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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国土资„2010‟206号
关于印发《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
作方案》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和行为,根据“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安排,县局研究制定了《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作方案》,请你们严格按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整顿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方针,有效规范土地使用权和出让行为,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全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认真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要求,深入治理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出让的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问题;着力解决建设用地长期闲置的问题;着力解决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的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进入有形交易市场,积极推进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将土地出让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出让后的监管力度,对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后,擅自调整修改容积率等土地出让条件的,必须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规范。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制度,有效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要严格执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细化招拍挂制度,从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到资料归档全过程。要从每个细节做起,建立起招拍挂文件的审批、发布、保密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规范人。利用股是土地出让(划拨)主管部门,坚决杜绝多股(室)供地。要切实加强招拍挂文档的资料管理。针对招拍挂文档资料多而杂,储备中心要确定专人负责整理,对确定归档的相关内容要逐一归类、整理,并限期移交,在档案资料管理上做到出让一宗,整理一宗,归档一宗。要建立健全影像跟踪服务资料。对公开出让的每宗地从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开始,建立一整套集现场竞价、开发前后、直至竣工的建设进度跟踪影像资料,便于做好对用地单位的跟踪服务管理工作。自土地出让公告发布起,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出让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增加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法律责任。
(二)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开制度 要切实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按照土地出让业务“流程规范化、数据标准化、信息公开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土地出让公开的透明度,做到统一出让信息和出让结果公示、统一出让文件规范、统一开评标标准和程序、统一土地审批和出让推广信息系统应用,并严格履行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的规范。
(三)土地储备机构管理
土地储备中心在收购土地遴选价格评估机构应坚持公开、公正的选择方式,选择有资质单位进行评估,土地前期开发必须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土地储备中心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四)严格依法清理处置闲置土地
要全面掌握本地区闲置土地的查处情况,特别是房地产用地项目查处情况。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178号)要求,加大清理闲置土地力度,对未查处的闲置土地,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置。对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且未查处的,要及时向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依法查处。要利用监测网络系统,加强对每个用地项目开工到期申报情况的监测核查,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
(五)强化土地出让供后监管措施 要建立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形成制度。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缴纳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等违规行为,各职能监管部门之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约束制约。针对监管出现的漏洞,完善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特别是经营性土地出让供后改变土地用途的,要制定详细、明确的标准和操作程序,使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延伸监督链条,强化后续监督。建立健全土地出让的跟踪管理制度,对经营性土地出让供后开发情况实施有效监督,防范开发商高价竞得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产生新的闲置土地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监管,将监督的链条向后延伸。国土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供后监管。三是实施专项清理,强化查处力度。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经营性土地开发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把好市场准入关,对房地产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对供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计入诚信档案,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的依据。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更加规范、更加完善、更加透明。
四、方法步骤 这次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从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4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主要采取学习准备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建章立制阶段、强化监管阶段的步骤实施。
(一)学习准备阶段(2010年12月底)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加强对我县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规范工作领导,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以局长、党委书记彭硕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规范淅川县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强化土地使用权交易法制观念、落实细化各项制度建设、促进市场管理规范有序、查处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行为为重点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底)
对2008年以来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专项工作进行逐宗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自纠就是对排查出的问题,梳理分类,建立台帐,逐一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不能马上纠正的,要列出时间表限定时间纠正。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1年3月)
全面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建立长效机制工作制度。(此阶段工作完成后,新修订的规章制度汇编,要在2011年5月底前,向领导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四)强化监管阶段(2011年4月)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深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强化部门内部机制建设,建立运行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作为。要深刻认识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治理整顿工作的扎实进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对这次整顿行动的各项任务逐一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及对口相关业务科室,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并适时听取各阶段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搞好协调联动。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多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纪检、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协调联动、积极配合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协调联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形成合力。
