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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6月27日)
作为全国首个立足港澳、率先发展的国家级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横琴新区成立四年多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横琴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推进与港澳全方位合作作为贯穿开发建设全过程的“生命线”,紧紧围绕实现对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这个重心,按照《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划纲要(2012-2014年)》、《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要求,深入贯彻落实CEPA和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横琴新区推进服务业开放总体成效
新区成立以来,紧扣打造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的神圣使命,以率先基本实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为目标,努力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四年多来,新区累计引进港澳服务业企业124家,其中香港76家,澳门48家,投资总额约43.77亿美元,注册资本35.49亿美元,涉及行业以商务服务、批发零售、文化创意和休闲旅游等为主;引进重大港澳服务业项目13个,总投资超过728亿元。丽新集团、嘉华集团、信德集团、灏怡集团等企业已落户横琴新区,励骏友谊广场项目开工建设。同时,与一大批香港的商会、协会、社团和金融、法律、商务服务机构等中间组织建立了固定联系,推动香港服务业延伸发展。对澳金融合作取得新成果,澳门国际银行在横琴设立了分支机构。
二、横琴新区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具体做法(一)落实CEPA条款,降低港澳服务提供者进入门槛。积极与港澳特区政府、政策研究机构和企业沟通,通过CEPA途径全力推动服务业对港澳的扩大开放,降低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横琴的投资成本。随着CEPA补充协议九的签署,横琴成为内地对港澳服务业开放程度最大的区域。其中,与香港签署的补充协议九明确提出了在横琴新区先行先试的4条政策:包括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提供跨境数据库服务;可以设立印刷合资企业;可以试点设立独资娱乐场所;可以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横琴工作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的子女。在与澳门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9中,将在横琴新区开设银行分行或法人机构的澳门银行年末资产要求降至40亿美元。横琴新区成为CEPA降低银行准入门槛的内地唯一一个地区。
(二)推进通关便利,促进服务业要素自由流动。全力推进横琴与澳门通关便利化措施,促进港澳服务业从业人员便捷进出横琴。一是积极配合制定澳门单牌车进出横琴管理办法,力争办法早日出台;二是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横琴口岸延长通关3小时短期目标,逐步推进24小时通关;三是做好交通设施与澳门规划建设对接,启动广珠城轨延长线拱 2 北至横琴段的建设;加快横琴口岸过渡期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口岸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早日实现广珠轻轨与澳门城轨在横琴口岸无缝对接;四是横琴二线通道、环岛监控等分线管理基础设施顺利竣工通过验收,并于6月28日正式启用,标志着横琴在全国率先实施分线管理的创新监管模式,为进一步扩大对港澳开放和全方位合作创造了条件。
(三)完善激励政策,提升服务业发展条件。根据中央关于“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内地和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要求,积极争取有利港澳服务业延伸发展的政策条件,营造与港澳趋同的服务业发展软环境。一是推动出台了包含众多港澳优势服务业的《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目录涵盖了共计200条产业条目,包括了高档宾馆、写字楼,离岸业务服务,电影院线建设,旅游节庆文化和民俗活动策划等创新条款。二是推动出台了《横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目录共70余条包括“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文化创意设计服务”、“跨境数据库服务”等为港澳服务业量身定做的条目,为港澳门企业进入横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三是推动出台了横琴开发进口有关税收政策、横琴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出台,丰富了横琴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内容,对区内从事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物流、服务外包等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也给予免税优惠。这将鼓励横琴新区开展服务业对外开放创新试点,包括鼓励设立采购分拨中心、营运结算中心,鼓励区内开展研发设计、产品测试、售后维修、设备租赁、商品展示、国际中 3 转、服务外包业务以及相关贸易。四是推动出台了针对在横琴工作的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补贴办法,对在横琴工作的港澳居民个税差额给予全额补贴。五是初步形成了金融创新政策体系,为港澳服务业在横琴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批复的《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将横琴新区定位为资本项下可兑换的先行试验区;出台了《珠海市横琴新区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发展的试行办法》、《横琴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配套的金融政策。
