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会考说明中的错误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数学会考说明解答题”。
注意:
2009年会考说明题型示例中的错误
会考说明第23页
21.有关英国责任制内阁的表述.正确的是
①由多数党领袖组阁
②实际上对议会负责 ③首相有权解散议会
④掌握司法权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此题所给答案是C项
正确答案应为A项
此题在北京市高中新课程必修1模块考试样卷(人教版)中为选择题的第12题。在北京市高中新课程必修1模块考试样卷(岳麓版)中原题为
12.有关英国责任内阁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①由多数党领袖组阁 ②实际上对议会负责
③英王有权解散议会 ④掌握行政权和立法创议权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解析: 掌握司法权的应为议会,更准确的说应是上议院。
“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
—《权利法案》
责任内阁制的基本原则
1、内阁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对议会负责。
2、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内阁首相,负责挑选内阁成员并拥有免职权。
3、内阁实行集体负责制,对外必须全体一致,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
4、内阁失去下院信任时,应全体辞职或者宣布解散议会,重新大选,由选民决定内阁是否继续执政。
沙河中学 刘宁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