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中学学生行为管理考核细则_学生行为管理考核细则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0:22:0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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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烦中学学生行为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进一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

考核细则

一、文明礼仪

礼仪行为

1、言谈举止不文明,说话污言秽语扣1分。

2、集会嬉笑打闹,不停地说话扣2分。不参加扣3分。

3、校园内不穿校服扣2分,校服穿着不规范,不整齐或不拉拉链扣1分。染彩发、烫发、戴饰物、穿高跟鞋、男生留长发或光头等怪异发型分别扣2分。

4、起歧视性绰号扣5分。

校园行为

5、校园内遇到包装袋、果皮、纸屑等杂物,不能主动放入垃圾箱扣1 分。

6、随地吐痰,乱扔包装袋、果皮、废纸等杂物扣2分。

7、在校园内乱贴、乱挂、乱写、乱画、墙上踏脚印扣2分。

8、攀折树枝,践踏草坪,采摘果实、花朵等扣2分。

9、故意损坏学校设施、公物扣5—10分,并责成赔偿。

10、除体育课和下午活动、晚餐时间外,其它时间打篮球、踢足球之类的体育活动扣1分。

11、把武打、言情、网络、玄幻、恐怖类小说,卡通等非正式出版的书刊带进校园扣1分,看者或传看者扣2分,并予以没收.二、学习行为 教室行为

12、教室内玩“文曲星”、复读机扣2分。将MP3、MP4、照相机、游戏机带进教室扣1分。同时予以收缴(学校统一检查没收的充电器、手机等通讯设备、游戏工具,可参照执行扣分)。所收缴的东西交政教处统一保管,放假时由学生统一领取。

13、大声喧哗、互相嬉戏追逐打闹影响他人扣1分。

14、不维护教室卫生,未按要求完成值日、大扫除时的卫生任务每人次扣1分。

15、使用充电器,擅自动用学校电脑者分别扣2分。

16、未按时关门、窗户、电教设备扣2分。

17、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教室扣2分。

课堂行为(包括自习)

18、上课迟到、早退扣1分。(迟到的标准为预备铃响后,早退的标准为下课铃响前)

19、在课堂上睡觉、乱窜座位扣2分。

20、在课堂或自习课上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与同桌或邻桌说话、递送物品、窜桌、中途出入教室分别扣2分。

21、课堂上喝水,吃东西扣2分。

22、无故旷课、旷自习每节扣3分。

作业行为

23、不交作业扣2分,不按时完成作业或实验课结束不收交仪器,擅自离开扣1分。

24、未按要求完成作业扣1分。

考试行为

25、考试迟到、提前离开考场扣2分。

26、考场上睡觉扣1分。

27、非规定的考试用品带入考场,有夹带扣5分。

28、偷看别人答卷或给别人说答案扣5分,交换试卷、传递答案扣10分。

29、无故不参加考试扣10分。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扣20分

30、用通信工具作弊扣20分。

31、替考双方每人扣20分。

32、不接受监考老师管理扣20分。

学习效果

以下各条均指学校组织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

33、未达学校规定年级达标线的扣5分。(达标线以各年级试题难易程度和学生总体考试成绩由教导处定)