(四)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环境。借鉴香港商事登记的成熟经验,在国内率先实施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允许企业注册资本认缴、注册地与经营地相分离等。拥有外资项目审批的省一级管理权限,港澳投资企业最快在一天之内即可领到外资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在国内率先成立廉政办,率先开展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在国家支持下率先开展了司法改革,横琴法院取消审判庭建制和案件审批制、实行法官会议制、法官员额制、审判机关人员分类管理;横琴检察院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设立惩戒委员会防止检察官滥用职权、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横琴国际仲裁院即将挂牌运作,借鉴国际民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制定港澳企业认可的国际化仲裁规则。以商务诚信为核心,在源头溯源、检验检疫、监管、执法、处罚、先行赔付等方面,构筑商品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引入港澳“诚信店”管理模式,出台《珠 4 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诚信岛建设促进办法》,营造与港澳趋同、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三、横琴新区进一步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工作思路
(一)积极配合申报中国(广东)自贸园区,营造更加开放便捷的营商环境。抓住广东省申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园区的契机,力争在投资准入、金融创新、服务业扩大开放、区域监管、市场体系以及法制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诚信岛建设、司法改革,进一步降低港澳企业投资横琴的准入门槛,为港澳投资者进驻横琴打造更加开放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用好、用足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相关政策。精心组织落实《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关于横琴开发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等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继续推动各项金融创新政策,大力推动区内金融机构开办外币离岸业务,鼓励和支持区内金融机构以及具备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银行在横琴新区设立机构,积极探索开办外币离岸业务,加快制定《横琴新区促进离岸业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横琴新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试行办法》以及限售股减持的相关办法和横琴新区促进现代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形成有利于现代服务业聚集发展的政策洼地,吸引港澳高端服务业在横琴聚集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完善“宽入”和“严管”相结合的商事登记监管制度,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构建 5 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继续推动各项金融创新政策,大力推动区内金融机构开办外币离岸业务,鼓励和支持区内金融机构以及具备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银行在横琴新区设立机构,积极探索开办外币离岸业务。全面实施《横琴新区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十一条措施》,充分运用横琴已有或能够整合的资源,出台专门针对澳门的优惠政策。全岛开发尤其是涉及土地出让、产业建设、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资源开发,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粤澳合作产业项目。新区人才公寓、商贸城、步行商业街等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澳门企业和从业人员需求,全面支持澳门企业和产业延伸发展。
(四)推进粤澳合作产业园项目落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澳门特区政府推荐进入产业园的33个项目,组织专人跟进,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到全方位对接、全过程指引。目前,已完成了33个项目的接洽和第一轮会谈登记工作,第一批项目已经落地,6月21日,产业园第一块项目用地已挂牌出让。我们将继续通过横琴粤澳合作产业园协调工作小组的渠道,与澳门特区政府密切沟通,加快推进,对于符合产业园规划、定位和横琴总体规划的落地项目,优先供地,优先配套,推动早日动工,早日建成。
四、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存在的问题
经过四年多的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推进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面临的障碍,主要有:
一是金融政策急需创新突破。横琴金融创新虽有国务院 6 原则性支持,但在具体金融政策上目前仍无突破,急需在金融领域获取具体的、有效的、可操作的政策支持。特别是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对外开放(如双向跨境投资、跨境贷款及抵押、跨境保险等)、利率市场化、离岸金融业务、与澳门实行同城清算等方面。
二是CEPA的部分扩大开放措施落实难度大。目前,港澳企业投资横琴,仍按现行外资审批制度管理,实行的是准入后国民待遇,许多项目需先获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前臵审批许可或备案,方可批准成立外商投资企业。但是国家部委并未出台与CEPA配套的相关政策,导致部分扩大开放措施无法落实。比如:CEPA补充协议九已经允许在横琴试点设立独资娱乐场所,但是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8 号)只允许设立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娱乐场所,设立独资的娱乐场所缺乏审批依据,目前横琴尚未设立一家港澳独资娱乐场所。
三是外资审批依然受限。横琴目前享有部分省级经济审批权限(外资3亿美金以下鼓励类、允许类,5000万美金以下限制类),但外资审批体系中依然存在这样那样的专项政策审批限制,根据投资类别、投资额度等条件不同,涉及的审批层级、部门和手续要求也不同。而这部分权限体现在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省政府也无权下放,在引进港澳资项目时仍受诸多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审批手续较复杂,耗时较长。
四是监管模式有待突破。横琴实行“分线管理”,主要 7 体现为“一线管人、二线管物”,“一线”没有真正放开。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横琴开发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一线”对进口生活消费品基本不放开,即便是对生产性物资给予保税或免税的优惠范围也很窄,保税展示、保税租赁、保税销售等业务拓展空间不大,影响了横琴对港澳服务业的开放与发展。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