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卫生建设年度工作意见_卫生法治建设年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0:00:1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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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卫生”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快我市卫生行业法制建设进程,实现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确定2011年为“法治卫生”建设成效提升年,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工作成效。围绕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大力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四条措施”;围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四项重点”工作;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创新法制工作“四大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

1、坚持依法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环节”,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加大审核力度,及时进行公示,并报送备案。

2、助推全市“医改”。认真实施《扬州市卫生局2009年—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制定出台《扬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全面推进“医改”年度目标任务,按照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85%以上,城市大医院副高以上专家到社区服务中心坐诊、帮扶达1000个工作日,全面落实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6%以上,开展“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1000场次以上,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70/10万、4/10万和4‰一下。

启动“六五”普法。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制定和实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医务人员要确立依法执业、合理经营的理念和意识。公立医疗机构要强化民主管理,加强院(所、中心、站)务公开,实现依法治理。不断深化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为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开展述法考评工作。按照《扬州市卫生局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将述法考评对象扩大到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实行集中述法工作。对述评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根据《扬州市卫生局机关及市直单位行政领导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二)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5、提升许可工作群众满意度。认真执行《扬州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工

作制度》,实行“三集中、三到位”,提高窗口人员服务水平,提高办理效率,提高群众测评满意率。

6、增强行政处罚工作公信力。依法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城区游泳场所、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其他公共场所达60%以上。按照政府机构职能调整要求,切实做好职能调整衔接,加强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医疗与卫生违法行为,无证经营查处率、日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减少行政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7、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扬州市《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建成行政复议办案专门场所,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文书说理性。转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将听证审理作为主要方式,确保听证率达80%以上,扬州市卫生局受理的各地年度第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各县(市、区)卫生局行政首长必须出席。

8、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库的动态管理维护及运行监控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行政权力发生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变更申请,实现全程监察和法制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杜绝“网外运行”。

(三)创新法制工作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9、全面深化“说理式”执法活动成效。继续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说理式行政执法模式实施率达100%,行政许可和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口头说理为主,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和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要全程说理,100%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使行政执法由刚性监管向刚柔相济转变。

10、突出“打非联席会议”的纽带作用。依托市和县(市、区)两级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衔接配合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

11、继续开展执法案卷“突击检查”活动。总结2010年全市卫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经验,改进案卷评查方式,采用集中审阅的方式,依据统一标准对案卷进行评分,对本地区案卷回避不评分,最终计算每份案卷平均分,按照得分高低评定等次。对评查结果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文进行“点名”通报。

12、实施行政执法“阳光问责”项目管理。制定《扬州市卫生局开展行政执法“阳光问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医疗服务执法领域为试点,聘请20名左右的打非工作市民监督员,建立“科室全员述职、现场履职答辩、邀请各界参与、专家(领导)现场点评”为主要内容和形式的阳光问责制度。

四、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法治卫生”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与单位年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进一步巩固“法

治建设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成果,迎接市评估复查。

14、加强能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公务员的依法行政素质,转变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年内组织2次反渎职、依法行政等法制讲座,开展行风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制定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并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记录本制度。加强卫生法制理论研究,开展“法治卫生”理论与实务研讨活动。

15、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法制科室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卫生法制、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卫生法制机构,保证法制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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