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毕业论文设计通知”。
关于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3]97号
主题:201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全校各学院:
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原则与要求
1.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的概念清楚、条理分明、语言流畅、结构严谨。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命题、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设计)撰
写、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答辩资格审核、答辩、成绩评定、论文(设计)
归档、优秀论文(设计)评定等环节。
3.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和答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毕业论
文(设计)的工作。加强过程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本
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环节的质量规范和质量标准。
4.学校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全面监督审核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对过程中不规范的环节及时纠正并提出修改意见。
5.毕业论文(设计)命题应注重题目类型的多样化、内容的针对性,切忌题目过大,难易适中,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若干名学
生共同完成一大型题目(特别是理工科毕业设计),要求大型题目的总体设计每名学生
均要参加,其中不同部分应做到分工明确,内容不得重复。命题数量应超出毕业生数量的10%。
6.指导教师应由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担任。聘请校外人员(中级及以上
职称)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须有本校教师参与指导,以把握教学要求与
进程。初级职称的教师不能担任指导教师,但可以协同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参与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论文(设计)的人数原则上为7-9人(考研毕业生和不考研毕业生
分批次指导时,总人数最多不超过12人)。要求教师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
计)各项工作,合理安排进度,及时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7.各二级学院一定要严格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指导教师加强督导检查,严
格管理。
二、毕业论文(设计)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2013年11月10日前,做好组织准备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对指导教师
和学生进行动员,明确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根据教务处下发的《青岛工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适合本专业特点的撰写规范。各二级学院自行拟定的实施细则和撰写规范要求上报教务处备案,于2013年11月11日前同《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表》(详见《工作手册》)一并上报。
第二阶段,2012年11月2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征题及审核工作。
1.各二级学院组织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如需聘请校外指导教师,需上报《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兼职指导教师审批登记表》(详见《工作手册》)。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原则上应在各学院公布的命题范围内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自拟题目。每个课题都应填写《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大纲及命题表》(分教师命题填写和学生自拟题目填写,详见《工作手册》),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命题汇总,向毕业生公布,并填报《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命题统计表》与《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专任指导教师统计表》(详见《工作手册》)。
3.根据教育部评估要求,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各学院所拟定的课题应注重实践性。
以上文件于11月25日前上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阶段,2013年12月8日前完成选题工作。
1.各学院组织学生选题。选题结束后,二级学院填报《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统计表》(详见《工作手册》)于2013年12月9日前上报教务处。
第四阶段,2013年12月15日前,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
第五阶段,2014年3月23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1.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成立由各专业或相近专业3至5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开题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工作,根据学生开题的实际情况,就是否同意学生的开题报告签署明确的意见。
2.指导教师评阅学生的开题报告,给出指导意见,指导教师对毕业生开题的每次指导都应有记录:《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指导记录表》(详见《工作手册》)。
3.开题未获通过的学生,应及时根据开题指导小组的意见进行修改,重新开题。开题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题目,如确实需更改题目的,要求填写《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更换申请表》(详见《工作手册》)。
4.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的工作中要求对每位学生开题报告每次修改稿的电子版予以存档。
第六阶段,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27日,进行中期质量检查
检查方式主要采取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督导小组随机抽查。学院自查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学生和指导教师自查,第二部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
组抽查,第三部分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检查。主要检查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包括查看学生的开题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实验记录、设计草图或论文(设计)纲要、文献综述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各院各专业组织填写《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自查和抽查),各专业负责人撰写《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表》,以上材料于2014年4月28日前上报教务处。
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督导小组随机抽取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档进行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阶段,2014年5月1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各学院根据《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格式范例(详见《工作手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在教务处发布的撰写规范基础上,自行拟定本专业的撰写规范,并严格按照撰写规范编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八阶段,2014年5月12日-6月1日,完成评阅及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各二级学院依据《青岛工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的规定》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具体检测事项另行通知。
对申请答辩的毕业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答辩资格: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与评阅教师评阅成绩有一者低于60分或者两者差距超过±20分者(两者成绩差距超过±20分者,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有明显抄袭、剽窃或者找人代做行为; 未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者;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缺勤达15天以上者,在校外单位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指导教师联系不到者;未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学分的80%以上者;经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第二次查重后其文字重合百分比>30%者;答辩委员会认定为不具有答辩资格者。
各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具体制定答辩资格审查标准。
答辩之前,各二级学院拟定《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与《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统计表》(详见《工作手册》)一并于2014年6月2日前上报教务处。
第九阶段,2014年6月2日—2014年6月15日完成答辩
各学院成立3至5人的答辩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各院根据本单位特点制订答辩规则、程序和时间安排,组织答辩,严格答辩程序,严禁出现抄袭、剽窃等行为。各学院依据具体情况组成若干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由3至5人组成,每个答辩小组配秘书一名,具体协调本小组的答辩工作。
初次答辩被评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或教师提出较大异议的毕业
论文(设计)或答辩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行二次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给予一次修改后二次答辩的机会,二次答辩时间可推迟到6月29日前完成。
第十阶段,2013年6月16日-6月29日,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归档
各二级学院按照《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要求及管理规范》进行归档。每位毕业生一档案袋(学校统一发放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档案袋内资料明细要求如下:
1.按学校规定胶装成册的论文(设计)正稿一份(学生自行胶装),要求如下:
(1)封面为160g淡蓝色卡纸。
(2)胶装顺序为:封面、扉页、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若无附录内容,则删除)、学术不端检测报告。
2.按学校规定胶装成册的毕业论文(设计)附件一份,要求详见《工作手册》。
3.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修改稿件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稿件(即草稿)要求进行电子版存档。
其他要求详见《工作手册》。
电子版归档明细及要求如下:
共五个文件夹,论文(设计)定稿、论文(设计)附件、答辩PPT、过程资料,其他过程资料。
1.论文(设计)定稿,文件名格式:学生学号+学生姓名+论文(设计)定稿;
2.论文(设计)附件,文件名格式:学生学号+学生姓名+附件简称;
3.答辩PPT,文件名格式:学生学号+学生姓名+答辩PPT;
4.过程资料。
文件名格式:学生学号+学生姓名+开题报告第1修改稿;
文件名格式:学生学号+学生姓名+开题报告第n+1修改稿;
文件名格式:学生学号+学生姓名+论文(设计)第1修改稿;
文件名格式:学生学号+学生姓名+论文(设计)第n+1修改稿;
5.其他过程资料,文件名格式:学生学号+学生姓名+其他。
各学院教学秘书对档案按照学生学号排序后,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各学院按3%的比例推荐各专业校级优秀论文,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填报《青岛工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青岛工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青岛工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青岛工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详见《工作手册》),于2014年6月30日前上报教务处,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另行通知。
第十一阶段,2014年6月30日-7月6日完成总结评优工作
1.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定。
2.各院各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选题情况和完成的质量情况做分析,填报《青岛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与工作总结》。于2014年7月7日前上报教务处。
3.学校对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总结,为下一步更好的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准备。
联系人:赵丽初、王秀娟;联系电话:82285167
教务处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