采煤、掘进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6 地质测量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6 技术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7 机电、运输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7 一通三防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8 一通三防技术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9 调度主任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19 调度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0 设备材料管理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0 专(兼)职职业病防治人员岗位责任制.....................................20 第三部分 区队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1 区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1 副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2 机电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2 班组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3 质量验收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3
采煤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4 液压支架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4 转载输送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5 掘进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5 水泵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6 钻探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7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7 清煤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8 主扇、局扇操作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8 喷浆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29 锚杆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0 司炉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0 探放水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1 瓦斯检查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2 通风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2 爆破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3 测风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3 测尘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4 监测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5 仪器维修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5 充灯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6 配电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6 第四部分 地面单位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7 机修车间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7 设备库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7 维修库管理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8 维修库气焊(割)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38 维修库电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0 维修库铆焊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1 维修库钳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1 维修库机修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42
第一部分 矿领导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董事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第三条 组织制定和审批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 保证煤矿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隐患。
第六条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矿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第三条 组织制定和审批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责任制等。
第四条 保证煤矿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职业病防治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煤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隐患。
第六条 设置与煤矿规模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负责本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 矿长应在每月主持召开的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议中,总结职业健康防治工作,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的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第八条 强化《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坚持“三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第九条 负责与本矿副矿长或直属职能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第十条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事故汇报制度。
第十一条 搞好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相关工作。第十三条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矿总工程师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矿长组织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审核职业危害危险源、危害因素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从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第四条 组织制订特殊施工工艺。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制定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时,必须坚持职业危害“三同时”原则。
第六条 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
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安全副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矿长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并负责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及职业健康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第三条 协助矿长组织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四条 协助矿长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安排布置分管范围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五条 协助矿长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日常及专项活动,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专项检查,负责审核职业危害危险源、危害因素的管理办法,并督促实施。
第六条 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措施。
第七条 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坚持“三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第八条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九条 协助矿长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依法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十条 负责职业危害申请备案工作。
生产副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矿长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 协助矿长搞好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工食堂卫生和厨房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协助矿长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安排布置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措施。
