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委员会总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技术工程系自律委员会总则
一、职责
(一)主席团
1.会长:
(1)主持自律会全面工作,对自律会的全面建设负责,并主持召开例会,讨论制定自律会学期工作计划,布置各项工作。
(2)自律会会长对自律会开展工作全面负责,接受自律会成员及全系师生的监督。
(3)指导、帮助、检查、督促自律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事务。
(4)带领自律会全体成员积极主动的完成担负的各项工作、学院及系部有关部门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2、副会长:
(1)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定期向会长和自律会全体成员汇报自己的工作,完成会长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会长不在时,代行会长职责。
(3)分工明确,直接抓好分管部门的任务督促和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的配合会长工作。
3、各部门部长:
(1)协助会长及副会长做好各项工作,并对自律会及会长和副会长负责。向会长和自律会全体成员汇报自己的工作,完成会长和副会长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主动的做好自己部门的各项常规工作,对上级交代的临时性工作也要认真负责的完成。
(3)要做好部门成员的管理工作,主动找部门成员谈心,以调动部门成员积极性。发现和培养一些热爱学生工作的储备干部,为自律会增添新的血液。
(二)自律会成员职责:
自律会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作风正派、公正无私、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1、自律会成员有按照规章制度对违纪的同学进行劝导。
2、自律会成员在统一安排下进行各种检查的职责。
3、自律会成员有对随时发生的违纪事件进行制止、询问、纪录并上报情况的职责。
4、自律会成员有对违纪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处理的职责。
二、权利
1、自律会成员有参与自律会评优的权利。
2、自律会成员有在会上表决的权利。
3、自律会成员有参与自律会总则修订的权利。
三、义务
1、自律会成员拥有参加由会长主持召开的会议、例会的义务。
2、自律会成员拥有向分管自律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及提出建议的义务。
3、自律会成员拥有按时参加自律会组织的统一检查和临时检查的义务。
4、自律会成员拥有如实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的义务。
5、自律会成员拥有遵守内部制度的义务。
6、自律成员拥有妥善保管自律会的章程、工作证的义务。
四、会议制度
自律会干部实施每周例会制度。自律会各部门两周一次部门例会。自律会全体会议为每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