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育局招生办工作计划”。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4-8 10:04:22[阅读次数]74[所属处室]基础教育处
武教基〔2011〕14号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我市2011年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三、高中
(一)工作程序
1.考生报名。凡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宏志生”与“分配生”以及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4所学校的“网招生”,不得交叉报名。
2.填报志愿。我市中考志愿采取考前分类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考生选报志愿时,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两类填报升学志愿。
3.参加考试。除“网招生”外,其他考生须参加武汉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4.招生录取。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远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生。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填报志愿:5月4日8:00至5月8日22:00。
2.“网招生”、“分配生”、“宏志生”考试:
(1)“网招生”:报名事宜见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网站,学生4月24日上午到报名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网招”
学校4月30日将预录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
(2)“分配生”:学生提出申请,4月18—20日学校公示推荐学生名单,4月24日上午学生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检测,4月28—30日区、校公示候选名单,5月6—8日在武汉市招考网公示。
(3)“宏志生”:学生在4月18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4月20日—22日学校将择优确定名单公示3天。
3.中考:6月20日至21日。
(三)基本原则
坚持保持政策稳定,坚持优化工作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坚持依法组织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