第五条 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坚持“三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第六条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七条 协助矿长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工作。负责对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情况分别进行登记、入账。
机电副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矿长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 协助矿长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安排布置分管范围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三条 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措施。
第四条 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坚持“三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 协助矿长做好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和检验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饮用水水质化验,并登记造册。
安全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本矿各项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第三条 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矿领导处理。
第四条 监督和检查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学习、活动。
第六条 协助安全副矿长搞好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工作
第七条 参加职业健康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八条 组织人员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或设备合理增设、布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说明。
生产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编制矿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从业人员工作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第二条 负责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规程及措施,提供生产作业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职业健康技术措施。第五条 协助矿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矿领导处理。
第六条 参加职业健康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做好职业危害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七条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粉尘监测、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 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通风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合理布置防治设施和编制防尘措施,保证职工健康安全。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章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条 在布置检查通风执行情况时,要同时布置检查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三条 协助矿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矿领导处理。
第五条 参加职业健康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六条 协助矿领导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职业健康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机电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本矿各项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并以身作
则,带头执行,做好当班期间的文明施工和健康生产工作。
第二条 定期对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建立设备资料管理台帐。
第三条 协助矿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矿领导处理。
第五条 参加职业健康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六条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设备、仪器、仪表、防护器材管理维护工作。
水文地质副总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本矿各项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做好当班期间的文明施工和健康生产工作。
第二条 定期对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建立设备资料管理台帐。
第三条 协助矿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矿领导处理。
第五条 参加职业健康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二部分 职能机构及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职能机构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安检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各种规程和职业危害因素管理措施的落实实施和检查监督工作,重大职业危害应急处理。
第二条 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了解现场情况,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定期组织并参与煤矿职业病防治大检查活动。同时做好迎接上级职业病防治大检查工作,及时汇总、分析研究各级职业病防治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并反馈相关资料。
第三条 确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岗中、离岗时的职业病检查率100%。确诊为职业病患者的,及时复查治疗。
第四条
参加矿井扩建、技术工程设计审查,保证各项工程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建立正常职业病防治秩序。
第五条
参加制定矿井规划时,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职业病防治技术的规定,并检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第六条
参加技改工程和新工作面的验收移交工作,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职业病防治规定,不予投产移交。
第七条 检查矿井安全设备、设施、装备和仪器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第八条
矿井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积极赶到现场抢救,及时调查事故原因,以“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第九条
负责对矿井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组织验收。
第十条
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统计和报告。
第十一条 职业病人的合理安置,对不适应井下工作的,适当调离工作岗位。
第十二条
现场监督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个体防护用品、保证应急救援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和重大职业病危害应急处理。
生产技术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各种规程和职业危害因素管理措施的编制,合理组织生产,贯彻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条
在布置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时,要同时布置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 进行采区设计、编制各施工地区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政策及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四条
从安全技术上指导煤层开采、顶板管理、巷道布置、设备造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组织新工作面验收时必须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验收。
第五条
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发现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第六条
参加矿组织的职业病防治大检查,提出业务范围内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区队进行落实,配合上级参加并组织矿井职业病防治达标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第七条
业务范围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
第八条 推广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的监测手段时,必须制订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
第九条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增强抗灾能力。
第十条 负责编审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矿井停复工措施,并严格督促检查落实。
