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日期、计算问题(全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时间和日期的计算”。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d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工程变更的程序中,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14)d内作出变更指示
3、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
(56)d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
4、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25)d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其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5、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d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付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6、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d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7、在竣工阶段的政府质量监督中,政府监督部门应编制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d内提交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
8、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d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9、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d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10、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d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d内准许已经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