34、有第33条现象仍不努力改进,下一次考试中全年级排名继续倒退,扣5分。

实验室、微机室行为

35、迟到、早退扣1分

36、进入实验室、微机室、大声喧哗扣1分。

37、故意损坏仪器、设施扣10分,并责成赔偿。

38、在微机室玩游戏、浏览不健康网站扣10分。

课外活动行为

39、活动中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扣1分。

40、活动中迟到、早退、不遵守活动制度扣1分。

41、无故不参加活动扣3分。

三、生活习惯 宿舍行为

42、在楼道、宿舍大声喧哗、唱歌、打闹、玩篮球、足球等体育器材扣1分。

43、不按规定时间就寝(包括熄灯后说话,熄灯后不上床睡觉等)或有影响他人休息行为扣2分。

44、不按规定时间进入、离开宿舍扣2分。

45、打饭进入宿舍扣2分。

46、在宿舍水池边等地方小便扣5分

47、午休期间、晚熄灯后接打电话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扣2分。

48、宿舍私自换床位扣1分,私自调宿舍扣2分,私自留客扣3分。

49、在宿舍打扑克,每人扣10分,并将扑克没收。

50、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包括夏季午休不在)扣20分。

51、私拉电线、私换灯泡或使用酒精炉扣15分。

52、未按要求搞好个人内务、未按要求完成值日、大扫除时的卫生任务每人次扣1分。

53、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扣2分。

54、从窗户向外泼水、投物分别扣10分。(如查不清,在场学生每人扣2分。特殊时期加重扣分)

55、故意损坏宿舍公物视其程度分别扣5、10分。

56、除午晚休外,其他时间未经管理员同意进入宿舍扣2分。

四、两操规范

早操

57、迟到扣1分。

58、未经许可无故中途离队扣1分。

59、在队伍中说话、不按要求跑操扣1分。60、旷操扣3分。

课间操

61、迟到扣1分

62、队中搞小动作,说话扣1分。63、不按节奏跑操扣1分。64、旷操扣3分。

65、偏离队形或不听口令扣1分。

五、就餐习惯

就餐秩序

66、打饭时不排队扣1分。

67、不按规定把剩饭剩菜倒入指定地点扣1分。68、在餐桌上,遗留剩饭、剩菜等扣1分。69、故意损坏餐厅的公共设施扣5—10分。

六、佩戴胸卡

70、不佩戴胸卡扣2分,不规范佩戴胸卡扣1分。71、涂改、转借学生胸卡扣5分。72、私造学生胸卡扣10分。

七、遵章守纪

守纪行为 73、预铃后,打水,买零食,在餐厅滞留,在校园逗留,上厕所扣2分。74、从校园外购买、带进饭菜扣5分。75、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校扣20分。

76、在校园有打口哨或尖叫、发出怪叫声音扣2分。

77、在宿舍楼、教学楼的楼道或上下楼梯,有追逐打闹者扣1分。78、在教室、操场嚼口香糖扣1分。

79、学校决定需回家反思的学生,不按要求离开学校或不按时返校或返校后未经政教处办理入班手续,直接进班上课者扣10分。80、不服从管理,顶撞、谩骂老师或管理人员扣10分。81、带烟、抽烟、喝酒扣10分,赌博扣20分。82、凡打架斗殴者按主次责任分别扣20分、10分、。83、到打架现场助威者扣10分。84、纠集校外或校内人员打架扣20分。

85、辱骂、威胁、恐吓同学者视其情节轻重扣10分,5分。86、男女生在偏僻隐蔽地方会面扣5分。87、男女生在校园内成对结伴而行扣5分。

88、将除铅笔刀以外的所有刀具和棍棒等器械带进校园扣20分。89、不走正门,翻墙进出校园扣20分。

90、进营业性网吧、营业性歌舞厅、酒吧、茶座等娱乐性场所扣25分。(包括节假日)

91、有偷盗行为扣20分。

92、在公共场所搞恶作剧、聚众起哄扣15分。

93、男女生频繁接触行为出格者(如牵手、拥抱、亲吻)扣10分。94、在宿舍楼以外,穿拖鞋、背心或短裤者分别扣2分。95、违纪后不出示胸卡、隐瞒情况、假报姓名者,在规定扣分的基础上,加倍扣分。

96、在校园过生日者扣5分。

97、将扑克、棋类带入校园者扣5分(象棋、五子棋、围棋除外)。但在学习时间两休时间玩象棋、五子棋、围棋每人扣10分。98、谈恋爱引发其他事端发生扣10分。

99、进入教室、宿舍时,用脚代替手开门者扣5分。

100、干扰异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者,视其情节严重扣5分或10分。

第二部分 娄烦中学学生违纪行为处理的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学风校风建设,严肃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创造一个对学生终身发展有益的育人环境,确保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通过征求多方意见,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