第十一条 负责科技资料及设计图纸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 采掘面发生地质变化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要及时编审安全技术措施补充措施要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内容。
第十三条 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方针政策和集团煤矿制定的有关科技创新办法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和执行煤矿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制定科技创新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负责组织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收集、整理本行业相关科技信息,研究本行业发展动态,为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促进职业病防治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活动,组织落实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将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机电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煤矿机电运输工作,建立煤矿机电工作的管理制度,要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内容,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计划检修,安全运转。
第二条 对各区队机电专业实行业务指导,使煤矿机电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
第三条 按年、季、月编制机电工作计划,设备购置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计划,灾害预防措施和技术改造计划,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第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负责采区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包括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负责对全煤矿机电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 负责组织对煤矿主要机电设备进行技术测定和试验,使设备的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机电专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七条 负责煤矿设备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严格执行领用和收缴制度。
第八条 负责井上、井下噪声、高温的监测监控,抽风机、压风机、锅炉等使用低噪声设备,作业场所噪声要符合规程规定的标准,保证正常运行,做好工作日志和监控管理工作。定期对高温噪声进行年度检测评审。
第九条 业务范围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
通风科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煤矿“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按照煤矿责任范围划分,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检修维护布置和检查验收工作。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指示、职业病防治规定,参与矿井规划、设计,保证矿井通风能力、符合职业病防治规定满足生产需要。
第三条 负责各类作业规程、措施中有关职业病防治内容的审查,保证措施得力、切实可行。
第四条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消除无风、微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最大限度地减少角联通风和通风阻力,发生灾变后能快速有效地进行风量调节和反风,最大限度地减少入排风之间平面交叉。做到技术上先进、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第五条 负责矿井煤层瓦斯参数测定和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第六条 负责矿井巷道的冲洗、刷白及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工作的责任划分与监督考核。
第七条 负责贯彻落实矿井瓦斯管理制度、有毒有害气体管理制度、通风管理制度、防灭火管理制度、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八条 负责通风仪器仪表、职业病危害检测监测仪器仪表的鉴定和校对工作以及自救器的发放、校验工作。
第九条 负责各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作业环境温度和其他有害因素的监测测控工作,确保井下从业人员自救器的正确使用和定期监测定期更换,并建立各作业场所的工作档案。定期对
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月、季、年检测评审。
第十条 业务范围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
调度室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协调指挥安全生产的同时,必须协调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二条 参加上级、煤矿职业病防治大检查,并督促整改工作。第三条 经常督促检查调度通讯系统,使之完善,以便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保持畅通,及时联系。
第四条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用最快速度向上级煤矿调度汇报,同时,向煤矿有关领导汇报,在抢救中,要做到上请下达,迅速无误,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五条 积极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并做好记录。
综合办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现场监督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个体防护用品、保证应急救援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和重大职业病危害应急处理。
第二条 及时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做好职业病防治专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三条 参与研究和制定相关的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并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区队调查了解职业病防治开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第四条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管工作,保证劳动者职业健康,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佩戴和使用,制定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和发放管理制度。
第五条
积极配合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学习,提高员工职业病防治能力。
第六条
配合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参与组
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大检查,做好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
第七条 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上级和煤矿有关职业病防治文件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加强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做到内容丰富,有创新,记录规范,切合实情。认真监督各级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条 发动煤矿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职业病防治管理,为职业病防治献计献策,组织好基层分工会,及时反映广大职工在职业病防治上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十一条
加强民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财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负责职业病防治经费管理,必须专款专用,满足以下支出需要: 第一条 职业卫生培训宣传费; 第二条 职业健康检查健康监护费; 第三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费; 第四条 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维护费; 第五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设备购置费; 第六条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及物品购置费; 第七条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购置费、防暑降温费; 第八条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费; 第九条 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费等。
(二)职能机构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安检部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及煤矿职
业病防治有关规定。
第二条 负责新入矿工人和一般工种转岗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及老工人的定期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
第三条 做好全矿职业病防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按时培训及定期复训安排工作。
第四条 做好全矿职工职业病防治培训档案归类工作。
第五条 负责全矿职工职业病防治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工作。第六条 协助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 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及专、兼职教师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加强部门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
