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交往案例分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人际交往案例分析”。
近几年来,一些干部战士,由于交往不慎重,贪图小利,受不法分子引诱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明显增多。
(举几名战士和干部因乱交往而犯罪的例子,说明乱交往的害处。)
某团战士夏忠开、陈嘉胜经不起地方不法分子“给好处”的引诱,参与抢劫“的士”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普宁市原市委常委、武装部长方若芒,热衷于吃喝玩乐,搞庸俗交往。在地方不法分子周某的支持下,他假冒部队“技侦站”建造生产窝点,非法复制光盘,生产假烟,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省军区警备处原参谋康国萍更加离谱,他在社交方面胆子很大,什么人都敢交,什么场合都敢去,什么花样都敢玩。他与地方老板叶某乱交往,经常一起赌博、看艳舞和人妖表演。结果,他是拿了人家的手软,吃了人家的嘴软,犯了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有人为康国萍等人算了三笔帐。
一是经济帐,他们是得不偿失。康国萍贪污20万,判了无期。他入狱前年收入约5万元,工作30年,收入超过150万。以150万换20万,损失有多大,可想而知。
二是进步帐,他们是咎由自取。方若芒从令人羡慕的市委常委、武装部长位置上跌下来,一夜之间沦为阶下囚。从部长到罪犯,从“人上人”到阶下囚,差距有多大,教训有多深,损失有多惨!大家不妨算一算。
三是亲情帐,他们是愧对亲朋。他们一样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本应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却要呆在牢狱中,短的三五年,长的一辈子。亲人恨啦,恨难消;亲人痛啊,痛在心。面对亲朋好友,悔有多深,苦有多长,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讲我认为,平等又讲服从,这是我军人际关系区别于其他人际关系的一个基本特点。
首先,谈谈我军人际关系中的平等问题。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所有军人在政治上一律平等,既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没有亲疏远近之别。上下之间、官兵之间、兵兵之间都是以革命同志和阶级兄弟的平等身份相互进行交往的;二是军人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每个军人都享有相同的民主权利,都要承担相同的义务。军人在诸如选举、批评、建议’等权利上,在保卫国家、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等义务上,地位都是平等的,三是军人生活待遇上的平等。在过去战争年代物质生活十分菲薄的情况下,我军实行军事共产主义,官兵生活待遇一样,“有盐同咸,无盐同淡。”和平建设时期,我军虽在干部中实行薪金制,但广大战士还是供给制,官兵生活待遇大体上是一致的,四是军人人格上的平等。军人之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保持各自人格的独立和尊严,军人在交往中,必须尊重他人的自尊心和情感,不允许打骂士兵、打骂群众、虐待俘虏等侮辱人格现象的出现。总之,在我军人际关系中,平等是第一原则,可以说,没有平等就没有我军的良好交往,没有平等,就不会出现我军的和谐人际关系。
再谈军人交往的服从问题:
服从命令,听众指挥,是每个军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是调整军队内部下级与上级,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关系的准则。服从指遵照或听从某种要求的思想和行为。从古至今,无论什么军队,都把服从看成是军人的首要要求。一是要认识“服从”是建立军队内部正常交往秩序的必要条件。军队是武装集团,调节内部关系的一个重要手段靠纪律和命令。如果没有服从,纪律和命令就不能得以推行,军队内部秩序就无法建立,整个军队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二是要认识“服从”是军人应具备的起码“武德”。军人从入伍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了“服从”素质的养成,培养服从习惯,锻炼服从意识,这是由老百姓到合格军人的最主要的转变。因为军队不是一般的社会团体,而是执行战斗任务的武装集团,自觉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我军完成任务的可靠保证。所以每一个官兵都必须在饮食起居、举手投足、言行举止、礼节礼貌上时刻注意规范自已,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军人的“服从”要求。三是要认识“服从”是战争对军人的客观要求。打仗需要统一指挥、统一步调,军人只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才能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夺取战争的胜利。特别是未来战争是诸兵种合成作战,参战部队如不服从统一指挥,就根本无法保证合得拢、展得开、正象诸葛亮所讲的:法之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之师,无益之用。所以,作为一个军人,服从命令听指挥,是一种不可动摇的意志,这是残酷的战争对军人的客观要求。
夏忠开、方若芒和康国萍等人的沉重教训表明,乱交往、滥交往,是产生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谨慎交友!
关于军人交往的案例分析
学院五队:申海洋
20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