淅川县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彭 硕 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均祥
成 员:石永立
刘景昌李 健景占清周沛江贾亚峰石宝山赵平茹张宗林李 黎耿晓波陈金瑞李振伟王胜军魏淅桥候耀辉副局长、地质管理处处长 副局长 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地质公园管理处副处长 副主任科员 办公室主任 财务审计股股长 用地股股长 规划股股长 地籍股股长 市场股股长 政策法规股股长 储备中心主任 交易所所长 测绘大队队长
秦振福 监察大队队长
王 茹 评估所所长
杨青山 市场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金瑞担任、王胜军、杨青山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此项整治日常工作。
淅国土资 [2011]65号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现将《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中心工作,完善土地储备运行管理,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国有存量土地的收储
1、经办人接到被收储方材料后,立即着手审查,符合收储条件材料齐全的,立即受理。符合收储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材料收齐后方可受理。不符合收储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2、受理材料后,储备中心会同土地勘察测量队和地籍股到现场进行四至确权,并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地下附属设施进行核实。
3、通过规划部门规划设计后,储备中心与被收储方协商拟定土地收储合同,报县局联审会审议。从受理到送联审会审议原则上二十个工作日完成,但特殊情况除外。
4、局联审会通过后,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收储成本预算并制定项目收储实施方案,呈报县政府审批。
5、县政府批准收储方案后,储备中心开始收储土地,按“征地协议”上的补偿金额和付款方式,向被征土地方给予各项补偿拔付,并建立土地储备台帐和土地供地台帐。
6、经办人整理好相关办证资料后,送达有关股室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的国有土地收储
1、经办人收到规划股转来宗地报批材料后,会同勘察测量队和地籍股到现场进行定界和确权,并对现状进行核实。
2、根据已签订的征地协议制定收储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收储成本预算后,报县国土局联审会审议。
3、将收储方案及预算上报县政府审批。
4、县政府批准后,储备中心开始收储土地,按“征地协议”上的补偿金额和付款方式,向被征土地方给予各项补偿拔付,并建立土地储备台帐和供地台帐。
5、经办人整理好相关办证资料后,送达有关股室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储备中心根据本县经济和发展需要,每年年末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情况下,优先储备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土地。
四、储备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1、各类财务经费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财务报表。
2、土地收购、储备、安置、补偿等大额资金的拨付,由具体承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出具具体说明,经中心主任审核后,报局领导和县财政领导审批。
五、档案管理、日常监管
1、土地收储后,经办人把各地块资料分类登记,整理后建档,交由专人保管。
2、土地收储后,会同国土所对收储土地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有侵占土地和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立即制止并报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进行查处。
六、责任追究
1、以上各项业务工作由土地储备中心支部书记负总责;
2、有关责任人及股长不按正常程序办理业务,造成工作失误,但未引发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扣除100—500元阳光工资;
3、有关责任人及股长不按正常程序办理业务,造成工作失误,在一定范围内引发较大不良影响并受到上级部门严厉批评的,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4、有关责任人及股长不按正常程序办理业务,造成工作失误,并引发严重后果的,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5、有关责任人及股长为达到个人及其它目的,主观故意不按正常程序办理业务的,一经发现,由局纪检组查处或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淅川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健全评估机构和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制
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两整治一改革”办公室:
根据省市“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健全完善评估机构和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制度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评估机构工作机制,深化土地、矿业市场管理
(一)土地评估管理
根据土地估价管理规定,我局按规定健全和完善了土地评估机构管理措施,加强了对土地评估机构的监管,维护了土地估价市场的健康秩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实施了从事土地评估的机构和土地估价师与行政事业机关的彻底脱钩工作,确保了估价机构及人员独立开展土地估价业务活动;二是建立了备案制度。土地估价报告和业绩清单以及机构年检相关材料报国土部门备案,接受监督;三是是加强了对土地估价机构的执业资质等的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虚假或失实报告,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四是建立了土地交易等信息的公示和查询制度,并及时公布包括城镇基准地价和地价修正系数表,为评估机构开展土地评估业务提供了方便。
(二)矿业权评估管理
目前我县境内无矿业权专业评估机构,凡涉及矿业权评估的一律委托经市局备案的矿业权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矿业权的评估,并在市局备案。
(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
目前我县境内无矿产资源储量专业评估机构,凡涉及矿产资源储量评估的一律委托经市局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矿业权的评估,并在市局备案。
二、健全完善土地储备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我县建立了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制度,有效抑制了土地投机,增强了土地调控力度。主要工作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科学制定收储计划,将储备土地和由县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地、无主土地(即无合法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二是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和公开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市场需求,定期向社会发布土地储备信息和供应信息;三是拟定好收储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提出拆迁补偿工作计划;四是通过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盘活了存量土地资产,优化了产业结构,保障了我县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是对收回土地补偿价格的确定以及前期开发选择工程实施单位问题上,我局严格按照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定补偿方案和工程招投标方案,经县政府办公集体研究审批后执行。
三、强化土地监管,严禁从事土地开发业务
我县土地储备机构无下属机构,拆迁等工作由县拆迁办负责实施,现另外,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我局从未从事过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市“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深入整纪纠风,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确保“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特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