第八条 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持证上岗工作,确保各工种持证上岗。
库房管理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起草煤矿年度福利计划。第二条 参与制定、调整福利政策。
第三条 根据煤矿职业病防治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福利调整实施办法。第四条 全面负责煤矿各种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与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 制作煤矿每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报表。第六条 不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技术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政策、法规及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定,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 参与采、掘头面设计审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等的会审并监督其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条 参加研究制定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井下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组织参加抢救,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并按时上报事故及伤亡情况。
第四条 统计和分析事故,及时研究事故趋势,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检查事故防范措施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追查责任,按时上报。
第五条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职业病防治工作执行情况,杜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对矿井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安因素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矿井主要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 积极组织职业病防治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
第七条 搞好兼职救护队、内部全员培训管理工作。第八条 抓好“三违”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以罚代管。
安全巡查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政策、法规及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定,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 带班时,认真检查施工人员现场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 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向煤矿、区队传达整改任务,做到闭合管理
第四条 现场检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牌板,监督煤矿职业健康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
第五条 现场井下手拉手交接班,将每班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情况告知下一班接班人。
第六条 安检员必须对本工作范围内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本人是工作现场职业病防治监管的直接责任者。
第七条 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八条 发现危及员工职业健康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制止施工,督促现场人员处理后方可施工,现场处理不了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九条 监督井下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对佩戴不规范人员要及时纠正整改。
第十条 督促施工现场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及时制止不规范操作行为。
采煤、掘进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定。
第二条 了解掌握矿井职业病防治的基础情况,编制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设计、计划和技术政策。
第三条 对分管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把关和技术指导,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设备、材料和施工工艺。
第四条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积极协助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验收,严格验收制度。
第五条 组织参与本专业的事故追查、分析和参与重大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与抢救工作。组织本业务系统的非伤亡事故追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第六条 组织采区巷道、采面的设计、移交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研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或措施的编制、会审和实施。
第八条 组织实施采煤、掘进、地测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并对相关专业系统实行自控管理,保证系统工程安全。
地质测量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定。
第二条了解掌握矿井职业病防治的基础情况,编制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设计、计划和技术政策。
第三条 对分管的地测防治水进行技术把关和技术指导,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设备、材料和施工工艺。
第四条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积极协助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
第五条 组织参与本专业的事故追查、分析和参与重大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与抢救工作。组织本业务系统的非伤亡事故追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第六条 组织采区巷道、采面的设计、移交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研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或措施的编制、会审和实施。
第七条 组织实施地测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并对相关专业系统实行自控管理,保证系统工程安全。
技术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部门经理搞好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各区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并结合煤矿实际参加制订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有关技术措施。
第三条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向领导汇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解决。
第四条 参加编制煤矿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总结改进工作。
第五条 搞好业务技术学习,在分管业务范围内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及先进经验,不断改进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水平。
第六条 认真完成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领导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机电、运输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定。做好对区队的机电、运输技术指导工作。
第二条 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管理、计划检修、合理使用、运行等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三条 负责井上高温、井上、下噪声的监测监控工作。定期对高温、噪声进行年度检测评审。
第四条 组织并参加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分析会,查出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制订预防措施。
第五条
制订或审核机电、运输管理方面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 堵塞事故漏洞,清除事故隐患,确保排水、提升、供电、运输等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 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做好全矿机电、运输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 组织机电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全面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一通三防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煤矿“一通三防”、爆破、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矿井“一通三防”、爆破、瓦斯治理动态;对通风队涉及“一通三防”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下达的瓦斯治理方面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并结合矿井实际,以确保井下各种有害气体不超标,给员工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各施工地区和抽采地区的职业病防治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向总工程师汇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解决。
