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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将会愈演愈烈,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卫生工作中枢,发展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农村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乡(镇)卫生院如何在改革与发展的大潮中站稳脚跟,求得生存、发展和壮大,这是摆在当前每个卫生院领导者和决策者面前的一个严峻而又不能回避的问题。
围绕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改革,改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基本医疗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的问题。近日,笔者进行专题调研后,特撰文对卫生院改革提几点建议。
1、要明确定位,体现卫生院公益职能。应确定乡(镇)卫生院作为非营利性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明确其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同时,按照乡(镇)常住人口数量、经济收入、地理、交通及服务半径、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及卫生资源利用等情况,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业务的人员编制,并明确乡(镇)卫生院公益职能。
2、要加大投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在明确定位和职能的前提下,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社会支持的多元化卫生投资体制,保证乡(镇)卫生院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其中县、乡两级财政投入至少保证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的发放,并把基层卫生的配套措施落到实处。县、乡两级政府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每年要拨付部分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加强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卫生院的业务收入通过转移支付,用于人员培训、办公和业务发展,确保卫生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3、要规范管理,增强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县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管。依据行业管理规范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业务指导,帮助乡(镇)卫生院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执行有关医疗质量、合理用药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对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长的管理职能,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逐步建立起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懂经营、善管理的乡(镇)卫生院院长队伍。要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和加快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与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进一步增强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
4、要增强素质,提高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与水平。要采取多种办法,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乡镇医务人员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医务人员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卫生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本领。一是继续采取灵活的考试考核办法公开招聘大中专毕
业生,聘后直接给予定级,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二是加强对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和乡(镇)卫生院长的培训。县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长期的规划,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连续性地对乡(镇)卫生院院长开展管理培训,对乡(镇)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定期选送业务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5、要深化改革,增强卫生院发展活力。进一步完善以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基本用人制度,解决人事管理中长期存在的人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在人员聘用上,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人才,对单位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打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终身制,实行评聘分开,竞聘上岗,可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进一步增强卫生技术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增加凝聚力和向心力。要进一步扩大卫生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乡(镇)卫生院统一的绩效工资制度,采用与岗位风险、责任程度、技术含量、服务态度挂钩的岗位系数法,把工资与绩效挂钩,实现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成按职能、绩效拉开一定差距的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