1、全体教职工包括(临聘人员)对学生都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对有悖于学生行为管理考核细则的学生行为,不仅应当教育和制止,而且要通过报告单的形式向学校呈报。不许有隐瞒、纵容、庇护行为出现。每个学生每学期德育品行总分为30分。

2、按照学生考核细则所规定的扣分要求,学生第一学期扣分累计达5—9分者,或第二学期累计达10—14分者,或第三学期累计达15—19分;依次类推,给予发放违纪通告单并由班主任告知家长配合教育。

3、学生因违纪第一学期扣分累计达10—14分者,或第二学期扣分累计达15—19分,或第三学期扣分累计达20—24分者;以此类推。给予警告处分并年级通报。由班主任通知家长领取该生处分决定。要求该生写出反思材料(不少于1000字)一式两份,由家长审阅并签字,一份交回政教处,另一份交班主任,并要求在班级德育课上向全体同学背诵。

4、学生因违纪第一学期扣分累计达15—19分,或第二学期扣分累计达20—24分者,或第三学期扣分累计达25—29分者;以此类推,给予记过处分,回家自我反省,接受家长教育3天的处理,要求该生写出反思材料(不少于1000字)一式两份,由家长审阅并签字,一份交回政教处,经政教主任审阅签字后,才可办理入班手续;另一份交班主任,并要求在班会课上向全体同学背诵。

5、学生因违纪第一学期扣分累计达20—24分者,或第二学期扣分累计达25—29分者,或第三学期扣分累计达30—34分者;以此类推。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回家自我反省,接受家长教育6天的处理,要求该生写出反思材料(不少于1000字)一式两份,由家长审阅并签字,一份交回政教处,经政教主任审阅签字后,才可办理入班手续;另一份交班主任,并要求在班会课上向全体同学背诵。

6、学生因违纪第一学期扣分累计达25—29分者,或第二学期扣分累计达30—34分者,或第三学期扣分累计达35—39分者;以此类推。按其不适合在娄烦中学就读读论处;由家长领回,另择他校,并全校通报。

7、借读生第一学期扣分累计达10分以上者(包括10分);或第二学期扣分累计达15分以上者(包括15分),或第三学期扣分累计达20分以上者(包括20分),以此类推,按其不适应在娄烦中学就读论处,由家长领回,另择他校,并全校通报。

8、有出现专项内容规定之外的特殊情况时,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可参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

二、学生违纪行为处理的程序及相关说明

1、全校教职工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时,要及时填写《娄烦中学学生违纪报告单》并告知学生违纪情况。违纪事实严重者,要让学生写出事实经过和旁证材料,并上报当天值班领导或政教处。

2、分管各年级政教员在当日下班前,要将本年级的所有报告单进行汇总,对照《娄烦中学学生考核细则》认真开据学生扣分单,送交班主任,并将学生扣分情况输入电脑,将报告单贴在该生统计表上。一周结束后,每个年级要出周报,及时送交政教处。

3、分管各年级政教员要对学生累计扣分进行统计,发现学生扣分累计达到处理范围内,要及时将学生的扣分情况,所在班级,学籍情况,考试名次等明细表上报政教处。

4、政教处接到学生违纪明细表后,对较大的违纪事实和学生平时表现要负责进一步落实和了解,然后对照《学生违纪处理试行办法》;拟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同意后下发处理决定。

5、为确保违纪学生回家途中的安全,凡因违纪需回家反思的学生,须由该班班主任与该生进行戒勉谈话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然后通知该生家长,将学生接回,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程序(年级组长与各年级政教员要密切配合班主任做好工作)。

6、凡受警告及以上违纪处理的学生,都要写出个人成长反思材料(内容包括对违纪行为的认识和今后承诺),交回政教处。政教处要将违纪处理学生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和个人成长反思材料,一并存入学生德育档案。

7、凡扣分达到“有家长领回,另择他校”分数时,由学校学生管理评议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该生的违纪事实审定后,进行票决。其结果有“本学期宽限5分、4分、3分、2分、1分;回家反思9天”或维持“由家长领回,另择他校”。