第四条
组织编制矿井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规划、计划、设计和总结;参加审查有关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
第五条 抓好部室业务技术学习,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及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水平。
第六条
安排好“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参数收集和总结分析工作,审阅有关报表、资料。
第七条 制定通风管理工作计划,收集相关材料,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一通三防技术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对所分管区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
第二条 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第三条 负责职业病防治验收工作,并做好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检查工作。
第四条 定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大检查,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五条 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应用。
调度主任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定。配合调度室主任分管矿井调度工作。
第二条 日常调度工作中要重点掌握的职业病防治情况,对一些重大职业病隐患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负责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职业病防治规定的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三条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井下现场情况,掌握职业病防治动态,及时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的突发事件,做好调度室规定的各种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的记录统计。
第四条 全面掌握井下职业病隐患,对威胁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要重点关注,妥善处理,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第五条 矿井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要组织指挥事故抢救工作,并及时向各级领导汇报。在事故发生后,要详细汇报事故情况,并通知有关单位。
第六条 发生事故时,及时与矿医院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危重伤员的抢救情况,及时向上级调度汇报。
第七条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制订各项管理制度。
调度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定。
第二条 对发生的职业病隐患,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专业科室,同时积极指挥现场人员处理,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 当矿井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协助值班主任,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对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通知、指示及基层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信息及时传达。
第五条 坚持深入一线,帮助基层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六条 努力学习职业病防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设备材料管理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及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定。
第二条 严把所购物资的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入库。第三条 采购煤矿专用产品,确保 “三证齐全”,严禁无煤安标志产品入库。
第四条 采购易燃物资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按需采购入库,并有相关防范措施。
第五条 深入区队,了解和掌握各单位职业病防治需要物质的消耗规律。
第六条 遵守库区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专(兼)职职业病防治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第二条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经验。
第三条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第四条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第五条 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防治的隐患,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第七条 负责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八条 负责建立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记、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三部分 区队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区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对本队管辖的施工项目、生产活动的职业病防治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负责实施本施工队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组织落实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进行职业病防治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 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环境防护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确保一切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四条 组织所属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第五条 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贯穿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去。
第六条 对新进员工、调换工种的员工和较长时间离岗后复岗的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岗前教育,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环境,文明施工。
第七条 对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急性中毒
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根据需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副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本班职业病防治工作,是本班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生事故时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第二条 组织开好班前会,做好安全确认和工作安排,协助队长、支书组织好本单位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
第三条 班前、班中、班后要向值班人员汇报当班的职业病防治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第四条 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要追查责任,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条 与工人同上同下,及时排除隐患,严格按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组织施工。
机电队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机电队长是区队机电专业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第二条 及时了解和掌握井下区队施工范围内的各种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 认真抓好机电设备检修工作,各种开关保护齐全、灵敏可靠,各种设备信号畅通,符合完好标准。
第四条 协调好区队机电班组工作,对区队所属井下设备的完好负责,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第五条 加强对各岗位操作人员和各班组机电维修工的监督和检查,每天必须掌握井下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其可靠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 经常深入现场,解决机电运转中的技术问题,并负责监督和落实各种监督方面的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技术措施。
第七条 加强对区队所有机电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教育,增强自主保安意识。
班组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贯彻执行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领导本班人员文明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作业工程中的职业健康负责。
第二条 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 根据本班任务、环境和本组人员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代职业病防治安全注意事项。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四条 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现场职业病防治教育,并制定专人负责指导,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五条 班前要对本班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 善于总结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工作,积极提出对职业病防治有利的建议。
第七条 发生工伤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质量验收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贯彻执行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为员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第二条 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上班的工作质量严格进行再验收,对于不合格品工程必须责令其返工,否则,拒不接班,强力推进安全
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四条 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和《作业规程》规定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始终保持优良品。
第五条 班前要对本班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 班中督促本班员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做好综合防尘工作。
第七条 发现危及员工职业健康隐患时,立即阻止施工,处理后方可施工。
采煤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自觉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自觉遵守各项职业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搞好采煤机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采煤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三条 认真检查采煤机内外喷雾装置是否完好,操作时必须喷雾降尘。
第四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发现危及职业健康的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汇报,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
第六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液压支架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自觉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
业。
第三条 支架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液压系统以及各操作手柄控制的动作位置。
第四条 操作前,应检查液压系统,做到管路齐全,接头良好不漏液;观察顶底板情况,如有片帮、冒落,须先处理好,否则不准移架。
第五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转载输送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自觉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自觉遵守各项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完好,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报告。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在输送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操作人员必须正常使用各机头转载点的喷雾装置。
第五条 发生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立即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第六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掘进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自觉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熟悉本岗位工作标准及操作顺序,并严格对照执行,能熟练准确的操作。
第六条 开机前要检查顶板、瓦斯、通风等情况,确认掘进机周围没有人员及电缆设备等影响时,方可开机,掘进机运行时做好综合防尘工作。
第七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水泵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负责水泵的操作运转工作,熟悉所在排水点的排水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构造,并能熟练操作。
第六条 保证排水设备的完好,各连接部件不松动,联轴器与电机间隙应满足窜量要求,防护罩安全可靠,填料和密封件松紧适度,润滑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第七条 发现水泵有异常杂音,及时停止运转,开启备用水泵,联系维修工处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认真填写运行日志,负责将设备状况和存在问题向本单位值班领导及时汇报。
钻探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打眼前应详细检查风钻及部件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有松动、漏风现象。
第六条 打眼前要根据地质情况和操作规程规定正确操作,确定炮眼方向、深度,打眼必须采用导向打眼,以达到良好的光面爆破效果。
第七条 不准在残眼内继续钻眼,缺水或停水时,应立即停钻。第八条 打眼时要做好综合防尘工作。必须保证供水正常,不准干式打眼,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转载机司机必须熟悉转载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掌握转载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懂得回采和巷道支护的基本知识。
第六条 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熟悉机械设备工作原理及使用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 开机前检查转载机机头、机尾、破碎机转动部位、重锤各部螺丝是否紧固和齐全,信号及操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喷雾洒水装置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存在,应先处理好再开机。
第八条 试运转一周,检查转载机刮板及螺丝有无缺少、松动及严重变形,刮板链张紧是否合适,发现刮板链断链、跳齿,电机或减速机声音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找清原因,及时处理。
第九条 工作中应集中精力,与皮带司机联系好,听清信号,出现特殊情况及时停机。
第十条 停机时关闭各转载点喷雾,并按下停机闭锁按钮,清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卫生。
清煤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严格执行清煤工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第六条 必须在支护完整和安全的地方清煤,保持与采煤机、移架的安全距离。
第七条 逐架按顺序清理架间及支架与刮板输送机间浮煤、杂物,保持工作面清洁。
主扇、局扇操作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28
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司机必须专职、专责,熟悉通风机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掌握风机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保持机器清沽卫生,及时检查和检修通风机消音系统、供电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风机正常运转。
第六条 积极参加职业病防治各种安全活动,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防职业病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喷浆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熟知喷浆机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性故障。
第五条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脱岗、离岗,上岗期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 喷浆机司机是班中设备检查维护的直接责任人,要对设备精心维护和保养,协助检修维护人员做好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检修结束后负责对喷浆机进行试运转,并对设备的主要性能进行验收,确保喷浆机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 喷浆机司机是本岗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保持喷浆机整机干净整洁,无浮煤、无积尘。
锚杆机司机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熟知锚杆机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性故障。
第六条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脱岗、离岗,上岗期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锚杆机司机是班中设备检查维护的直接责任人,要对设备精心维护和保养,协助检修维护人员做好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检修结束后负责对设备的主要性能进行验收,确保锚杆机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 锚杆机司机是本岗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保持锚杆机整机及工作地点环境的干净整洁,无浮煤、无积尘。