8、票决结果是“维持由家长领回,另择他校”时,违纪学生和家长有疑义时,可书面提出复议申请,学校收到申请后,可召集有关领导和老师召开该生复议会议,进一步对违纪情况客观公正的分析、评议。最后做出裁决,其结果有“本学期宽限5分、4分、3分、2分、1分;回家反思9天”或维持“由家长领回,另择他校”。

9、凡经过复议,给过一次宽限一定分数的机会学生返校后,在本学期宽限分数扣完后,学校再不给机会,执行“由家长领回,另择他校”的处理。

10、宽限分数的确定本学期的第一个月内评议宽限5分,第二个月内评议宽限4分,以此类推。

11、凡本学期宽限的分数,只在本学期有效,剩余分数不往下学期累计。

三、违纪学生返校进班程序

1、凡因违纪回家反思的学生,要在规定返校日期(以政教处通知的日期为准)的当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3:00至5:00携带“本人成长反思材料”到政教处报到,接受再教育,并填写《严重违纪学生情况登记表》。

2、政教处签发违纪返校学生入班通知书(班主任、年级主任各一份)。

3、学生持入班通知书分别到年级主任、班主任处报到,同时接受入班教育。

4、在履行完上述手续后,学生方可入班。否则,任何人无权让学生进班上课。

四、几项相关说明

1、受“警告、记过”处分的,其效用期一般为一学期(约5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其效用期一般为一学年。在受处分期间,若当事人认识态度好,主动改正错误,无较大的违纪行为,可以如期撤消其处分;若当事人认识深刻,表现积极,在学校或年级开展的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平时有好人好事的记载,无违纪扣分的记录,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可,可以酌情提前撤消处分(半学期),若当事人不认识错误,再次做出影响较大的违章违纪、不文明、不道德等错误行为,可延缓撤消处分,并加重处罚。

2、撤消或提前撤消、延缓撤消处分的程序。

当事人主动写出申请交政教处,并领取《娄烦中学违纪学生撤销处分审批表》一式两份。当事人认真填写“审批表”,并分别由班主任、年级主任、家长、班长签署意见后送交政教处。

政教处审核后,经校委会研究同意由政教处拟出撤销处分的决定内容并打印成文,在全校公布。

3、凡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受处理期间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团员、优秀团干部,学期末德育鉴定不能为“优秀”等级以及不能享受一切资助。受“留校察看” 及以上处分学生,到毕业时未撤消处分,不发给毕业证。

4、有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学生的班级,本学年度不能被评为先进班集体。

5、为鼓励班主任在学生管理中,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配合学校认真落实学生行为管理考核细则,凡本班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主动发现并上报的本班违纪问题,学校不扣除班级行为量化分;如果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对班级存在的违纪问题知情不报、视而不见、掩盖袒护,甚至违犯学校规定私自处理,被领导和其它教职工发现并上报,不仅要加倍扣除班级量化分,并且要追究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责任。凡不服管理态度不端正者按所范条款应扣分加倍处罚。

6、凡受“不适合在娄中就读” 处分的学生所缴费用学校不予退还。

第三部分

学生奖励分数细则

娄烦中学学生奖励分数细则

学校在认真规范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渴求上进、积极进取的优秀品质,为此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通过各种交流渠道(向有关领导当面反映要说明班级和姓名),给学校在管理、教育、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被学校采纳者奖5分。

二、学生通过各种方式向学校举报违规违纪的学生情况,经查证属实者奖10分。

三、学生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刊登文章,学校报纸上奖10分,县市报纸上奖20分,省级以上奖30分(认定必须有原件)。

四、学生有拾金不昧事实者(如时间、地点、情节等),现金50元以下奖5分,50元以上奖10分,交回物品者折合人民币50元以下(包括50元)奖5分,50元以上奖10分。

五、以上奖分不与考核细则扣分相抵消,只作为学生评模、评优,资助和违纪处理的参考依据,奖分认定由政教处负责。

第四部分 附

一、本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

二、如出现以上规定之外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本细则考核负责人:分管年级政教员。

四、考核成员:学校领导、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各处室工作人员、各区域管理员。

五、本细则从2014年3月24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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