司炉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司炉工必须熟知本岗位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服从指挥。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司炉工是掌握锅炉运行的唯一操作者,在操作中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对违反法规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否则造成事故由责任者自己
负责。
第五条 司炉人员在当班内不得任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当班司炉在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第六条 认真做到熟悉自己操作的锅炉名称,型号、构造、性能和要求,对设备做到会操作,会维修、会管理。
第七条 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第八条 要保证锅炉房通风良好,高温天气防治中暑措施要到位。第九条 善于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职业病防治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探放水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三条 按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探放水工要熟知探放水钻机性能、结构、动作原理,熟悉并掌握煤矿“三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防治水规定、探放水设计中的各项要求。
第六条 熟悉钻孔的相关技术参数,严格按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第七条 熟知突水预兆和水灾避灾路线,妥善避灾, 探放水前必须完善排水系统,并保证后路畅通。
第八条 开钻时必须先开水(风)后开钻机,停钻时应先停钻机后停水(风)。
第九条 加强现场管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矿调度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在未弄清水情以前不得擅自施工。
第十条 施工时,人不能站在钻杆正后方,以防伤人。
第十一条 钻探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钻进,并向调度室汇报,但不能拔出钻杆。
第十二条 现场负责人员要如实记录当班钻探情况,岩芯样品要保存好,工作面要备好排水设施以备急用。
第十三条 钻探完毕,无其它异常时,取出钻杆后将探孔及时封孔。
瓦斯检查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第三条 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负责。
第四条 入井前,必须对所带仪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灵敏准确。第五条 认真检查所辖范围通风设施、巷道状况、局部通风、喷雾降尘、安全监测装置等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汇报。
第六条 负责所辖范围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排放瓦斯的专项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 监督所辖范围内的通风技术措施的施工,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
通风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认真学习,熟悉掌握矿井有关局部通风的要求,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 按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要求敷设和维护风筒,保证风筒吊挂“两平一直”,无死弯,无节漏,无破口。
第四条 根据掘进工作面的进度延接风筒,保证风筒出风口到掘进迎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延接的风筒要及时悬挂风筒管理牌,备用风筒数量充足,每天清点,与值班瓦检员交接清楚,集中码放整齐,不乱扔乱放。
第五条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要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消音器安装合理符合要求。
爆破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爆破工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第三条 爆破工下井前必须检查爆破工具佩戴是否齐全、完好,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第五条 爆破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引爆,爆破前需回头看,确认爆破区无人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第六条 认真执行火工用品领退制度和运输制度,不得乱扔、乱放或丢失火工用品。
第七条 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变化情况。第八条 认真监督执行放炮前后洒水灭尘制度。
第九条 负责检查炮眼的位置、深度、角度、底帮是否完好。第十条 负责检查有无瞎炮。若有瞎炮,要严格按规定处理。第十一条 严禁放明炮和空心炮。
第十二条 爆破落煤后出现残炮、瞎炮必须依照《规程》要求在班组长或队长的协助下进行处理。
测风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下井前检查测风工具是否佩戴齐全、完好,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 熟悉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分配情况,并负责各地区的风量进行调节工作。
第四条 参与制定并落实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根据现场调整情况,及时进行测风作业,并做好资料的整理工作。
第五条 深入井下,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测定,并详细记录检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认真做好通风报表、台帐及认真填写测风牌板和相关记录,并及时上报有关报表。
第七条 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测尘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有人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粉尘散度、游离二氧化碳硅含量和落尘的测定工作。
第三条 测尘工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及时掌握作业变化情况,及时测尘,不漏测点。
第四条 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的进行测定和统计,认真做好现场记录。所有规定的测尘点,不得漏掉。
第五条 测尘员要经常清洗滤膜盒,保持盒内清洁干燥无附尘。第六条 负责绘制矿井防尘系统图,编制测尘报表,分析整理测尘资料和管理防尘图牌板。
第七条 熟悉现用测尘相关仪器、设备的原理构造和维护方法,以及测尘用的各种化学试剂的性质作用,并能熟练操作和应用。
第八条 掌握《规程》对粉尘浓度规定和井下各处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状况及降尘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九条 熟悉矿井防尘系统,掌握《规程》对防尘水源水质和水压的规定,发现不符合《规程》规定、设计标准和实际等重要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向领导汇报,以确保粉尘防治工作的有效正常运行。
监测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对分管范围内的监测监控工作负责。
第三条 按照有关规定安设各类监测装置,并定期对各类监测装置进行检查、调试。
第四条 负责使用标准气样定期校验甲烷传感器。
第五条 根据矿井生产地区的变化,及时做好监测装置的安装和回收工作,监测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六条 在监控中心站工作时,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上所显示的各测点数据变化,发现瓦斯变化异常,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按规定打印报表,送交有关领导。
仪器维修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所维修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和结构,提高维修质量。
第三条 仪器仪表在发放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认真做好发放时仪器的各种性能记录,不合格的仪器严禁下井使用。
第四条 做好安全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经常用毛刷扫掉仪器表面浮尘。仪器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仪器。
第五条 按照要求对仪器进行充放电,对瓦斯检定仪进行漏气、光谱
检查,对有故障的仪器仪表要及时送交维修人员进行修理,保证仪器仪表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 升井后的仪器要做认真检查,归类后放置,做好记录,对上交的仪器进行检查。
第七条 建立仪器仪表档案,保证安全仪器仪表正常使用。
充灯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必须熟悉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要按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加强矿灯维护,杜绝失爆矿灯入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旦发现矿灯有缺陷,不得发放。收回矿灯检查完好状态。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第三条 按时参加班前会,爱岗敬业,服从安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本班工作结束后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认真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按时完成当班工作任务。
第四条 保持充电架清洁卫生,保持充灯房良好工作环境。
第五条 认真作好矿灯发放和收回记录,必须保证不得将使用时间短、充电不足的矿灯发放下去。
配电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要按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了解变电所电源情况和各开关柜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能独立操作。必须熟悉变电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其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
第三条 保持变电所绝缘台、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器等防护用具完好。
第四条 认真搞好变电所和供电系统检查和检修工作,不发生人为因素的设备损坏,经常掌握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动态,一旦发生变压器、开关、高压电缆异常,立即向队领导和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处理。凡是检修的供电系统必须有计划停电,尽量减少影响时间。
第五条 坚持交接班制度,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填好各种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熟练掌握变电所应急操作流程。
第六条 严格遵守变电所规定,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变电所,不违章操作,杜绝“三违”行为。
第四部分 地面单位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机修车间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落实上级职业病防治规定。
第二条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力争杜绝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第三条 落实厂内各项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四条 加强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培训教育,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 落实本部门职工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操作技能。
第六条 监督落实检修制度。
设备库主管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维修库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是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者。第二条 负责严格执行维修库职业病防治规定的落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第三条 掌握设备、材料、配件、电力、工具等使用情况,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四条 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第五条 抓好职工职业病防治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职工整体技术素质,组织交流经验,开展互助互学和技术比武活动。支持职工革新和技术改造,搞好团结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第六条 定期召开厂务会,分析、研究职业病防治情况,严格掌握检修、加工等工程质量标准,并检查督促各计划实施情况。
第七条 关心群众生活,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职工出勤率和全员工作效率。
第八条 乐于奉献,反腐倡廉,团结“一班人”,争创优秀管理团队。
维修库管理员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维修库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执行厂委会决议,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规定的落实。
第二条 严格掌握设备、材料、配件、工具与使用管理工作。第三条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支持工人技术革新活动,组织交流经验,开展互教互学和增产节约活动。
第四条 搞好设备维修及正常运转管理工作,保证加工件质量。第五条 搞好文明施工,保持设备卫生清洁,各种达标符合要求。第六条 根据职业病防治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各种工作会议,听取合理化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维修库气焊(割)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条 工作前,焊(割)工必须穿戴好各种必备的劳动防护物品,以防烫伤,伤目,触电等事故。
第三条 施焊前应检查工作场地10米周围是否有易燃物品及影响安
全的物品,并加以清除,检查焊(割)柜,皮管接头及气瓶附近等是否良好。
第四条 不准将气瓶放在强烈阳光下,高温处及容易受电击的地方,搬运时禁止滚运和撞击。
第五条 氧气、乙炔瓶要放置牢固,严禁沾染油脂,装拆减压器及开启瓶阀时,禁止用金属物体敲击连接螺母和阀门,开启阀门时,身体不要对着出气口。
第六条 氧气瓶、减压器等均应该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该用热水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木棒敲打解冻。
第七条 焊接前,应检查皮管有无磨损扎伤,刺伤,老化,裂纹等情况,并及时修理和更换。
第八条 点火时,先稍开氧气,再开乙炔,面部和手应该离开焊嘴,防止火焰喷出伤人。
第九条 发生回火或鸣爆,应立即将乙炔和氧气关闭,等焊(割)柜冷却后再开氧气,吹掉焊柜内黑灰,再点火操作。
第十条 不准在带点设备和有压力的液体和气体及易爆易燃,有毒物品的容器上焊接,焊接容器时要有出气孔,有油类物体要洗净后才能焊接。
第十一条 气瓶中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光,至少保留0.1Mpa压力的气体。
第十二条 皮管穿过通道要加盖保护物,焊割柜和皮管紧固夹头要经常检查,防止松动滑脱。
第十三条 不要把焊(割)柜放在热工作物上,工作时要防止火焰喷到氧气上,乙炔瓶和易燃易爆物上。
第十四条 高空作业时,要遵守有关的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地面应有熟悉气焊(割)操作的工人的配合。
第十五条 离开工作场地时,应收皮管,关掉氧气,乙炔阀门,并检查场地周围熄灭火种。
维修库电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按照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条 使用警告牌的规则:
(一)不准使用字迹不清和金属做的警告牌,警告牌必须挂在明显的位置。
(二)必须根据工作情况选用警告牌(如:“禁止合闸”“正在检修”“已接地”等)。不准相互代用和乱挂,工作完毕后必须收回。
(三)已经挂警告牌的线路和设备,不得随意拆除。
(四)警示牌应有编号或姓名,以区别使用。第三条 使用绝缘用具的规则:
(一)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有漏气和破裂的不准使用。
(二)所用的绝缘夹钳,钳口和被夹物应该紧密配合。
(三)绝缘用具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没有耐压试验证明的不准使用。
(四)发给电工的绝缘胶鞋,在未做耐压试验,超过允许使用电压处破损,潮湿的情况下不能带电使用。
第四条 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检修
(一)在对设备和线路检修时,专业检修人员不得自行拉闸停电,要由值班电工停电,拉闸后取下熔断器并挂上警告牌。
(二)排除临时故障,也要断开设备总闸,挂上警告牌,注意不得触及和靠近总闸的静触点。
(三)桥式起重机检修属于高空作业,要注意以下情况:
1.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并严格检查脚手架的牢固程度,下面不准站人。
2.切断被修桥式起重机的总电源,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挂上警告牌。
维修库铆焊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工作前,焊工必须穿戴好各种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以防烫伤,伤目,触电等事故。
第三条 施焊前检查工作场地10米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焊机所用电气系统的导线绝缘是否良好等,防止触电、失火、爆炸等事故。
第四条 电焊机上不准放导电物品,开启焊机时,要迅速将闸力推足。等运转正常后才可操作,离开时应关掉焊机。
第五条 在四周有人的地方操作,应该设置防火屏,防止弧光伤眼。第六条 在容器内焊接,要有绝缘垫及用低电压照明,鼓风或油风设施并需有人在外监护。
第七条 严禁焊接密闭及带有压力和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容器,必要时留有出气口,并将容器清除干净,才能操作。
第八条 登高焊接时,必须站稳后方可操作,高空作业时应遵守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九条 移动电线时,要防止割坏,碰坏,电线穿过通道,应在线上加保护物,电焊机移动时,应先切断电源。
第十条 工作结束后,将电缆盘好,清理场地,熄灭火种,并将焊机及有关工具等放回适当位置。
维修库钳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在制作和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掌握质量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产品合格使用。
第二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按照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 发现图纸有问题时,要及时与相关技术人员联系,便于处理问题。
第四条 拆卸的设备零部件要妥善保管,禁止乱扔乱放,影响机械设备组装。
第五条 下班时必须将使用工具进行整理和清点,并统一保管。第六条 工作时,使用的图纸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使用后要交回主管技术人员。
第七条 工作时间,不干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并制止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从事与钳工无关的工作。
维修库机修工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第二条 严格设备检修标准,认真做好设备拆检工作,做到设备检修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决不能出厂,对于出厂的设备做到台台达到完好标准。
第三条 必须经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按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积极完成厂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质保量无条件完成,否则按有关设备检修考核条例进行处罚。
第五条 机修班班长是机修班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机修班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